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價格改革的目標是
A、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
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387/8751851.html
Ⅱ 用經濟生活知識說明我國為什麼要加快推進價格改革
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就是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價格改革要遵循市場規律,既要體現價值又要反映供求關系,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
Ⅲ 我國價格機制改革的目標是什麼
我國價格改革的目標是實行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
Ⅳ 說明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價格體制改革的趨勢 並分析其意義
中國成立後,火鍋價值體制改革的處事,並分析其意,不過的價格體制改革逐步取穩定,不再通貨膨脹,給予能夠穩定人心。
Ⅳ 我國IPO定價機制改革經歷了哪些階段或者過程
一、我 國股 票 發行 定價 制 度 的演化
我 國曾經採用 了多種股票發行定價制 度 , 但從 總體 上可以劃分為 以下四個大的階段 :
第一 階段 : 行政化定價 階段 ( 1 9 9 1 -1 9 9 9 年)
9 0 年代初期 , 我 國股票市 場規 模 有 限 , 股 票 採用 自辦 發 行或 在某 地 發行 , 大部 分 採用 固定市 盈 率 的行政 式 定 價方式 。1 9 9 4 年 曾實行過發行人 和主承銷商根據市盈率協 商確定底價 , 投資者競價 申購 的發行定價改革 , 即只設底價 不設價格 上限 的上網競價發行 , 但 由於股票 的供給與需求不平衡 , 導致發行 價格偏高 , 經過哈歲寶 、 青海 三普 、 廈華 電子 、 瓊 金盤四家試點後停止實施。1 9 9 6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 證券法》 實施期 間, 股票發行採用 的是 市盈率相對 固定 的行政 定價制度 , 新股 發行 價格根據發行人平均每股收益和發行市盈率的乘 積來確定 , 並且規定 的發行市盈率不得超過 1 5 倍 , 但 是平均每股收益 的計算依據並不相同, 1 9 9 6 年 1 2 月 以前是盈利預測的每股 收益 , 由於該方式 隨意性大 , 因此在 1 9 9 7 年 1 月至 1 9 9 8 年 3 月更改為新股發行定價 以過去三年已實現每股收益的算術平均值為依據 , 不過這項 比較合理的定價政策由於受到發行人 的反對 , 在 1 9 9 8 年 3 月被
放棄 , 重新規定新股發行價格以預測 的發行 當年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定價依據 。因此從 1 9 9 2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這段時間的新股發行 的市盈率雖然平均在 1 3 —1 5 倍之 間, 但是 由於每股收益的計算依據不 同, 發行 價格仍然存在顯著差別。
第二 階段 : 市場化定價試行階段( 1 9 9 9 . 8 —2 00 1 . 1 1 )
由於在第一階段中對發行定價的市盈率限制 , 理論界 和管理部 門普遍 認為對發行 定價制度 的管制人 為地扭 曲的定 價機制 , 導致了新 股發行價格過低 以及 I P O抑價程度過大。因此 , 建議 採用市場 化定價方 式的呼聲非 常高 , 其 邏輯是對發行 價格進行松綁之後 , 可 以使一級市場發行價格 向二級市場靠攏 , 從 而降低一二級 市場 的價 差 , 並且 可 以擠 出在 一級市場 長期囤積的打新股 資金 。在此背景下 , 從 1 9 9 9 年中期開始 , 監管部 門相繼進行 了一系列 旨在推動股票 發行市場化 的改革 。1 9 9 9 年 7月 1 日實施 的《 證 券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 , 「 股票發行採取溢 價發行 的, 其發行價 格 由發行人與 承銷 的證 券公 司協商確 定 , 報 國
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 」 股 票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 由此拉開 了序 幕。與此相對應 , 1 9 9 9 年 7月 2 8日 證 監會文件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 的通知》 則進一步指出發行公司和 主承銷 商可制定一個發行 價格區間 , 也可 以通過召開配售對象 問答會等推介 方式來 了解配售對象的認購意願 , 確定最終發行價格 , 從而在定價方 式上給 了發行人 和承銷商一定 的 自由空間 , 但是最終發行價格須確定 在經證監會核 準的價格 區間 內, 發行價格確定 在價格 區間之外 的, 須報證監會重新核准。由於在此階段發行定 價基礎是 由市場主體協商定價 , 因此 , 可 以把該階段稱 之為市場化定價制度試行階段。
第三階段 : 重新限制市盈率定價 階段 ( 2 0 0 1 · 1 1 —2 00 4 . 1 2 )
