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震房子塌了,貸款怎麼辦
銀行不能再主張債權,理由如下:
一、可依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對抗之。所謂不可抗力,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一條就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我國實踐、國際貿易慣例和多數國家有關法律的解釋,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現象,如,火災、旱災、地震、風災、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會原因引起的社會現象,如,戰爭、動亂、政府幹預、罷工、禁運、市場行情等。很顯然,地震就是是不可抗力,雙方貸款合同自然解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二、因為借款人已經用房子做抵押,用於償還貸款保證。」《擔保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同時第五十一條規定: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如果能夠獲得賠償,當然可按《擔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理,但是因為風險太大,保險公司已經相繼停掉了地震險。如果借款人沒有投保地震損失的險種,借款人必然沒有途徑獲得任何賠償,那麼銀行將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三、存在先例可依,即依汶川地震的處理方案處理,無力償還的債務被核銷。汶川地震後十多天,銀監會就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銀行核銷借款人因地震無力償還的債務。根據當時的通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的規定,對於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除了房貸之外,對於銀行卡透支款項,持卡人和擔保人已經在本次災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沒有其他財產可償還的債務,銀行也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所以,筆者認為可依地震的處理方式參照處理。
❷ 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近年來,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給人們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特別是當地震的振幅達到一定程度時,它甚至可以瞬間摧毀上千座居民樓,顯示出其破壞力。鑒於地震造成的毀滅性災難,很多網友都有疑問:如果按揭貸款買的房子,地震後,如果房子倒塌或變成了一個破舊的房子(即房子不見了),難道以前每月的房屋貸款不應該還嗎?或者,如果房子還在,老百姓不在,那按揭呢?
另外,現在很多房子都上了保險。如遇火災、地震等災害,保險公司可以賠償。但是,建議您清楚地看到保險條款的內容正在購買,因為有些保險只支付火災而不是地震。
房子不見了。它成為一種遺產接著,一位網友又問:房子里的人都走了,月供還會繼續,那麼如果房子走了,怎麼處理月供和房子?
地震發生後,如果一人死亡,房地產仍然存在,根據有關繼承法的規定,房地產將被列入遺產繼承人。首先,繼承人在死亡前將清償用人單位遺產的債務(當然包括抵押和其他債務),但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父親債」還債沒有法律依據。當然,對於不動產以外的債務,法律並不禁止繼承人自願支付債務的實際價值。
❸ 發生地震,自己的房子倒塌了,銀行貸款還用還嗎
從法律上來講,借款人從銀行獲得貸款,與銀行簽訂的是房屋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從法律上來講,即使房屋損毀,抵押物滅失,但借款合同依然有效,不能作為借款人不還貸的理由,也就是說地震後房子沒了,銀行貸款在法律上來講還是要還的。
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從實踐來看,汶川地震後政府對此類問題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了一些政策性的解決,另外對於受災地區和受災群眾,也會有其他幫扶措施以及一些來自社會各方面的救助。
而從我們個人角度來看,在購置家庭財產或者做相關投資時,確實應該具有一定的風險防範意識,比如可以購買保險。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家庭財產保險,對於地震、海嘯等不可抗的自然災害是排除在賠償范圍之外的。財產險的免責條款規定,戰爭、核污染、地震、暴雨、台風、洪水、暴風、龍卷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盜竊、搶劫以及被保險人自身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的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物的損失,保險人是不負責賠償的。
