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怎樣營銷跨境人民幣業務
當前,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政策背景己經基本完善,從最前沿的政策趨勢來分析,筆者認為跨境人民幣業務未來的發展方向將圍繞循環機制的完善,人民幣定價及人民幣自由可兌換展開。
1.循環機制的完善。
人民幣要國際化,第一步必然是人民幣的輸出。但是,境外企業持有人民幣後,一旦發現所持有的人民幣缺乏有效的投資渠道,對應的金融產品醫乏,其對人民幣結算的熱情將大大降低。因此,提高境外交易對手持有人民幣的意願是重中之重,而改善人民幣循環機制正是與之對應的最佳解決方案。
人民幣循環機制包括迴流機制及外循環兩個方面:
2011年,在試點推出兩年後,當境外人民幣累計到一定體量後,要求擴大人民幣迴流的呼聲越來越高。2011年年中發布的《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標志著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業務的正式開閘,FDI的推出是人民幣繼貨物貿易項下出口後最主要的人民幣資金迴流通道,2012年全國實現人民幣FDI2500億元。此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RQFII的推出等都為人民幣資金迴流提供了新的途徑。
除「迴流」外,人民幣「外循環」也非常重要。所謂「外循環」,即人民幣在離岸市場上的運用,加強外循環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其一是擴寬離岸市場的金融產品,其二是增加人民幣離岸中心的數量。下階段跨境人民幣外循環的發展,一方面離不開人民幣的海外路演、推廣;另一方面也要求加大引進國外銀行、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和其所屬國際資產管理中心,使人民幣資產成為其管理的重要產品,形成規模較大且長期持續的人民幣資產需求,增強了對離岸人民幣的投資意願,將更多離岸人民幣資金留在境外,而不必急於迴流內地。
2.人民幣定價。
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就是金融定價權,藉助我國龐大的經濟體量、日趨完善的金融體系和相對齊備的要素市場,人民幣定價並非夢想。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未來發展也將圍繞這一目標展開。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1月起我國海關首次增加了以人民幣計價的月度進出口數據公布,相比原先統一採用美元計價可以說是一大進步。相信隨著貨幣市場、國債市場、外匯市場的進一步擴容,人民幣跨境相關的融資、擔保、直投、債券發行、股票發行等關聯產品的發展將進一步加快。在此背景下,人民幣對境外金融市場將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隨著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人民幣定價也將更具話語權。人民幣定價中心的確立,反過來也促使跨境人民幣業務更好地發展。
3.人民幣自由可兌換。
從我國情況看,十年來,我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宏觀調控的能力和水平也有新的提升,取得顯著成效;以銀行業為主體的金融機構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金融市場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利率市場化改革向前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更加完善,基本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基礎進一步夯實,條件更趨成熟。央行現階段推出的跨境人民幣資本項目創新,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的開閘均將資本項目開放向前推進了一步,而本幣資本項目跨境業務本身是人民幣自由可兌換的重要內容。因此,人民幣自由可兌換己進入既定議程,其未來可兌換的發展趨勢不會輕易改變,而作為其主要載體的跨境人民幣市場需求也會越來越大。
⑵ 如何申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
一、境內銀行如何接入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RCPMIS)?具體流程是什麼?
全國性銀行在人民銀行總行一點接入;地方性及區域性銀行在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一點接入;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一點接入;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分行由其主報告行在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一點接入。
銀行在完成相關的業務及內部系統准備後,應通過其總行(或主報告行)將准備情況書面報告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受理後,書面告知銀行及人民銀行科技司。人民銀行科技司或銀行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科技部門通知銀行領取RCPMIS的介面報文規范,並辦理系統接入工作。銀行持本單位介紹信向上海總部或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業務部門領取RCPMIS的測試用戶及口令,並填寫銀行用戶系統管理員身份信息登記表。銀行在完成聯調測試並通過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組織的業務驗收後,可領取RCPMIS生產系統身份文件(包括用戶標識和口令)。
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境內代理銀行與境外參加銀行之間的人民幣購售業務實行年度人民幣購售日終累計凈額雙向規模管理。」其中,日終累計凈額如何確定?
