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水費多少錢一立方
自來水的收費項目是有規定的,但是每個小區的收費標准有所不一樣,因為部分小區的自來水費用是包括公攤的水費,所以價錢會有所不一樣的。
北京的水費收取包括水資源費、自來水費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其中水資源費和自來水費統一定價,污水處理費另外收取。根據不同應用,水費價格如下:
一、自來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二、污水處理費: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戶用水1.50元/立方米。
三、中水:1.00元/立方米,暫不徵收污水處理費。
❷ 自來水價格多少錢一立方米
北京的水費收取包括水資源費、自來水費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其中水資源費和自來水費統一定價,污水處理費另外收取。 根據不同應用,水費價格如下: 一、自來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二、污水處理費: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戶用水1.50元/立方米。 三、中水:1.00元/立方米,暫不徵收污水處理費
❸ 水費收費標准
國家水費收取標准根據不同的用水目的,水費也相應的不同水費分為:
居民生活用水(最便宜)
非居民生活用水(一般)
特種行業用水(最貴)
國家規定的水費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❹ 水費一般多少錢一噸
水費主要集中在2-5元每立方米這個階段
首先大家要明白的是不同的地區以及不同的行業的稅費在價錢上有一定的差異,比如居民用水是2.8元每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水:3.90元每立方米,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等其他的有些行業的水費在這幾個的基礎上可能還會有不同程度的升高但是一般情況下很難超過5元,除非是一些比較特殊的行業。這樣的水費的波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會根據這個水得到的難易程度來定位這樣的價錢,難的當然要貴一點而簡單一點的當然是要便宜一點的。
水費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與我們大家生活的地區有一定的關系,很多比較發達的地區水費確實相對於一些不發達的地區的水費這些費用確實要高一點,這就是地區差異。總的來講就是不同的地區水費是不一樣的,這個就是有多個方面的因素的影響,所以稅費的東西要根據這個地區的各個影響因素來看。
❺ 浙江省永康市居民用水價格
1元一噸吧,
❻ 2015年居民住宅生活用水,生活用電的單價是多少錢
國家規定的水電價格在各個省市都不一樣,但是你們同一個地區應該是一樣的,不一樣的可能有,總表和分表不一致,供電局以總表度數收費
燃氣2.05元/立方米。民用水4元一噸。電0.49一度。工業用電0.995元(1元)/度,商業用水6.3元每噸
❼ 住宅水費的收費標准
不同地方價格不一樣。根據洛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洛陽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通知》(洛發改價管〔2017〕6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含總表及抄表到戶客戶)的污水處理費調整為0.95元/立方米。調整後,我公司按3.30元/立方米向總表管理單位收取水費。
此外,小區內部由於二次加壓的設備品牌不同、使用情況不同、耗電量不同等原因,不同的物業管理單位核算、制定二次加壓費的收費標准不同。這一加壓費用不屬我公司收費范圍,如您對小區的加壓費有異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單位咨詢反映。
❽ 請問現在的水費多少錢一噸
水費每一個地區的收費狀況不同,國家制定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有規定:
第二章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
第四條水費標准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當地水資源狀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定。
供水成本包括工程的運行管理費、大修理費和折舊費以及其他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費用。折舊率和大修理費率以及其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由水利電力部商財政部另行規定。
第五條各類用水水費標準的核定:
1、農業水費。糧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費標准;經濟作物可略高於供水成本。
農業水費所依據的供水成本內,不包括農民投勞折資部分的固定資產折舊。
2、工業水費。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資(包括農民投勞折資)計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資4——6%的盈餘核定水費標准。水資源短缺地區的水費可略高於以上標准。
貫流水(用後進入原供水系統,水質符合標准並結合用於灌溉或其他水利的)和循環水(用後返回水庫內,水質符合標準的),按採用貫流水、循環水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供水單位和用水戶分享的原則,核定水費標准。
3、城鎮生活用水水費。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鎮自來水廠水源並用於居民生活的水費,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餘核定,其標准可低於工業水費。
4、水力發電用水水費。結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電站售電電價的12%或電網平均售電電價的8%計收水費。不結合其他用水的,其水費根據水資源的狀況,按結合用水水費的二至三倍計收。利用同一水利工程調節水量的梯級水電站用水,第一級按上述標准計收水費;第二級以下各級,應低於第一級的標准。
