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IMF普通貸款
IMF普通貸款(IMF Normal Credit Trenches) IMF普通貸款(IMF Normal Credit Trenches)又稱為」一般提款權」亦稱基本信用設施( Basic Credit Facility),是 IMF 最基本的一種貸款。 這是IMF為解決會員國 國際收支 一般性困難而設立的, 也是IMF最早設立的一種貸款。 普通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會員國所繳份額的125%,貸款期限為 3~5年。IMF對普通貸款實行分檔政策(Tranche Policies), 即將會員國借用的貸款分為不同的部分及檔次:
㈡ IMF貸款的普通貸款
IMF普通貸款(IMF Normal Credit Trenches)又稱為」一般提款權」亦稱基本信用設施(Basic Credit Facility),是IMF最基本的一種貸款。這是IMF為解決會員國國際收支一般性困難而設立的,也是IMF最早設立的一種貸款。普通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會員國所繳份額的125%,貸款期限為 3~5年。IMF對普通貸款實行分檔政策(Tranche Policies),即將會員國借用的貸款分為不同的部分及檔次:
①IMF儲備部分貸款(Reserve Tranche),即會員國申請不高於本國份額25%的貸款,亦稱黃金份額貸款定(Gold Tranche)。《協定》第二次修正案1978年4月生效後,會員國份額的25%用SDRs和指定的外匯繳納,這部分貸款的提取有足夠的保證,所以稱之為儲備部分貸款。會員國提取這部分貸款是無條件的,自由的,無需批准,也不付利息。因為這部分貸款等於會員國抽回原先繳納的份額。
②IMF信用部分貸款(Credit Tranche),即會員國申請的貸款額度超過25%,至125%的貸款。信用部分貸款分為4個檔次,每檔為份額的25%。會員國用完儲備部分貸款之後,可依次使用第一、二、三、四檔信用貸款。申請使用第一檔信用部分貸款條件較松,只需呈交克服國際收支困難的具體計劃,就可獲得批准。其餘三個檔次稱為高檔信用部分貸款(Higher Credit Tranche)。使用信用部分貸款,檔次越高,審批手續越嚴。會員國使用高檔信用部分貸款時,除了提供令IMF滿意的國際收支改善方案外,還須制訂全面的財政穩定計劃和採取適當的國內經濟政策,如財政、貨幣、匯率、貿易政策等,並且在貸款使用過程中,還要接受IMF的監督,以督促借款國計劃方案的實施和履行。
㈢ 請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哪些種類的貸款
IMF貸款的種類是有所發展的。早期的基金組織的貸款一般推行「一個窗口」的辦法,到1963年推出補償貸款,1969年間再打開第三個貸款窗口-- 緩沖庫存貸款,1974年再設立中期貸款,創辦石油貸款等第四個經常性窗口。80年代後,除了1979年設立補充貸款外,從1981年起,不但著手制定並推行擴張信貸政策,擴大補償貸款的范圍,而且改進貸款條件,新增「儲備份額」貸款(不必購回)優惠,將成員國借債限額擴大到該成員國份額的200%等。 IMF的貸款分為以下幾種:
①普通貸款(normal credit tranches)。亦稱普通提款權,是IMF最基本的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主要用於成員國彌補國際收支逆差。貸款最高額度為成員國所繳份額的 125%。貸款分兩部分,即儲備部分貸款和信用部分貸款。前者占成員國份額的25%,成員國提取這部分貸款是無條件的,也不需支付利息,但須用外匯或特別提款權繳納的份額作保證;後者占成員國繳納份額的100%,共分四個檔次,每檔為份額的25%,成員國申請第一檔貸款比較容易獲得,一般只需制定出借款計劃便可得到批准,而二至四檔屬高檔信用貸款,貸款條件較嚴格,成員國要借取就必須提供全面、詳細的財政穩定計劃,而且在使用時還必須接受IMF的監督。
②中期貸款(亦稱擴展貸款)(extended credit)。這是1974年設立的,用於成員國因在生產、貿易等方面存在結構性問題而進行較長期調整的一項專用貸款。其最高貸款額度為借款成員國份額的140%,備用期3年,提款後第4年開始償還,10年內還清。