境內代理銀行可以向境外參加銀行出售人民幣資金,也可以從境外參加銀行買回人民幣資金,人民幣購售日終凈額是境內代理銀行以法人為單位當日向所有境外參加銀行售出人民幣資金和從所有境外參加銀行買回人民幣資金軋差後的金額,該金額按年度累計後雙向不得超出人民銀行所確定的人民幣購售規模。
三、《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境內代理銀行對境外參加銀行的賬戶融資總余額不得超過其人民幣各項存款上年末余額的1%。境內代理銀行的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如何確定?
《實施細則》第七條所規定的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是指該境內代理銀行全行的各項人民幣存款余額。
四、境內代理銀行為境外參加銀行辦理人民幣購售而產生的人民幣敞口,如何進行平盤?
境內代理銀行為境外參加銀行辦理的人民幣購售交易不納入外匯局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相應的人民幣頭寸可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
五、同一境外參加銀行開立的不同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之間能否進行資金匯劃?境外參加銀行在境內開立的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與在港澳人民幣清算行開立的人民幣賬戶之間能否進行資金匯劃?
同一境外參加銀行在不同境內代理銀行開立的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之間可以進行資金匯劃。境外參加銀行在境內開立的同業往來賬戶與在港澳人民幣清算行開立的人民幣賬戶之間,可以因貿易結算需要進行資金匯劃。
六、境內結算銀行與港澳人民幣清算行之間在辦理跨境貿易資金劃轉時,使用何種報文?
境內結算銀行與港澳人民幣清算行之間在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資金劃轉時,應使用大額支付系統匯兌支付報文(CMT100)中的「60-出口貿易結算」和「62-進口貿易結算」進行跨境貿易資金劃轉。
七、境內代理銀行在辦理跨境貿易資金境內劃轉時,使用何種報文?如果是同一家銀行不同分行之間的資金劃轉,能否通過行內系統辦理?
境內代理銀行在代理境外參加銀行與境內其它銀行辦理人民幣跨境資金結算業務時,應使用大額支付系統匯兌支付報文(CMT100)中的「60-出口貿易結算」和「62-進口貿易結算」進行跨境貿易資金劃轉。涉及到同一家銀行不同分行之間的資金劃轉,可以通過行內系統辦理,並隨附相應的跨境信息。
八、如何理解《實施細則》關於「境內結算銀行在未按規定完成相應的貿易單證真實性、一致性審核前,不得為試點企業辦理人民幣資金收付」的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境內結算銀行在為試點企業辦理人民幣結算業務時要履行相應的貿易真實性審核義務,但試點企業貿易結算項下人民幣資金需要自動入賬的,境內結算銀行可先為其辦理入賬,同時辦理相關手續(包括貿易真實性、一致性審核)。
九、為確保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貿易真實性,試點企業應當做好哪些基礎工作?
第一,試點企業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收付時,應當如實填寫並向境內結算銀行提交《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收款說明》或《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進口付款說明》,提交證明其貿易真實性背景的單證(合同、發票),配合境內結算銀行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人民幣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第二,試點企業應當建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台賬,准確記錄進出口報關信息和人民幣資金收付信息。
第三,試點企業收到跨境人民幣款項時,應填寫《涉外收入申報單》並於5個工作日內辦理申報;對外支付人民幣款項時,應在提交《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通知書》的同時辦理申報。
十、試點企業能否到異地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
試點企業可以在其他試點地區的境內結算銀行辦理人民幣結算業務。
十一、試點企業在試點城市之外的分支機構可否開展以人民幣結算的跨境貿易業務?
試點企業在境內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可以依法開展以人民幣結算的跨境貿易業務。
十二、試點企業可否在異地報關?
根據《海關總署監管司關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試點企業可以跨地區以人民幣申報出口貨物,且不需要提供外匯核銷單。
十三、試點企業超過出口報關日期210天仍未收到人民幣貨款應當辦理哪些手續?
至貨物出口後210天時仍未將人民幣貨款收回境內的,試點企業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其結算銀行填報《企業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報備案表》(由銀行提供),向人民銀行報告該筆貨物的未收回貨款金額及對應的出口報關單號等情況,並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和相關未收款證明材料。
十四、試點企業將出口人民幣收入留存境外應該辦理哪些手續?
