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學生能不能貸款來讀書
可以的。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1)學生讀書貸款擴展閱讀: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e#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
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㈡ 大學生讀書貸款條件有哪些
優惠:在校期間不用付息,
提示:但財政是按年補貼利息給銀行,所以在不需你付息期間如果你提前還款,那麼在還款時需結清利息,年終再由銀行上報財政補貼至你的關聯賬戶
條件:
1、新生:錄取通知書、助學貸款審批表(居委會、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審批)、共同借款人(一般為家長中的一人或者是法定的監護人)、對應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
2、老生:學生證、學校出具的貸款意見(在校無其他助學貸款、品學兼優等等)、共同借款人(一般為家長中的一人或者是法定的監護人)、對應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
金額:
記憶中是學費加住宿費之和與6000元中選取最低數
㈢ 大學生如何貸款讀書
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簡介
1、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等發放的,用於支付其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並由中央或地方財政給予利息補貼的人民幣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
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
3、借款人的具體條件
1)本人及其家庭經濟困難,以至於影響到正常的學習生活;
2)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證件及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
3)有學生家長或老師一人和同班同學一人,共兩名見證人,借款人之間不允許相互見證;
4)年齡未滿18周歲的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5)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能正常完成學業;
6)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
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包括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每學年最高不能超過6000元(含)。
5、貸款期限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為8年(含8年),同時,期限的設定必須限定在借款人能夠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貸款本息之內。
6、貸款利率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不上浮。
7、貸款的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經辦行一次審批、單戶核算、分次發放的方式。其中,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採用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借款人所在學校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劃入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個人賬戶上。生活費原則上一年按10個月發放,每年的寒、暑假期(即2月、8月)不發放貸款。
8、借款人應提供的資料
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時,應填寫《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見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工作證或學生證的原件、復印件;
3)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資料。
9、貸款償還的規定
1)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在校期間按季或按月歸還貸款利息,本金可在畢業後按還款計劃分次歸還。
3)農村信用社根據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還款日期,從約定的還款賬戶中扣收。若還款賬戶被凍結、掛失,借款人應填寫《變更委託扣款賬戶申請書》,重新提供還款賬戶。
4)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利息按照貸款賬戶當時執行的貸款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5)借款人本科畢業後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需要延長貸款期限的,應在畢業前一個月向經辦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辦理借款合同變更手續。延長期限後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八年(含八年),延期後的利率按原貸款期限加延期期限確定。
㈣ 大學生可以貸款讀書
可以。
助學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貸款受理部門: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准備材料: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3、審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4、簽訂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5、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6、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7、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㈤ 大學生貸款讀書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回證和身份證復答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最高數額,由學校根據當地居民基本生活水準或學校學生學習、生活費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確定。
學生在獲得獎學金後如生活仍有困難,可以申請貸款。其申請貸款的數額,由學校在貸款和獲得獎學金的兩項之和能夠保證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費用基本需要以內掌握。
享受貸款的學生比例,由學校根據學校本、專科學生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數,在規定的貸款經費總額內確定。
各高校學生貸款實際最高額度一般在每年1000元以上。
㈥ 貸款讀書需要什麼條件
1、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2、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3、經有關部門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4、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6)學生讀書貸款擴展閱讀:
1、生源地助學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2000元。貸款主要用於支付學生在校學費和住宿費。
2、償還助學貸款:
學生在校讀書期間不需要償還本金,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學生畢業後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自畢業當年12月份開始自行償還利息。畢業後3年(畢業當年為第一年)為寬限期,只需要償還利息,不需要償還本金。畢業第四年開始償還貸款本息。
㈦ 大學生可以貸款讀書嗎
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簡介
1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等發放的,用於支付其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並由中央或地方財政給予利息補貼的人民幣貸款。
2
、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
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專科學生。
3
、借款人的具體條件
1)本人及其家庭經濟困難,以至於影響到正常的學習生活;
2)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證件及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
3)有學生家長或老師一人和同班同學一人,共兩名見證人,借款人之間不允許相互見證;
4)年齡未滿18周歲的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5)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能正常完成學業;
6)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4
、貸款額度
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包括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每學年最高不能超過6000元(含)。
5
、貸款期限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為8年(含8年),同時,期限的設定必須限定在借款人能夠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貸款本息之內。
6
、貸款利率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不上浮。
7
、貸款的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經辦行一次審批、單戶核算、分次發放的方式。其中,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採用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借款人所在學校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劃入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個人賬戶上。生活費原則上一年按10個月發放,每年的寒、暑假期(即2月、8月)不發放貸款。
8
、借款人應提供的資料
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時,應填寫《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見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工作證或學生證的原件、復印件;
3)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資料。
9、貸款償還的規定
1)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在校期間按季或按月歸還貸款利息,本金可在畢業後按還款計劃分次歸還。
3)農村信用社根據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還款日期,從約定的還款賬戶中扣收。若還款賬戶被凍結、掛失,借款人應填寫《變更委託扣款賬戶申請書》,重新提供還款賬戶。
4)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利息按照貸款賬戶當時執行的貸款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5)借款人本科畢業後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需要延長貸款期限的,應在畢業前一個月向經辦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辦理借款合同變更手續。延長期限後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八年(含八年),延期後的利率按原貸款期限加延期期限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