小水電(即單機六千千瓦、總裝機一萬二千千瓦以下)用水水費可低於上述標准,對農民新興辦的小水電站用水水費還可予以優惠。
抽水蓄能發電用水,以保證下游(或上游)調節池等工程運行管理、大修理等費用計收水費。
5、為改善環境和公共衛生等用水水費,可參照農業水費標准確定。
6、由水利設施專門供水進行養殖、種植,其水費標准可參照農業經濟作物的水費標准確定。
在制定工農業用水及其他各類水費標准時,要同時確定供水計量點。
水源工程與灌區工程分設獨立核算管理機構的,應按上述規定分別確定水源工程和灌區工程的水費標准。
(8)2015永康水費價格擴展閱讀
第三章水費的計收
第六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用水管理,實行計劃用水,按供水量計收水費(水力發電用水可按發電量計費)。
農業用水可實行基本水費加計量水費的制度,並可實行季節浮動水費。利用汛期棄水灌溉,其中屬計劃外供水部分可酌情減免水費。
水資源短缺地區的工、農業用水可實行超額累進收費辦法。
用水單位要安裝水表計量。現無水表的,應按水文測量規范測算水量。
第七條工業和城市生活用水、水電站用水,要按月計量收費。
農業用水要按次計量收費,用水頻次較多的可按季計量收費。
用水單位要按規定日期交付水費,逾期不交的,應加計滯納金。經一再催交無效,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有許可權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第四章水費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實行經濟核算,加強經營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逐步向企業化、社會化過渡。
水利供水工程所需的運行管理費、大修費和更新改造費由所收水費解決。防洪工程和綜合利用工程中防洪所需的歲修、管理費用,仍按現行規定列入水利事業費預算或按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解決。
第九條水費收入是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主要經費來源。由水利部門商請財政部門核定抵作供水成本和事業費撥款的,視為預算收入,免交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結余資金可以連年結轉,繼續使用,但不得用於水利管理以外的開支。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截取或挪用水費。
第十條水利主管部門對所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水費收入應適當調劑餘缺。自然條件和工程狀況好或水費標准高於供水成本、有較多盈餘的單位,要實行「盈餘定額上繳;
超額留用」的辦法;自然條件和工程狀況差或水費收入低於供水成本的單位實行「定額補貼、超虧不補,限期扭虧」的辦法;一般的單位可實行「以收抵支,盈餘不交,虧損不補」的辦法。
第十一條水利主管部門可調集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部分折舊基金,用以統籌安排所屬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任務。但不得已調集的資金用於機關本身的開支。
❾ 國家水費收取標准規定
國家水費收取標准規定如下:
國家規定的水費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階梯式計量水價將水價分為兩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都有一個保持不變的單位水價,但是單位水價會隨著耗水量分段而增加。
階梯水價的基本特點是用水越多,水價越貴。例如有的城市將居民的生活用水水價設定兩個水量的分界點,從而形成三種收費標准:用水15噸以內為人民幣0.6元∕噸,15—20噸為1.4元∕噸,20噸以上為2.1元∕噸。缺水城市可實行高額累進加價制。
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國國務院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就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須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則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階梯水價。
2014年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出台「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為配合實施「階梯水價」制度,科技含量較高的「階梯水價水表」已經面市。
❿ 誰能告訴我浙江省水費的單價
一、常規處理自來水供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
居民生活用水為0.95元/立方米;非經營性用水為1.35元/立方米;經營性用水為1.4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為2.00元/立方米。
二、深度處理自來水供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
居民生活用水為1.50元/立方米;非經營性用水為2.30元/立方米;經營性用水為2.3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為3.00元/立方米。
三、進網用戶污水處理費分類標准:居民生活用戶污水為0.80元/立方米;非經營性用戶污水為1.50元/立方米;經營性用戶中,商業、服務業企業污水為1.50元/立方米,一般工業企業污水為1.80元/立方米,造紙、化工、製革、印染、電鍍和制葯等工業企業污水為2.2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污水為1.50元/立方米。
對工業企業實行按實測污水COD濃度分檔計價徵收污水處理費的辦法,以污水COD值100mg/L為一檔,各檔收費標准詳見附件。
四、對已安裝污水排放計量表的城市供水用戶和自備水源單位,污水處理費按污水排放量計收;對未安裝污水排放計量表的城市供水用戶和自備水源單位,污水處理費分別按城市供水的售水量和取用水量計收。向污水排放單位收取污水處理費後,不得再收取污水排污費。
五、上述價格和收費標准自2006年7月1日(用水時間)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