2 0 0 1 年在新 股發行上有兩個明顯的特徵 , 一方面是按 市場化定 價的新股 價格不斷推 高 , 另一 方面是伴 隨著 2 0 0 1 年下 半年國有股減持等因素引發 了股市大幅下挫的同時 , 幾乎所有按市場定價發行 的新股 均呈現出大幅下挫 的走 勢 , 甚 至不 少股票上市首 日 或幾 日即跌破發行價 , 使投 資者承擔 了高價發 行的巨大風 險。同時 , 管 理層也注意 到市場化 定價 的種 種弊端 , 於是自2 0 0 1 年 1 1 月開始 , 在首發新股 中重新採用控制市盈率 的做法 。與原有傳統 的市盈率 定價方式相 比, 新方法在兩個 方面做出了調整 : 一是發行價格區間的上下 幅度約為 1 0 %; 二是發行市盈 率不超過 2 0 倍 。券 商和發行 人只能在嚴 格的市盈 率區間內通過 累積投標詢價決定股票 的發行價格 。 從 發行市場 的實際運作情況看 , 首次公開發行的市盈率基本保持在 1 8 倍左右 。
第 四階段 : 重新市場化階段( 2 0 0 5 . 1 一 )
2 0 0 4 年 8 月 3 0日中國證監會 發布《 關於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試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 的通知 ( 徵求 意見稿 ) 》 ( 以下簡稱《 徵求意見稿》 ) , 公開 向市場徵求意見 , 並停止了新 股發行 , 為股票發行詢價制度 的正式實施進行充分准備 。2 0 0 4年 1 2 月 7 E t 證監會發布《 關 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 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的通知》 ( 以下簡稱 《 通知》 ) , 規定 自2 0 0 5 年 1 月 1日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詢價制 的實質就是累計 投標 詢價制度 , 市場化方式 確定價格 , 政府不對價格進行 管制 。證監會重新啟動 I P O定價制度 的市場化改革是基於對股票市場成熟狀況的判斷 : 證券投資基 金等機構投資 者實力顯著增加 , 機構投資者 的定價分析 能力和參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的意願不斷增強 , 在市 場中的地位 和作用 日 益 突出。在首次公 開發行股 票中引入 向機構投資者詢價機制的條件基本 成熟 。 ① 並且認為 , I P O詢價制度有助於股票 價值 的發現 , 使股票價格 能夠准確 反映企業 的價值和市場 的實際需求 , 維護廣大公眾投資者利益 , 有利於證監會市場監管職能的發揮。因此 , 2 0 0 5 年 1 月 1 4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恢復新股發行 , 華 電國際成為 了第一隻採取詢價制度發行 的股票 。
Ⅵ 我國價格改革進入攻堅階段了嗎
發改委表示,根據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一律放開的原則,到目前為止,中央層面已經放開下放80多項政府定價項目,政府定價只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
在電力、天然氣等能源領域,目前已經全面完成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市場交易電量佔到電網企業銷售電量的23%左右。理順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占消費總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氣價格主要由市場主導形成。長輸、短輸、配氣等天然氣全產業鏈和輸配電價格科學化、精細化監管框架已基本建立。
在農產品方面,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已經進行了五年,我國棉花、大豆已經實施了目標價格改革,油菜籽、玉米已經取消了臨時收儲政策。採用最低收購價制度的水稻與小麥也正在研究水稻去庫存政策,今後水稻和小麥的最低收購價將會更有彈性,反映市場需求變化。
同時,我國還穩健推進棉花目標價格改革,探索出一條農產品價格主要由市場供求形成、價格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新路子,激發了生產、加工、流通、紡織全產業鏈活力,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了實踐經驗。
發改委日前頒布了新修訂的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並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對比之前的內容,新修訂的規則進一步縮小定價范圍,強調定價機制化。將政府制定價格的范圍進一步縮小為「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和服務」,明確了授權市、縣政府制定有關價格決定的制發許可權。同時,逐步推進政府制定價格機制化,強調政府應當根據不同行業特點,逐步建立商品和服務的定價機制,實現商品和服務價格調整的機制化、透明化,盡可能減少直接制定具體價格水平。
