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數碼電子產品的摩爾定律指的是
摩爾定律是指IC上可容納的晶體管數目,約每隔18個月便會增加一倍,性能也將提升一倍。摩爾定律是由英特爾(Intel)名譽董事長戈登·摩爾(Gordon Moore)經過長期觀察發現得之。
到底什麼是"摩爾定律'"?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版本":
1、集成電路晶元上所集成的電路的數目,每隔18個月就翻一番。
2、微處理器的性能每隔18個月提高一倍,而價格下降一倍。
3、用一個美元所能買到的電腦性能,每隔18個月翻兩番。
以上幾種說法中,以第一種說法最為普遍,第二、三兩種說法涉及到價格因素,其實質是一樣的。三種說法雖然各有千秋,但在一點上是共同的,即"翻番"的周期都是18個月,至於"翻一番"(或兩番)的是"集成電路晶元上所集成的電路的數目",是整個"計算機的性能",還是"一個美元所能買到的性能"就見仁見智了
㈡ 為什麼電子產品的價格越來越低
按照摩爾定律來看,電子產品肯定是不斷降價的 以下是摩爾定律的內容: 1、集成電路晶元上所集成的電路的數目,每隔18個月就翻一番。 2、微處理器的性能每隔18個月提高一倍,而價格下降一倍。 3、用一個美元所能買到的電腦性能,每隔18個月翻兩番。
㈢ 關於電子產品的摩爾定律
黃氏定律說的更狠。6個月。技術總在進步。誰能走在前面誰就是贏家。不是18個月就有一次發明。可以出現在一天。可能出現在一年。18個月是保守估計。按照現在的趨勢。已經有一年以更的趨勢甚至更快。一下子變成終極計算機。?一口氣吃成胖子。會消化不良。
㈣ 定律和定價的區別
定律和定價的區別:
在定義上的不同:一價定律當貿易開放且交易費用為零時,同樣的貨物無論在何地銷售,用同一貨幣來表示的貨物價格都相同;而購買力平價是根據各國不同的價格水平計算出來的貨幣之間的等值系數。同時購買力平價分為絕對購買力平價和相對購買力平價。
在目的上的不同:一價定律揭示了國內商品價格和匯率之間的一個基本聯系;在評價成本和收益以計算凈現值時,可以用任何一個競爭市場的價格來確定它們的現金價值,而不用考慮所有可能的市場價格;同時可以用於金融產品的定價。而購買力平價是對各國的國內生產總值進行合理比較,可以間接的比較不同國家之間的生活水平。
在針對對象上的不同:一價定律只限於一種商品,而購買力平價是一個衡量物價的商品集合。
㈤ 為什麼電子產品的價格會下降的這么快啊
按照摩爾定律來看,電子產品肯定是不斷降價的
以下是摩爾定律的內容:
1、集成電路晶元上所集成的電路的數目,每隔18個月就翻一番。
2、微處理器的性能每隔18個月提高一倍,而價格下降一倍。
3、用一個美元所能買到的電腦性能,每隔18個月翻兩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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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為什麼電子產品價格波動的那麼快
電子產品永遠是跌價的
㈦ 電子商務 三大定律的名詞解釋
電子商務的三大定律:
1、供應鏈透明定律。
網際網路對於新經濟的主要貢獻,實際上就在於提高商務效率、降低交易損耗、提高供應鏈各環節之間的透明度。
對於電子商務發展過程的粗略觀察後便可以發現,供應鏈透明化的起點,從大部分新經濟實踐者的直覺出發,被人為地定義在供應鏈的最後一個環節,這就是B2C模型。其原因歸納起來大概有以下幾個:其一,供應鏈末端最具有分散化特徵,這給了信息整合一個相當大的空間;其二,從傳統經濟的經驗出發,供應鏈末端的利潤積聚比較大,有可能獲得很高的利潤回報;其三,先期進入電子商務領域者普遍缺乏傳統行業背景,他們只能選擇面向最終客戶的成品銷售方式,而相當一部分後入者在經營思路上受到了他們的影響。