試點企業擬將出口人民幣收入留存境外的,應當通過其結算銀行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留存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金額、開戶銀行、賬號、用途及對應的出口報關單號等信息。
十五、試點企業如何辦理預收、預付人民幣資金業務?
試點企業預收、預付人民幣資金實行比例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制定。對於預收、預付人民幣資金超過合同金額25%的,試點企業應當向其境內結算銀行提供相應的貿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預收、預付人民幣對應貨物報關後,或對應貨物無法按照預計時間報關的,試點企業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境內結算銀行實際報關時間或調整後的預計報關時間。
十六、試點企業如何辦理來料加工貿易項下出口超比例收款業務?
來料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收取人民幣資金超過合同金額30%的,試點企業應當自收到境外人民幣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其境內結算銀行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復印件:(1)出口報關單;(2)加工貿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
對於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上述資料及憑證的試點企業,境內結算銀行不得為其繼續辦理超比例人民幣資金收付。情節嚴重的,境內結算銀行暫停為該試點企業提供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服務,並及時報告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
十七、跨境貿易出口使用人民幣結算能否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如何辦理相關退(免)稅申報手續?
試點企業使用人民幣結算的出口貿易,按照規定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試點企業申報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退(免)稅時,不必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但應單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如與其他出口貨物一並申報的,應在申報表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口貨物報關單進行標注。
十八、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是否需要辦理外匯核銷手續?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不納入外匯核銷管理,試點企業無需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手續。
十九、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項下人民幣出口報關是否需要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
試點企業出口貨物以人民幣申報時無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試點企業跨地區以人民幣申報出口貨物也無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
二十、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項下涉及的國際收支交易如何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境內結算銀行首先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開展金宏工程外匯局子項試點准備工作的通知》(匯發〔2009〕7號)及相關規定完善其介面程序。
對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項下涉及的國際收支交易,試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中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有關事宜的通知》(匯綜發[2009]90號)的相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申報。境內代理銀行應當將跨境貿易人民幣收入款項信息傳遞給境內結算銀行,以便於境內結算銀行區別出該筆人民幣款項的來源,並及時通知試點企業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收到跨境人民幣款項時,試點企業應填寫《涉外收入申報單》並於5個工作日內辦理申報;對外支付人民幣款項時,試點企業應在提交《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通知書》的同時辦理申報。境內代理銀行應將其以人民幣形式發生的金融機構對境外資產負債填報在《金融機構存放和拆放業務申報表》中,將人民幣賬戶數據填報在《銀行非居民人民幣賬戶余額及變動表》。境內結算銀行向境外企業提供人民幣貿易融資服務時,應進行金融機構對境外資產負債及損益申報。
二十一、在境內非居民人民幣賬戶存儲的資金可否用於跨境貿易支付?
境外銀行和境外企業已在境內銀行開立人民幣賬戶中所存儲的人民幣資金可以用於跨境貿易支付。
二十二、保函是否屬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品種?
境內銀行可以為試點企業提供跨境貿易結算項下的人民幣保函等對外擔保服務,試點企業也可以開展跨境貿易結算項下的人民幣對外擔保業務。
二十三、東盟國家的境外參加銀行通過在雲南或廣西的銀行開立邊貿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與內地試點地區進行的人民幣資金往來,是否屬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如果屬於,其業務信息如何報送RCPMIS?
此類業務屬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人民銀行會將現存的邊貿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統一導入RCPMIS,境內銀行應當向RCPMIS報送所有為境外企業和境外銀行開立的人民幣存款賬戶信息及人民幣資金收付情況。
二十四、境內企業收到境外匯入的人民幣或向境外匯出人民幣時,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人民幣大額交易標准還是外幣大額交易標准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人民幣大額交易標准向人民銀行反洗錢交易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二十五、可否辦理傭金、折扣等與貿易相關但無貨物流發生的人民幣跨境收付?
境內結算銀行和境內代理銀行可以在貿易從屬費用范圍內為試點企業辦理與貿易相關的人民幣跨境收付。
二十六、大型工程承包或成套設備出口時經常既包括貨物又包括服務,服務部分能否以人民幣結算?境外承包工程時境外采購用於境外時,貨物流不進入境內,可否以人民幣結算?
