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間說的黃金一錢,一兩是多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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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國家現在對黃金買賣放開了嗎過去(80年代、90年代)私人買賣黃金屬於違法的
當金本位成為歷史後,黃金就可以自由買賣了,其實在國際上1970前,黃金在民間也是不能買賣的。因為布雷頓森林體系規定,只有美圓可以兌換黃金,而其他國家貨幣只能兌換美圓無權兌換黃金。所以那時候美圓也叫美金。但在1971年後布雷頓森林體系結束了,金本位在全世界也結束了,之後進入信用貨幣時代,一直到現在。我國在80年後就已經開放黃金買賣了,但是無牌照經營黃金別說過去,現在也不允許,因為怕造假,所以抓。我再告訴你一個真相,自從黃金可以自由買賣後,其實黃金就變的無價值了。你可以看到所有國家儲備中,大部分是美圓或則其他紙幣。而不是黃金,但確實有很少一部分黃金,那其實就是賣給民間,賣給那些還相信金本位存在的人。 請採納,謝謝~
⑶ 個人大量買賣黃金非法嗎
民間黃金買賣因為相關法律法規的空白,仍處於無管理狀態,並且如果您對黃金的鑒別能力不強的話,私下交易很容易上當受騙。
如果按照法律,你最好什麼都不要私下交易,任何的商品交易都最好要給國家繳稅。但是對於很多東西,你私下交易,國家也不會管的那麼細致,對於黃金交易,說起來也是貴重物品了,如果出現爭議,國家很難對你提供保護,如果你私下交易的話。
根據相關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貿易項下的黃金進出口都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申領。出口黃金及其製品,出口企業事先向中國人民銀行申領「黃金產品出口准許證」。進口黃金及其製品,進口企業事先向中國人民銀行申領批件,即「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書」。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中國銀行宣布開辦個人黃金業務,從而成為國內第一家獲准開辦此項業務的商業銀行。即通過銀行可以進行交易。
總之,私下交易黃金風險很大!如果不注意會損失的!
⑷ 民間傳說什麼東西能避邪:比如黃金\鉑金
玉.
鏡子
十字架
撒豆
鹽
尿盆
除了這些還有一些槍|刀也能辟邪
⑸ 民間黃金交易多少錢一克
二百
⑹ 中國民間有多少黃金
根本沒有辦法統計,只能找到,每年黃金的銷售數量。因為黃金可以長久的保存甚至3000年前的黃金都可以保存至今,所以根本沒有辦法統計。特別是在古時個個州府的白銀黃金的純度都是不同的。而到了近代又分為12K、18K、24K。到了現代又有百足金、千足金。所以根本沒有辦法統計。謝謝採納!
⑺ 古代的黃金真的是金子嗎
在春秋戰國時期,金大部分指的是銅和錫,後面到了漢朝,黃金慢慢增多,金才成為黃金的代稱,即金才是真的金子。所以在漢朝,賞金千兩可能真的是賞一千兩黃金呢,只是純度沒有現在的高。
歷史記載的賞金千兩非常少。各朝代的皇帝,都是非常摳門的,沒幾個人能得到這么多的賞賜,就算有,也都是些銅錢、碎銀子。古代計量單位不一樣每個朝代的計量單位不一樣。在漢代以後,金後面加計量單位兩,才代表是黃金。如果皇帝說,賞金萬錢,那就是賞一萬個銅錢。
明清時期,不加單位的金,就是指銀子。賞50金,就是賞賜50兩白銀。古代度量也不一樣每個朝代的度量也不一樣,秦漢之後,度量統一之後,16兩代表現在的1斤,賞金千兩,相當於現在62.5斤。並不是我們理解的黃金100斤。
(7)民間黃金擴展閱讀:
黃金(Gold)是化學元素金(化學元素符號Au)的單質形式,是一種軟的,金黃色的,抗腐蝕的貴金屬。金是較稀有、較珍貴和極被人看重的金屬之一。國際上一般黃金都是以盎司為單位,中國古代是以「兩」作為黃金單位,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金屬。
黃金不僅是用於儲備和投資的特殊通貨,同時又是首飾業、電子業、現代通訊、航天航空業等部門的重要材料。
在19世紀之前,人類社會的黃金生產力水平非常低,有人研究認為:在19世紀之前數千年的歷史中,人類總共生產的黃金不到1萬噸,如18世紀的100年僅生產200噸黃金。
⑻ 黃金能招財辟邪么
我所看過的佛道兩教的資料中沒有記載黃金能招財。民間所用的黃金轉運珠用的是一種吉祥的寓意,有用沒用不知道,不過可以作為一種精神安慰和自我調節,如果能激發人上進的心態和成功的決心,那麼,它就能招財。
辟邪么,黃金在佛教中被譽為七寶之一,但不是指黃金本身有辟邪的作用,而是說黃金是製作一些佛寶的最佳材料(比如為佛、菩薩塑金身和用金粉為墨寫的經文還有一些器具),所以關鍵是看製成的東西。
不過呢,帶黃金要小心,千萬不要招來壞人來喲。
⑼ 黃金的民間鑒定方法
民間鑒定方法:
1、看顏色,黃金的顏色是暗黃色。如果不純,那麼就淺黃色,純度越大,顏色越暗。赤黃色成色在95%以上,淺赤黃色90--95%,淡黃色為80--85%,青黃色65—70%,色青帶白光只有50--60%,微黃而呈白色就不到50%了。
2、看標記。黃金都是國家按照生產標准製作出來的成品。同時還打有標記,這個標記會標記上黃金的K數,比如18K,24K,等等,但成色低的則不給於打上這種標記,所以能打上的基本成色都算高。有時需要放大鏡來檢查標記來分辨真偽。
3、聲音。黃金也有它自身金屬的聲音。一般純度越高,在地上拋,能啪啪的聲音,如果不純,那麼會發出沉悶的當當聲,但是這個實驗需要在一個比較安靜的環境下作比較明顯。有一定的局限性。
4、真金不怕火煉。一點也沒錯,拿黃金用火燒,直到變紅,再觀察冷卻後的金子的外表是什麼顏色,如果還是原來的金黃色,說明金子純度比較純,如果燒完後,是呈現出暗黑色,那麼說明其中有瑕疵,可能是假金飾品。
5、硬度。黃金的硬度其實並不大,比較柔軟。所以純金的硬度直接用指甲可以開劃開痕跡。如果用牙齒咬,那麼會有很深的印子。若硬度比較大,那麼有可能是含有其他雜質材料在其中,比如含銅。利用彎曲能夠有效的檢查出硬度。