但這不意味著保險沒有用了,投保人需要選擇一些險種,如地震房屋險,或者一些附加險,如目前有的財產險的附加險也有地震險等,來最大限度的彌補地震帶來的損失。每一種保險都有詳細的說明,保險理賠都有嚴格的規定,對地震的烈度、房屋的抗震等級都有明確的限定。因地震造成的次生災害導致的財產損失是否賠付也要看具體的規定。在投保保額上也要注意,是否能在賠付時獲得房屋毀壞損失相應的賠償。建議在投保時仔細研究相關條文,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一種。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這是我們面對自然災害應有的態度和處理方式。
❹ 地震中房子倒塌後,房貸還用繼續還嗎
借款人有義務按月還清餘下貸款。
根據《合同法》以及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按揭貸款合同的相關規定,貸款者與銀行之間是債務關系,不因抵押物(房屋)的滅失而消失。
也就是說,地震導致房屋沒了,其實只是一個抵押物的損毀,但債務人與銀行的債務關系仍然存在,因此借款人有義務按月還清剩下未還的貸款。
根據實際情況,容易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1、抵押物(房屋)毀損,貸款人失蹤
銀行將終止合同關系,尚未償還的貸款,將會核銷處理。
2、抵押物(房屋)尚存,貸款人不幸喪生,有繼承人
自然災害後,若房屋存在,但貸款人不幸喪生,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該房屋將被列為遺產。若有繼承人,則由繼承人承擔借款合同關系,繼續歸還貸款。可查看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以用借款人的其他財產償還。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3、抵押物(房屋)尚存,貸款人不幸喪生,無繼承人
自然災害後,若房屋存在,但是貸款人不幸喪生,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該房屋將被列為遺產。若沒有繼承人,銀行可按法律規定,回收抵押物(房屋),為歸還貸款按照壞賬進行處理。
4、抵押物(房屋)尚存,貸款人也在
房屋存在,貸款人也在,則需要由借款人繼續履行貸款關系。
綜上所述,房屋因地震受損,若借貸人在,貸款依舊需要償還;若借貸人不幸喪生,則需要由其繼承人償還,若沒有繼承人,則不需要還。
❺ 地震後,房子倒了房貸怎麼辦
《合同法》規定: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
但現在各商業貸款合同缺乏對不可抗力因素如何解除合同進行條款約束。
各家商業銀行負責人在5月19日對此問題均表示,作為商業運作的銀行,不可能說減免就減免,不過會給客戶提供寬限措施。農業銀行副行長張雲介紹說,由於許多住房成為危樓無法使用,農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據不完全統計,地震帶來的個人按揭貸款損失10.5億元。
中國銀行副行長朱民表示,將根據國際慣例逐漸處理個人房貸問題。在現在這一個階段,只能做到不收罰息、不計入個人檔案,不過他也表示「我們會本著人道化的方式處理這一問題」。
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福榮表示,對於個人貸款業務,工商銀行在這一段特殊階段會採取提供一段寬限期、延長貸款期限、延長貸款的還款期限、對違約客戶減免罰息、對違約客戶不登記違約記錄等措施來減少災區用戶的負擔。
廣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對此問題表示,一般情況下地震後房子倒塌,房貸還要繼續還的。「而關鍵的問題是業主是否身故,倘若人死了也沒有遺產,不用還了。要是有遺產,將優先用作還貸。倘若人存活,房子因地震倒塌是不能作為不還款抗辯斷供的理由。」
❻ 發生地震,房子倒塌,房貸還要還嗎
在我國《物權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因地震而毀損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為擔保的抵押品了。但如果按照《合同法》規定,按揭人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還是應該繼續履行的,只不過變成了沒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簡單點說,就是房貸還是要還的,只是房子已經塌了,也就是說沒有了原本的抵押物,但是債權關系還是存在,所以你欠銀行的錢還是得還。
如果房子還在,人卻沒了,看有沒有人願意繼承,如果有的話,繼承人就接替你繼續還房貸,房子也就按照繼承法歸到繼承人手上了,如果沒有人繼承,那就看有沒有遺產的,有遺產就用遺產去變現或拍賣還銀行的房貸;那如果沒有遺產,銀行就只能自己承擔了,按照內部程序消化這筆貸款了。
也就是說,不管怎樣,房貸是一定要還的。不過,我國的房屋對於抗震程度是有要求的,如果沒有達到房屋抗震上限房屋就塌了,還是可以找房地產商賠償的,前提是要保存好證據和相關材料
❼ 地震房子倒塌房貸要不要還了
首先房子坍塌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很少看見的,如果說是因為質量的問題導致,那這個是開發商合作建造出質量問題,這個完全可以找到開發商或者小區的物業,那麼如果是自然災害這種天災,那肯定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說房子坍塌了,我們還需要繼續進行還款。
畢竟這個的持有者還是我們,當然如果說房子擁有著死了,他就不用還這筆貸款的,畢竟這些錢如果自己不還,銀行也毫無辦法,那麼這個房子是肯定不用歸還的,因為我們也無法再找到該本人,如果房子完好,人死了,這個房子會被銀行徹底的收回。
如果說死者有自己的直系親屬或者家人,他們也可以繼承這個房子,但是接下來的貸款償也需要由他們來進行。很多人可能不能接受,為什麼又沒房子又沒錢,還要自己歸還貸款呢,首先貸款是銀行掏錢的,如果自己不還,那這些錢就是銀行的損失,因此銀行是斷然不會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