境內結算銀行可以為試點企業辦理上述人民幣結算業務,並負責貿易真實性審核。試點企業應當向境內結算銀行提交商業合同,以便與銀行進行貿易真實性審核,辦理相應的人民幣資金收付。境外承包工程項目中境外采購用於境外、貨物流不進入境內時,境內結算銀行可憑海運提單等單證辦理貿易真實性審核後,為企業辦理人民幣結算。
二十七、境外參加銀行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人民幣存款、境內代理銀行的賬戶融資的利率如何確定?
境內銀行與境外銀行之間的人民幣資金往來利率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十八、已與我國簽訂貨幣互換協議的東盟國家企業能否使用互換協議項下的人民幣資金用於貿易結算?
可以,具體操作流程需要人民銀行與東盟國家央行協商確定。
二十九、保稅區等特殊經濟區域內企業可否參加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
保稅區等特殊經濟區域內的企業與境內區外企業之間的貿易不屬於跨境貿易;區內企業與境外之間的貿易屬於跨境貿易。在將來擴大試點企業范圍時,區內企業可以向當地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
三十、境內銀行可否為境外企業開立離岸人民幣賬戶?
境內銀行可以在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等業務項下為境外企業開立離岸人民幣賬戶,但必須在系統中進行明確的標識並向人民銀行的RCPMIS報送相關信息。
三十一、企業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對先進/出口後結算的情形,企業辦理業務的流程是:(1)企業與外方簽訂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貿易合同,並按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和交貨。(2)按合同規定及貨物裝船到(發)貨的情況,以人民幣向海關報關。(3)企業憑發票、增值稅發票和出口報關單退稅聯(需要退稅的需在海關列印)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免抵退稅的申報。(4)企業向銀行提供合同、發票、進(出)口收(付)款說明,在銀行辦理收款入賬或付款。銀行按規定將相關信息報送RCPMIS。
對先結算後進/出口的情形,企業辦理業務的流程是:(1)企業與外方簽訂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貿易合同,並按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和交貨。(2)企業向銀行提供合同、發票、進(出)口收(付)款說明,在銀行辦理收款入賬或付款(進口預付或出口預收)。銀行按規定將相關信息報送RCPMIS。(3)按合同規定及貨物裝船到(發)貨的情況,企業以人民幣向海關報關。(4)企業實際報關時間與預計報關時間不一致的,應通知銀行,由銀行向RCPMIS報送相關更新信息。(5)企業憑發票、增值稅發票和出口報關單退稅聯(需要退稅的需在海關列印)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免抵退稅的申報。
⑶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是什麼意思
我國的進出口商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出口退稅政策,且無需辦理進出口外匯核銷,方便了企業辦理各種貿易融資。國際金融危機使國際結算貨幣匯率波動較大,其他幣種也面臨著巨大的匯率風險,所以選用一種穩定貨幣作為貿易結算貨幣,對雙方都有利。
跨境貿易中以人民幣進行結算,不僅將有效降低企業在貿易中面臨的匯率波動風險,同時也預示著在跨境貿易中人民幣從計價貨幣提升為結算貨幣,順應了國內外市場、企業的需求,有利於促進我國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貿易發展。
實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尚面臨三大挑戰:一是目前海外人民幣來源主要是和我國互換獲得的人民幣資金和通過出口獲得的人民幣資金,存在很大局限性;二是人民幣充當貿易結算貨幣,國外進出口商將產生人民幣資金的結余,短期內中國的銀行在海外的分支機構應吸納該國的人民幣資金存款,長期國內金融市場應當逐步對海外人民幣資金迴流開放;第三,人民幣結算必然會對我國金融管理能力、金融人才儲備和銀行國際化的競爭力提出挑戰,隨著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的建立,跨境貿易結算也可能對當前進出口核銷制度操作性帶來新的難題。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還有賴於貿易夥伴的接受程度,若要貿易夥伴接受人民幣作為計價結算工具,首要的條件是持有者能夠使用人民幣獲得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務。
⑷ 如何辦理操作境外人民幣付匯業務流程
境外人民幣付匯業務流程
一、清算行模式 (一)定義
客戶將款項付到其境內結算銀行後,境內結算銀行將匯款指令發送到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再通過港澳清算行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賬戶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清算,最後才發到境外客戶的結算銀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銀行試點企業(進口企業不受限制)與通過港澳清算行進行清算的境外參加銀行的客戶之間的跨境人民幣結算。目前銀行可開展與港澳地區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幣結算。
(三)操作流程
1、付款業務流程
①試點企業及其境外交易對手簽署業務協議,約定以人民幣計價和結算。
②銀行審核客戶提交的付款申請材料(貨到付款項下須登錄國家口岸執法系統核注相應報關單),扣劃客戶人民幣資金後,將匯款指令發送至人行大額支付系統。
