1. 期貨交易最後交割日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嗎
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個人的投資者是不能代購買的,因為它正處於交割日期,在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購買任何的屁話品種。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標准與非標准
標准交割日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2.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2)期貨交割月自然人可以做日內交易嗎擴展閱讀
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3. 期貨合約自然人為什麼不能持有到交割月
首先自然人一般是不能交割的,一般進去交割月之前,散戶全都跟著主力換月,還在流通的合約已經很少,成交量劇減,這個時候散戶還持有合約的話可能會出現掛單一直不成交的情況。而且越臨近交割月保證金比例需要的越高,對於投機的散戶來說非常的不合適,所以交易所規定了散戶不能進入交割月。
4. 期貨投資中,自然人都不能進入交割月嗎
首先你要明白什麼叫交割月,什麼叫交割,交割月是進入交割的月份,而交割是一種行為。而商品期貨分為投機和保值,投機不能交割,保值可以交割。但是對於交割月,上海、大連、鄭州商品交易所明確說明,任何參與市場的行為都可以進入交割月,只不過交割月的保證金比例非常高,一般達到15%到20%左右。所以一般我不會選擇進入交割月的合約進行交易,原因是交割月的持倉量肯定不是最大,所以市場變動的活躍程度明顯減弱,不利於盈利。其次交割月保證金比例非常大,也就是對我的資金佔用率非常大,一次進場白糖1000手,保證金比例是8%,如果我交易的是進入交割月的合約,那麼資金佔用率太高,每次就能進場大概是400手,所以盈利能力明顯下降。所以我建議你交易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而不是進入交割月的合約。
5. 期貨可以日內交易股票可以日內交易嗎
股票t加1。當天買人入,下個交易日賣
6. 期貨合約個人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嗎
可以。但是保證金進入交割月會逐步增加。直至交割日平倉。增加的保證金一般人承擔不起。
7. 期權自然人能進入交割月嗎
期權自然人能夠進入交割月,這主要是期權方面交易規定的,主要是為了活躍期權交易,才有這方面的規定
8. 自然人進行期貨交易,各交易所關於最後交易日是怎麼規定的
自然人進行期貨交易,股指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但是商品期貨是不能持有到最後交易日的,具體的說明可以參考我以前的回答https://..com/question/984659922127124419
9. 自然人客戶能持有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嗎
有的行,有的不行。
1·鄭商所和大商所的自然人不可以進入交割月,因為不能接受增值稅發票。
2·但是中金所的可以。
3··上交所比較復雜,有的品種不可以,有的可以進入交割月,進入交割月又不一定非要交割。
4·能進入交個月的品種要進入交割月必須調整持倉到規定手數的整數倍才可以。
5·比如:AL,CU,ZN要調整為5手的整數倍;AG要調整為2手的整數倍;AU要調整為3手的整數倍;RB,WR要調整為30手的整數倍。
6·個人客戶要在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調整到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