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價款調整計算
70萬方:70乘以6=420萬元
130萬方:100乘以1.15=115萬元 115乘以5+15乘以4=635萬元
Ⅱ 價格調整公式
本月變更工程款為:100*(0.2+1.2*40%*80%+0.6*0.8-1)=6.4萬
本月實際結算為:100+6.4=106.4萬
0.2為定值權重,1.2為120/100,80%為變質權重總和,0.6為60/100為其他不變的材料費等。
給個最佳答案吧~~
Ⅲ 價格調整計算中需要調整的價格差額是什麼意思
人、材、機的波動影響建築成本的時候需要調整的價格差額。
一般以當地的造價信息價格為准就行。
Ⅳ 價格調節基金的計算
計提分錄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應交價格調節基金
貸:應交稅金-應交價格調節基金(或者其他應交款-應交價格調節基金)
價調是按收入來計提的,每個省市的價調稅率有點不一樣,看你們那裡是多少了,我在四川,這里是千分之一,價調就是營業收入*千分之一得出的金額
Ⅳ 價格變動率怎麼計算
價格變動率怎麼計算?價格變動率比需求變動率這個公式是以基期價格做同度量因素,價格變動率最早由德國經濟學家拉斯貝爾於1864 年提出,因此,也被稱為拉斯貝爾數量指標指數公式。此公式的優點在於把價格固定在基期,價格變動率使指數的計算不受價格變動的影響,從而更確切地反映銷售量指標的綜合變動程度。其缺點是用此式分析絕對數經濟效果時,往往脫離實際。再有,價格變動率隨著生產技術的發展,價格變動率有些商品的價格變化很大,加上大批新品種的出現(沒有基期價格,只能用現行價格計算),這樣,就會使不同時期的指數之間失去可比性。但是,從編制指數的基本任務上來看價格變動率,因為此式排除了價格變動的影響,單純反映銷售量變動,所以優點還是主要的。
在我國,編制數量指標綜合指數時,一般把作為同度量因素的質量指標固定在基期。價格變動率這個公式是以報告期價格做同度量因素,最早由德國經濟學家派許於1874年提出,因此,也被稱為派許數量指標指數公式。價格變動率此公式的特點是把價格固定在報告期,價格變動率在進行絕對數經濟效果分析時,避免了(1)式脫離報告期實際的缺點,但由此也帶來了新的弊端。
Ⅵ 價格上調5%怎麼算
71118*(1+5%)=74673.90
Ⅶ 價格調整方程的公式
價格調整方程由菲利普斯曲線引伸出來,用它可以考察通貨膨脹率、通貨膨脹壓力和價格預期之間的關系,其公式為:лt=f(Yt-1-Y*)/Y*。
式中,лt為t時期的通貨膨脹率,лt=(Pt-Pt-1)/ Pt-1, Y*為潛在的GDP水平,Yt-1為上年GDP,f是常數。我們把(Yt-1-Y*)/Y*定義為上一年的通貨膨脹壓力。這樣,價格調整方程就意味著本年的通貨膨脹率等於上一年的通貨膨脹壓力乘上一個常數f。進一步,當上年總需求決定的實際產出高於潛在GDP時,本年價格水平就會上升,通貨膨脹率為正;當上年總需求決定的實際產出低於潛在GDP時,本年價格水平就會下降,通貨膨脹率為負。
把人們對通貨膨脹的預期лe加入到價格調整方程式中,可得:лt=лte + f(Yt-1-Y*)/Y*。
如果通貨膨脹率常年穩定,就可用上年的лt-1作為лte,也就是:лt=лt-1 + f(Yt-1-Y*)/Y*。
Ⅷ 請幫我算下價格調整的題,用調值公式。謝謝!
本月實際結算的工程款=100+100*0.2*(1+20%*40%)=121.6(萬元)
原理是本月只有人工費上升了20%,而這人工費佔全部調值的40%,所以,升值部分是100*0.2*20%*40%=1.6萬元,而工程價款加原調值部分是不變的=100*(1+0.2)=120萬元。
Ⅸ 物品價格上調45%怎麼計算
物品原價為X,價格上調45%後價格公式為X*(1+45%)。如:物品價格100元,價格上調45%後就是100*(1+45%)=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