但是,即便有以上理由,我們還是能夠發現此種從供應鏈末端開始的透明化過程有著一些不足:第一,他們將直接面對一些非信息類壁壘,如最著名的三個瓶頸:支付、信用和配送,這對於一個廣闊分散的、信用度難以保證的、支付體系不完善的市場來說,幾乎具有難以跨越的特徵;第二,未經組織的客戶需求層次差別巨大、特徵凌亂,這不僅對於信息之外的商業環節是一個挑戰,同時信息流本身的處理也相當艱巨;其三,由於位處供應鏈下游,上游生產的低效和不透明使得B2C的經營者的服務改善永遠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無論是比較購物模式還是集體競價模式都只能部分深入供應鏈,而不可能達到完全意義上的信息高效利用——這就猶如將一張黑紙疊在玻璃後一樣,無論客戶端多麼透明,從供應鏈的下游看去,整個系統仍然是個黑箱。
B2B模式替代B2C模式成為電子商務主流這個事實本身,實際上符合這樣的一個觀點,即信息流整合應當從供應鏈的上游開始而不是相反。但是由於目前產業環境中存在這樣一個現象:越靠近供應鏈上游的基礎產業,如原料、能源等對於參與新經濟的熱情越冷淡,所以我們目前看到的B2B模式仍然集中在供應鏈的下游。
2、商務流加速定律。
電子商務的特徵在於對商務流的高效整合,對於產品(服務)從生產到送達客戶這一過程的簡化和提速將貫穿傳統商務向電子商務轉型的全部歷史。
當然,網際網路作為信息傳送通道的全部功能只能限於信息的整合本身。所以對於商業這種在很大程度上基於物質交換的社會行為,網路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或者說是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
這里就存在一個問題,商務的加速是全� ,而網路對於其貢獻卻是局部的。所以商務重整過程一定是一個多角度重整,其對象群不僅包括基於網路的信息流,還有一系列與之配合的其他項目,如果沒有這些後台體系的完善,電子商務就會流於一句空話。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前瞻性的結論:凡是能夠對商務流的加速產生貢獻的行業,必定會在電子商務體系中獲得良好的發展。比如:配送體系、支付體系、信譽保障體系、安全保障體系、跨國流通結算業務等等。
在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三者中,網際網路實際上完全能夠解決的就是信息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解決資金流,對於物流只有非直接的影響。所以極有可能形成電子商務發展初期的信息整合、中期支付整合和成熟期的物流整合的三部曲。在這三者當中,最終對電子商務的命運起決定作用的是物流整合,這實際上已經脫離了IT技術的層面,而變成了一個管理和經營問題,是從信息革命回歸到傳統商業自我革新的狀態,是一個商業內部的轉變而非外力的重塑(當然不否定外界的影響作用),誰能夠從傳統商業中自發地轉型、提前改造,誰就有可能獲得電子商務的最終果實。
3、中間商擴散定律。
電子商務的扁平化,實際上擠壓的是傳統的中間商。然而由於B2C嘗試的暫時遇挫,使人們認識到必須在傳統商務規則和電子商務理想之間達成某種妥協,這就是B2B興起的一部分外因。
對於長長的供應鏈來說,中間環節眾多,理論上每一個層次之間都有形成B2B的可能,然而信息流傳送的高效性使得B2B形態的中間商具有良好的擴展能力,B2B在兩個方向上(向上和向下)的相互吞食最終會形成具有行業特徵的、階段性的最佳垂直優化。
這種擴散深度和速度不一定相同,因為不同行業之間的初始條件千差萬別,並且跟電子商務的後台整合的程度直接相關。我們唯一可以設想的理想狀態應當是,當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介面完全對接的條件下,中間商會退化為唯一的層次,此時交換環節最少、過程損耗最低、商務效率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