對此,發改委表示,通過制定定價機制推動價格調整的機制化、透明化,盡可能減少直接制定價格水平。未來,發改委還將根據行業特點,在更多的商品和服務領域通過建立定價機制逐步實現價格調整機制化,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提高政府決策公信力和水平。
業內專家表示,未來價格改革的方向將會進一步朝著有利於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方向探索,價格調整將更加機制化、透明化、動態化,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進一步提升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而能源、農產品、醫療等作為價格改革的重要帶動力量,仍將是未來改革的重點。
Ⅶ 我國農產品目標價格機制改革涉及哪個品種
目標價格政策是在市場形成農產品價格的基礎上,通過差價補貼保護生產者利益的一項農業支持政策。實行目標價格政策後,取消臨時收儲政策,生產者按市場價格出售農產品。
當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國家根據目標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價和種植面積、產量或銷售量等因素,對試點地區生產者給予補貼;當市場價格高於目標價格時,國家不發放補貼。具體補貼發放辦法由試點地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Ⅷ 改革開發以來,我國價格改革持續推進,放開了絕大多數競爭性商品價格
30年前的大米,麵粉一般價格在0.17元,而現在的價格在1.30元左右,上漲了接近8倍。到90年代初期大米的價格才接近0.50元一斤。副食價格就很驚人,蔬菜價格由平均5分錢一斤上漲到平均1.50元一斤,漲幅30倍。肉食價格,以豬肉為例從0.82元到現在的平均6元,上漲了7倍還多。牛羊肉的價格至少達到10倍以上,食用油的漲幅大概也有7倍多。30年前雞蛋0.8元左右一斤。現在一套象樣的衣服怎麼說也得一二百以上吧,30年以前,20元以內就可以解決問題。所以,衣服的價格相對於那個時代上漲了18倍。30年前的住的都是土房平房,燒的都是木材和煤炭,對環境污染很大。再看現在,家家都步入了電氣化時代。都喜歡使用對大氣沒有污染的燃料。現在有人騎自行車,有人騎摩托車,有人開私家轎車,當然,也有人愛坐計程車。這些都不具有代表性,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乘坐公交車,30年前的車票5分錢,現在的車票是1元,整整上漲了20倍。30年以前我們有比較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工人看病都是單位報銷,不用花錢,農民有合作醫療,大病統籌等,看病也基本不用花錢。那麼,我們假定一個人沒有單位,他看病是花錢的,30年以前,感冒這種普通疾病塊八毛的就解決問題了,即使打吊瓶最多10多塊吧,現在呢?少說20到30元,如果輸液了,100元根本不夠。如果病大,就更麻煩了。醫療費用上漲了80倍!30年前黑白的9寸大小的電視機,要300多元的價格,到80年代中期,一個14英寸的黑白電視機要600元左右。現在的電視機和那時候的已經沒有可比性了。現在,我們的收入也有了巨大的變化:過去一個月幾十元就能養活全家十幾口人。上漲到了幾百元甚至幾千元,工資翻了十幾倍到幾十倍。教育問題就更大了,過去的九年義務教育那是實實在在的,我們父母上學的時候全年學雜費也就5元左右,如果考上大學,1分錢都不用交,吃飯錢都是國家管著,沒有讀不起書的。現在,小學一年幾百元,中學一年幾千元,大學一年幾萬元,讀不起書的人可就太多了!!教育費用上漲了300倍不算多吧。總之,改革卡放給我們的祖國、我們的家鄉、以及我們的生活都帶來了巨大的變化!30年前商品價格表:主食:大米:0.164元-0.171元/斤秈米:0.143元-0151元/斤麵粉:精白0.17元/斤普通0.14元/斤糯米粉:0.23元/斤面條:一斤買1.4斤0.18-0.22元/斤山芋:一斤糧票買6-7斤0.07元/斤玉米油:0..88元/斤菜油:0.68元/斤豆油:0.82元/斤花生油:0.78元/斤醬油:0.24元/斤醋:0.21元/斤鹽:粗0.08元/斤細0.11元/斤菜:豬肉:0.64元-1.10元/斤魚:黃魚(大)0.42元/斤(中)0.36元/斤(小)0.28元/斤帶魚0.18元-0.32元/斤雞:0.68元-0.78元/斤鴨:0.42元/斤雞蛋:0.78元/斤青菜:0.10元/5-6斤食品:大餅:0.03元/只油條:0.04元/根豆漿:0.03元/碗,加糖0.04元/碗蔥油餅:0.05元/只蘿卜絲油豋子:0.05元/只老虎腳爪:0.04元/只羅蘇麵包:0.08元/只方麵包:0.14元/只正廣和汽水:0.11元/瓶正廣和沙士水:0.13元/瓶鮮啤酒:0.08元-0.11元/杯什錦水果糖:1.20元/斤玻璃紙糖:1.40元/斤零食:0.03元-0.05元/包香煙:牡丹:0.49元/包大前門:0.35元/包飛馬:0.28元/包阿爾巴尼亞香煙:0.08元-0.11元/包伊拉克蜜棗:0.15元/斤住房屋租金:大約0.003元-0.006元/平方/天(房屋性質不同)水:0.13元電:0.21元/度煤:0.08元/立方行公交電車:0.04元-0.12元汽車:0.05元-0.15元火車:上海-蘇州1.50元上海-無錫2.30元飛機:上海-合肥21元上海-廣州98元採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