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回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答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Ⅱ 信託、資管類的產品又有什麼區別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相同點:
1、項目發行方均為金融機構,都屬於投融資平台,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2、項目發行前必須報備相關監管單位,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發行的項目本質相同通道不同,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目前通過這兩種方式取得的投資收益均無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不同點:
1、信託公司由銀監會監管,資管公司由證監會監管;2、全國目前有68家信託公司持有銀監會頒發的信託牌照,資管公司(均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證監會授予牌照)目前40餘家;3、信託募集結束,款項交至託管銀行即可成立;資管計劃募集完畢後,需交由證監會驗資,驗資完畢方可成立;4、未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可通過交易所向其他投資者轉讓;信託份額轉讓需雙方同時去信託公司辦理。5、100萬-300萬以下的個人投資者,每個信託計劃只有50個,資管計劃可以有200個。6、資管計劃為市場新興產品,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費用較信託低,因此相對信託產品而言,讓渡給投資者的收益較信託高。7、信託公司自上世紀80年代既已存在,經過數輪增資目前注冊資本在10億左右。資產管理公司自2012年底至2013年初陸續獲得業務牌照,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金大約在2000萬-5000萬左右。
Ⅲ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
1、監管部門不同
①資管產品的監管部門一般是證監會
②信託內產品的監管部門是銀監會
2、適容用的法律不同
①資管產品以《證券法》為主
②信託產品《信託法》為主
3、發行主體不同
①資管產品發行主體為資產管理公司,一般為證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託產品的發行主體為信託公司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Ⅳ 什麼是信託,信託屬於理財產品嗎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內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容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4)交易所產品屬於信託嗎擴展閱讀
信託是財產管理職能
1、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2、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3、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4、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
Ⅳ 全國有多少金融資產交易所是否有信託產品在其中交易
1、金融資產交易所基本每個省份及直轄市都有,全國大概有幾十家的樣子
2、信託產品回銷答售一般通過信託公司下屬財富中心,不會通過金融資產交易所。
補充:你指的應該是信託產品份額或者收益權的轉讓或者拆分,這類業務有些地方交易所確實有涉及過,但是違反了信託法合格投資人的條款,目前看不到了。
Ⅵ 政府融資平台產品屬於信託產品么
不屬於,信託產品一定是信託公司發行的才可以,全國目前有75家信託公司,每家信託公司的牌照都是銀監會頒發的,受到銀監會的監管。
信託公司也會發一些政府類的項目,但是和一般的政府融資平台的項目有所區別
Ⅶ 私募股權產品,私募基金產品,信託,定融產品,信託,權益產品有什麼區別求大神解
主要區別還是管理人不同
私募股權產品:私募基金公司管理
私募基金產品:私募基金公司管理
以上兩類都屬於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查詢可以直接到基金業協會查詢!
信託:信託公司管理
信託公司全國范圍內數量有限,多為國有
定融產品:各種不同規模大小的資管公司,咨詢公司
權益產品是和上面按管理人分類不同的另一類分類方式。
投資起點不同
私募股權其實就是私募基金產品的一種,起點100萬起
信託產品原來100萬起,現在門檻降到30萬起。
定融產品現在有5萬起的。
投資方向區別
私募股權產品
顧名思義,投資公司股權,以期待公司未來估值上升獲得超額回報。
風險較大,畢竟一家公司未來怎麼樣不得而知,典型的賈躍亭的樂視相關的股權。
但是,回報也是巨大的,比如被大家講爛了的孫正義投資阿里巴巴,幾萬倍投資回報。
適合風險承受能力強的客戶。
私募基金產品
是一個大類劃分,私募基金產品分很多種。剛才說的私募股權也是私募基金的一種。主要按收益方式分為浮動型和固定收益型:
二級市場基金(投已上市公司股票,債券,期貨等,投資團隊幫你炒股),收益浮動。
固定收益基金(多數地產公司為了融資建房子給抵押給擔保),收益固定
私募股權基金(上面說過了)
信託產品
依託信託公司的管理資質,橫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
全國68家信託公司,私募能做的東西,信託都能做。所以信託產品分類也很多,收益浮動,收益固定的信託產品都有。
一般固定收益信託分為幾個投向:
基建:投資人的錢通過信託公司借給政府,地方政府用錢去修路架橋建公園。
房地產:融創,恆大,碧桂園等等這些地產公司用投資人的錢去建房子。
資本市場:投股權,投股票,做海外投資。和上面私募部分的投資方向沒啥區別。
定融產品
定融產品也是大同小異,主要是定融涉及一個地方性的交易所,在地方金交所備案,流程沒私募和信託繁瑣,所以發產品容易,投資起點也低。但是管理人的資質是一個需要核心考量的點。
總結,主要區別還是管理人不一樣,信託產品管理人多為國企,央企,發展歷史久,從改革開放以後國內就一直有。也是很多的主要選擇,從規模上就看得出來,信託26萬億的規模,私募10幾萬億,定融沒統計過。
Ⅷ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8)交易所產品屬於信託嗎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Ⅸ 為什麼信託受益權類abs都在交易所發行
其實發來行場所的選擇主源要考慮資金方的需求,以及發行場所對基礎資產的偏好。也不是所有的都在交易所發行。信託受益權類的abs在交易所發行主要是考慮的資金方的要求。有的資金方需要產品必須標准化。標准化那就得上交易所發行
信託公司做ABS的一個限制在於,由於ABS市場存在銀監會、證監會下的兩套監管系統,信託公司的客戶的ABS,沒法通過信託計劃,直接在交易所發行ABS產品。所以,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受益權轉讓給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的資管計劃,借道資管計劃,可實現ABS產品在交易所上市。
Ⅹ 什麼是資管項目和信託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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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即資產管理,就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等,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行為。這個過程可以形成標准化的金融產品,謂之資管產品。
資管項目與信託的區別:
相同點:
1.項目發行方均為金融機構,都屬於投融資平台,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2.項目發行前必須報備相關監管單位,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發行的項目本質相同通道不同,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目前通過這兩種方式取得的投資收益均無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不同點:
1.信託公司由銀監會監管,資產管理公司由證監會監管;
2.全國目前有68家信託公司持有銀監會頒發的信託牌照,資產管理公司(均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證監會授予牌照)目前40餘家;
3.信託募集結束,款項交至託管銀行即可成立;資管計劃募集完畢後,需交由證監會驗資,驗資完畢方可成立;
4.未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可通過交易所向其他投資者轉讓;信託份額轉讓需雙方同時去信託公司辦理。
5.100萬-300萬以下的個人投資者,每個信託計劃只有50個,資管計劃可以有200個。
6.資管計劃為市場新興產品,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費用較信託低,因此相對信託產品而言,讓渡給投資者的收益較信託高。
7.信託公司自上世紀80年代既已存在,經過數輪增資目前注冊資本在10億左右。資產管理公司自2012年底至2013年初陸續獲得業務牌照,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金大約在2000萬-5000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