③銀行通過港澳清算行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賬戶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匯款指令後指示境外參加銀行貸記收款人賬戶。
⑤銀行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並通過人民幣。
⑸ 人民幣結算業務的跨境結算
進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後,意味著進行貿易的企業可以直接用人民幣進行結算,貿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同時,目美國為應對金融危機大量發行美元,美元貶值壓力加大,而以人民幣作為貿易支付可以減省用美元結算的匯兌成本,企業可靈活地應對匯率變動。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地域擴至全球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就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指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東盟地區擴展到所有國家和地區。
自2009年7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開展以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增長較快,企業和銀行對用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結算的需求不斷增長。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和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 據悉,自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開展以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業務有序進行,操作手續便利,受到了試點企業和銀行的普遍歡迎。擴大試點的時機已經成熟。
此次試點擴大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由上海市和廣東省的4個城市擴大到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吉林、黑龍江、西藏、新疆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試點業務范圍包括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結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業可按市場原則選擇使用人民幣結算。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的擴大,將進一步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⑹ 哪些業務可以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
跨境人民幣業務是指經國家允許指定的、有條件的企業在自願基礎上以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和投資的業務,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規定的政策范圍內,直接為企業提供跨境人民幣相關結算服務。
跨境人民幣業務的主要意義有三點:一是有利於加強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和投資往來,促進中國經濟更好地融入世界經濟。二是有利於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三是有利於促進中國金融業的開放和發展。四是有利於促進國際貨幣體系多極化發展。
跨境人民幣業務對於企業來說有幾點好處:一是有利於企業規避匯率風險。二是節省了貨幣轉換的匯兌成本。三是節省了企業外幣衍生品交易等套期保值費用。
⑺ 什麼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啊
簡單來說,就是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發生業務時以人民幣結算。
以前中國法律不允許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發生業務時以人民幣結算。
國內企業進口或出口均需以外幣結算,進口時需購匯,出口時需結匯,匯率風險完全由國內企業承擔。
⑻ 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對企業有哪些好處
一、增加企業貿易幣種選擇,有利於提高企業抵禦匯率風險的能力
我國進出口貿易絕大部分是以美元或歐元結算,匯率波動風險也主要由境內企業承擔。企業從合同訂立到結算收匯或付匯需要較長時間,匯率的變化令進出口企業很難預計,企業要承擔期間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企業接外單的收益,常常由於匯率的波動而損失掉了。
自2005年人民幣放棄掛鉤美元以來,人民幣進入多年的升值通道,人民幣的升值與美元和歐元的相對貶值曾經使大量出口企業蒙受損失,匯率的劇烈波動使不少企業不敢接單。
而近兩年人民幣呈貶值趨勢,匯率的劇烈波動使進口企業在對外付款時往往需要付出更多人民幣用以購買美元或歐元對外付款。
在人民幣試點作為國際結算貨幣後,企業和使用人民幣進行國際結算的貿易夥伴所承受的外幣匯率風險可大部分消除,有效幫助企業規避由匯率波動引起的風險。
尤其是對於「走出去」的外向型企業,在對外承包工程、技術輸出、勞務輸出的過程中,面臨著項目工期長、資金收期長的風險,容易受到匯率波動的風險。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消除了對匯率風險的擔憂,有利於中國企業獲得海外發展新空間。
二、有利於企業降低國際結算成本
很多企業在對外貿易中以非本幣進行結算時,為規避匯率風險,通常委託銀行進行衍生品交易,使用金融工具鎖定匯率風險,但會由此產生一筆可觀的交易手續費。若進行跨境人民幣結算,可省去企業所承擔的衍生交易費用,為企業節省匯兌成本、降低財務成本。