⑽ 個人買賣黃金合法嗎
個人買賣黃金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下列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海關按照各自的職責許可權給予以下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八、九、十、十一條規定,擅自收購、銷售、交換和留用金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強制收購或者貶值收購。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並處以罰款,或者單處以沒收。
違反本條例第八、九、十、十一條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私自熔化、銷毀、佔有出土無主金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追回實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或者轉讓金銀原材料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警告,或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銀。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直至停止供應。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條規定,未經批准私自經營的,或者擅自改變經營范圍的,或者套購、挪用、剋扣金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情節嚴重的,可並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業。
(五)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將金銀計價使用、私相買賣、借貸抵押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強制收購或者貶值收購。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沒收。
(六)違反本條例第五章有關金銀進出國境管理規定或者用各種方法偷運金銀出境的,由海關依據本條例和國家海關法規處理。
(七)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收兌。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有關單位追究行政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已構成犯罪行為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
第二章對金銀收購的管理
第八條
金銀的收購,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除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委託的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金銀。
第九條
從事金銀生產(包括礦藏生產和冶煉副產)的廠礦企業、農村社隊、部隊和個人所采煉的金銀,必須全部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銷售、交換和留用。
前款所列生產單位,對生產過程中的金銀成品和半成品,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銷售和處理。
第十條
國家鼓勵經營單位和使用金銀的單位,從伴生金銀的礦種和含金銀的廢渣、廢液、廢料中回收金銀。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將回收的金銀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銷售、交換和留用。但是,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使用金銀的單位將回收的金銀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十一條
境內機構從國外進口的金銀和礦產品中采煉的副產金銀,除經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留用的或者按照規定用於進料加工復出口的金銀以外,一律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銷售、交換和留用。
第十二條
個人出售金銀,必須賣給中國人民銀行。
第十三條
一切出土無主金銀,均為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熔化、銷毀或佔有。
單位和個人發現的出土無主金銀,經當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鑒定,除有歷史文物價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辦理外,必須交給中國人民銀行收兌,價款上繳國庫。
第十四條
公安、司法、海關、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國家機關依法沒收的金銀,一律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處理或者以其他實物頂替。沒收的金銀價款按照有關規定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