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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按發放條件分不包括

發布時間:2021-04-01 01:16:37

A. 按貸款發放的條件劃分,貸款可以分為哪些

按著《貸款通則》的規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按發放條件劃分的貸款形式主要有:委託貸款、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票據貼現等四種形式。所以選擇ABCD.
1)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2)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我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3)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4)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是指借款人將未到期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

B. 銀行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銀行貸款流程如下:
一、貸款的申請:
1、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2、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 ,信用社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 ,信用社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 ,信用社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 ,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 ,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 ,信用社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 ,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申請辦理銀行貸款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60周歲之間。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 在銀行獲得D級(含)以上信用評價等級。
4 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和固定的經營場所,能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或商戶經營證、攤位證、行業經營許可證等)及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承包、租賃證明資料。
5 具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 具有良好的還款意願
7 能夠提供有效的擔保
8 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9 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C. 貸款業務按銀行貸款的保障條件有哪些分類

按銀行貸款的保障條件來分類,銀行貸款可以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這種標准劃分,有利於銀行對貸款安全性的加強。

信用貸款是指銀行完全憑借客戶的信譽而無須提供抵押物或第三方保證而發放的貸款。

這類貸款風險較大,因此,銀行要收取較高的利息,且一般只向與銀行熟悉的較大公司的借款人或資信良好的借款人提供,對借款人的條件要求高。

擔保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的財產或信用做還款保證的貸款。

根據還款保證的不同,具體分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和保證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者的財產作為抵押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者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保證貸款是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因為有還款保證,所以擔保貸款的風險相對較小,但手續復雜,且需要花費抵押物的評估、保管以及核保等費用,貸款的成本較大。

票據貼現是貸款的一種特殊方式。

它是指銀行應客戶的要求,以現金或活期存款買進客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貸款。

票據貼現實行預扣利息,票據到期後,銀行可向票據載明的付款人收取票款。

如果票據合格,且有信譽良好的承兌人承兌,這種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都比較好。

D. 按貸款的保障條件分類,貸款可分為哪幾類

按照貸款保障條件,銀行貸款可以分為擔保貸款、信用貸款和票據貼現。
(1)擔保貸款。擔保貸款是指具有一定財產或信用作為還款保證的貸款。按照擔保方式不同,擔保貸款又可以分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和保證貸款。擔保貸款的特點在於,銀行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但擔保貸款手續比較復雜,評估費用和保管費用等導致客戶承擔的貸款成本較高。
抵押貸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而發放的貸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銀行將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物以收回貸款。
質押貸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而發放的貸款。如果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銀行將行使質押權,處理質押物以收回貸款。
保證貸款:指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照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而發放的貸款。在發放擔保貸款時,銀行一般要求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信用貸款。信用貸款是指銀行完全憑借客戶的信譽而無需提供抵押物、質押物或第三方保證而發放的貸款。特點在於不需要保證和抵押,僅憑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貸款。銀行發放信用貸款風險較大,要收取較高利息,要從嚴審查。一般僅向實力雄厚、信譽顯著的借款人發放,並且期限相對較短。
(3)票據貼現。票據貼現是指銀行應客戶要求以現金或活期存款買進客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業票據的方式而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實際上是一種以票據為擔保而對持票人發放的一種特殊貸款。票據貼現的期限一般都比較短。是一種短期貸款。
票據貼現實行預扣利息,票據到期後銀行可向票據載明的付款人收取款項。由於票據管理嚴格,承兌人信譽良好,因而這種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都比較好。

E. 貸款使用條件與信用發放條件的區別

貸款使用條件與信用發放條件的本質區別是用途不同:

  1. 貸款使用條件是貸款以後用於做什麼是有局限性的;

  2. 信用發放條件是沒有太大局限性的。

信用貸款需要的條件是:

  1. 國家公務員或國企正式職工

  2. 有些地方要求是本地戶口 有固定住所 或是在本地常住等要求

  3. 收入證明 或 銀行流水(用來證明你的收入及還款能力)

  4. 如果不是上面所述的職業條件等,由擔保人(有權有勢或上述職業,條件等)為你擔保。

貸款需要的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經濟收入穩定、身體健

    康、有固定住所;

  2. 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完畢,品德高尚,無不良

  3. 信用記錄;

  4. 一家銀行只可以為家庭成員的一個人辦理經營性貸款(消費性貸款除外),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符合法律法規,從事經營的行業不屬於國家和地方政府禁止類、限制類行業;