此外,企業在採用美元作為結算貨幣時,結算通常要經過本幣-美元-本幣的兩次兌換。若採用人民幣結算,可減少其中一次兌換。減少匯兌,也就減少了結算的環節,有利於提高資金的結算效率,加快資金周轉,更利於企業鎖定利潤空間,節省部分匯兌成本。
三、提高企業經營效率
跨境人民幣結算可簡化結算手續,縮短結算流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企業用人民幣結算可以避免幣種匯兌,
減少匯兌本身就減少了資金流動的匯兌環節,簡化結算程序,免去購匯、結匯手續,也就免除了因為購匯、結匯而大量佔用的人民幣,企業就可以充分利用未被佔用的人民幣進行其他相關業務,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同時,由於不需要進行核銷,核銷程序的減免使企業可以減少相應的人力資源投入和相關資金投入,這也有利於企業加快資金運轉速度。
四、實現企業與貿易夥伴的互利共贏
跨境人民幣結算在為企業帶來好處的同時,也為境外貿易夥伴帶來貿易便利化,規避匯率風險,降低經營成本等較多好處。
尤其對非洲等本國貨幣波動較大企業來說,可以避免由本國貨幣波動帶來的風險。特別是中國與非洲國家經濟關聯日益密切,貿易結構互補,直接採用雙方貨幣中的一種,而不是第三方貨幣進行結算,更有利於貿易便利,交易與結算成本降低,進一步深化貿易合作空間。
長期以來,人民幣幣值相對穩定,相對於新興市場國家貨幣與部分發達國家貨幣,表現更加平穩。貿易夥伴國運用人民幣投資,可分享中國經濟發展成果,提高投資收益。
綜上所述,企業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不僅有助於貿易雙方共贏,也有利於對外貿易持續健康開展。
(8)跨境人民幣交易服務擴展閱讀
在國內外清算安排方面,人民幣用於跨境貿易結算對於銀行的國際結算以及國內清算渠道都會有一定的要求,會涉及到網路問題、代理行賬戶問題等問題。
在貨幣政策方面,人民幣用於國際結算後會形成境外人民幣債權。當這種債權達到一定的規模後,這種海外持有的規模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中國央行在海外的信譽、宏觀調控能力以及金融監管的信心。
由於中國人民幣被海外持有,在獲得鑄幣收益的同時,貨幣供應量能否再作為貨幣政策的調控目標也需要考慮。
⑼ 央行支持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了嗎
今日,央行發布進一步改善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通知,提出凡依法可以使用外匯結算的跨境交易,企業都可以使用人民幣結算。通知提出,在此前相關辦法及操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優化相關規定,便利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具體包括:
(五)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參與境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的,如達成交易,其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機構匯入的人民幣保證金,可作為後續產權交易的價款或對後續成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劃入相應的專用存款賬戶。如交易不成功,境外投資者匯入的人民幣保證金應原路匯回。
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其他涉及境外投資者匯入人民幣保證金以及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需由境內第三方機構接收人民幣交易價款的業務活動,可參照上述規定辦理資金劃轉。
(六)對於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依法取得的利潤、股息等投資收益,銀行按規定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後辦理人民幣跨境結算,確保境外投資者利潤所得依法自由匯出。
⑽ 人民幣跨境支付是什麼意思
人民幣跨境支付是指有跨境貿易及零售支付需求的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以人民幣作為跨境支付的貨幣業務。
人民幣跨境支付(CIPS)的主要功能包括連接境內、外直接參與者,處理人民幣貿易類、投資類等跨境支付業務,滿足跨境人民幣業務不斷發展的需要;採用國際通行報文標准,支持傳輸包括中文、英語在內的報文信息;覆蓋主要時區(亞、非、歐、美)人民幣結算需求;提供通用和專線兩種接入方式,參與者可自行選擇等。
2012年4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央行決定組織開發獨立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簡稱CIPS)),進一步整合現有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渠道和資源,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滿足各主要時區的人民幣業務發展需要,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構建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隨著跨境人民幣業務各項政策的推出,跨境人民幣業務不斷增長,對支付結算等金融基礎設施的要求越來越高。2011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量超2萬億元,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量超1100億元。
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建設目標是保證安全、穩定、高效,支持各個方面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需求,包括人民幣跨境貿易和投資的清算、境內金融市場的跨境貨幣資金清算以及人民幣與其他幣種的同步收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