  5. 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濟糾紛;

  6. 消費或經營項目自有資金達到規定的比例。

總結:兩者的最大本質區別是:概念不同;用途不同;條件不同。


F. 貸款的條件是什麼程序如何有什麼規定嗎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1.信貸監督的方法

信貸監督是一種經濟監督,因此,其監督的方法通常採用經濟措施,通過信貸業務活動來進行。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貸款制度,嚴格執行貸款政策、原則和辦法來進行監督。二是通過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企業和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發揮監督作用。三是通過貸款三查制度來發揮信貸監督作用。

2.信貸監督的主要內容

(1)借款人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

(2)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況。

(3)借款人財務狀況有無較大變化。

(二)信貸制裁

信貸制裁,是銀行對於逃避信貸監督,違反金融政策、 借款合同及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的借款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措施,從經濟上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影響。信貸制裁是信貸監督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為了促使借款人遵守借款合同,規范企業行為,合理利用資金,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是為了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提高貸款質量,降低貸款風險。

十四、貸款擔保方式操作管理

(一)貸款擔保的概念及任務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二)貸款擔保的方式

貸款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三)貸款擔保的審查

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十五、抵押貸款操作管理

(一)抵押貸款的涵義

抵押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保障性是區別於信用貸款的根本特徵。

(二)抵押品的范圍和貸款種類

貸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並經銀行認可作為實物擔保的財產物資。

抵押品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類:一類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二類是各種有價證券。三類是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四類是可作轉讓的無形資產。五類是私有財產和其他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目前,國外根據抵押品的范圍,把抵押貸款分為以下六 類:一是存貨抵押。二是客賬抵押。三是證券抵押。四是設備抵押。五是不動產抵押。六是人壽保險單抵押。

我國商業銀行抵押貸款的種類主要有動產、不動產及金融有價證券抵押貸款。

(三)抵押貸款的管理要求

採取抵押貸款方式大大降低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為銀行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對抵押貸款的管理,除了進行必要的信用調查外,還要加強以下工作:一是貸款項目的選擇;二是抵押品的選擇和審核工作;三是簽訂借款合同等。

借貸雙方在簽訂有效借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借款人可憑銀行的貸款通知辦理抵押貸款開戶手續,銀行可按照貸款項目的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和規定的用途發放貸款,並監督其使用情況。

十六、票據貼現貸款的操作管理

(一)票據貼現的概念和特點

貼現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據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兌取資金的行為。貼現貸款是銀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據為對象所發放的貸款。對於銀行來說,是買進票據所載權利,票據到期,銀行可以取得票據所載的金額。貼現貸款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1.流動性高

票據貼現以後,票據所載權利完全屬於銀行,貼現銀行如有急需,可向其他銀行轉貼現,或向中央銀行再貼現,能隨時收回資金,具有很高的流動性。

2.安全性大

由於貼現人及票據上的各個當事人均為債務人,所以貼現銀行的資金運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

3.自償性強

票據貼現在票據產生時,兌現日期已在票據上載明,債務人不能要求轉期。同時,商業匯票又都以合法商品交易為基礎,具有很強的自償性,到期收回票款較之一般貸款更有保證。

4.用途確定

在用途上,貼現是針對每一筆票據具體操作的,貼現是否得當合理,反映明確清楚。所以,貼現也最容易反映銀行的工作質量。

5.信用關系簡單

貼現除了票據到期不能償款追索外,貼現人與銀行已無需聯系,所以貸款利息在貼現時銀行即預先扣除。

票據貼現業務是一項特殊放款方式,與其他放款相比還有下列不同之處:一是收息的方式不同。二是期限的確定不同。三是所涉及的關系人不同。

(二)辦理貼現貸款的程序

1.貼現貸款的申請

2.貼現的審查

3.貼現資金的支付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票面金額—貼現利息

十七、信用貸款操作管理

信用貸款,是以借款人的信用作為保證的貸款。因此,風險性較大,銀行在發放信用貸款時,一定要嚴格掌握貸款額度,審查和分析借款人的財務報表。要進行以下四方面重點審查。

(一)借款人的品質。

(二)貸款的用途。

(三)貸款的數額。

(四)貸款清償的主要來源及時間。
參考資料:http://www.tztvu.e.cn/kfjy/zkjy/jl/bxk/xdjlyw/kcdh/zd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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