③出口波動補償貸款(compensatory financing facility或compensatory financing of export fluctuations)。設立於1963年2月,最初規定,當成員國因自然災害等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造成初級產品出口收入下降,從而發生國際收支困難時,在原有的普通貸款以外,可另行申請此項專用貸款。1981年5月又規定,當成員國糧食進口價格超過前5年的平均價格而造成國際收支困難時,也可申請補償貸款。該貸款最高限額為成員國份額的100%,貸款期限3~5年。1988年8月IMF再次通過了一個修改方案,將應急機制結合進原來的補償貸款,並把貸款名稱更改為補償與應急貸款。成員國在執行IMF支持的經濟調整計劃中,如遇突發性、臨時性的經濟因素而造成經常項目收支偏離預期調整目標時,可申請該項貸款。這里突發性的經濟因素主要是指出口收入、進口價格及國際金融市場利率等。該貸款最高限額為份額的95%,如果成員國僅具備申請補償性融資的條件,則最高限度為份額的65%,僅具備申請應急融資的條件,則最高貸款額為份額的30%。
④緩沖庫存貸款(buffer stock financing facility)。設立於1969年6月,是一種為幫助初級產品出口國家維持庫存從而穩定物價而發放的貸款。貸款的額度最高為成員國份額的50%,期限 3~5年。
⑤石油貸款(oil facility)。是1974年6月至1976年5月期間,專門為解決因中東戰爭後石油漲價而引起的國際收支困難的資金需要而設立的一種臨時性貸款。
⑥信託基金貸款(trust fund)。設立於1976年1月,用於援助低收入的發展中國家。低收入發展中國家的標準是:1973年人均國民收入不足300特別提款權單位。此項貸款現已結束。
⑦補充貸款(supplementary financing facility)。設立於1977年4月,目的是為了幫助成員國解決龐大的、持續的國際收支逆差。貸款期限3年半至7年,最高借款額為成員國份額的 140%。1981年4月,該貸款全部承諾完畢。1985年5月,IMF實施擴張借款政策,提供擴大貸款,其目的和內容與補充貸款相似。該政策規定,貸款額度最高為一年不超過份額的95%~115%,或3年不超過份額的280%一345%。
⑧結構調整貸款(structural adjustment facility)。該貸款於1986年3月設立,旨在幫助低收入發展中國家通過宏觀經濟調整,解決國際收支長期失衡的問題。貸款條件優惠,年利率僅為 0.5%~1%,期限一般為10年,且有5年寬限期,貸款最高限額為份額的70%。成員國要獲取該貸款,必須有詳細的經濟調整計劃,並且由IMF或世界銀行工作人員參與計劃的制定,最後由IMF核定批准。為了增強對低收入成員國的資金援助,IMF於1987年12月增設了「擴大的結構調整貸款」,其目的和條件與上述結構調整貸款基本-致,但貸款額擴大了,最高貸款額可達份額的250%,在特殊情況下還可提高到份額的350%。但IMF對借款國經濟結構改革的計劃要求較高,對貸款效果的監督也較嚴格。低收入成員國最終能否獲得此項貸款及貸款數額大小,除取決於本國國際收支和收入水平外,還取決於該國本身與 IMF的合作程度以及對本國經濟作出的調整努力。
⑨制度轉型貸款(systemic transformation facility)。該貸款於1993年4月設立,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前蘇聯和東歐國家克服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出現的國際收支困難,包括:
第一,由計劃價格向市場價格轉變引起的收支困難;
第二,由雙邊貿易向多邊貿易轉化引起的收支困難;
第三,由游離於國際貨幣體系之外到融入該體系之內引起的收支困難。
此項貸款最高額為份額的50%,期限4~10年。成員國要獲取該項貸款,必須制定一項經濟穩定與制度改革方案,內容包括財政貨幣制度改革和貨幣穩定計劃、控制資本外逃計劃、經濟結構改革計劃以及市場體系培育計劃等,而貸款能否全部得到,還須借款國與IMF充分合作,並作出切實有效的努力。
上述各項貸款,成員國不能同時獲准借取,這是因為IMF對一個成員國在一定時間內的全部貸款設定限額。IMF在此問題上遵循著這樣一個原則:成員國每年借款額一般不超過份額的102%;3年累計借款凈額不超過份額的306%;全部累計借款上限為份額的600%。IMF在提供上述各項貸款時,要收取手續費或利息。儲備部分貸款、信託基金、結構調整貸款和擴大的結構調整貸款以及補充貸款和擴大貸款等,是以優惠利率或僅收取手續費形式提供的,其餘貸款的利率在4%~7%之間,具體依當時國際金融市場利率水平及成員國借款數額多少而定。
㈣ 世界銀行貸款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區別
兩個都是聯合國下屬組織 世界銀行主要業務針對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項目貸款,幫助建設周期長、利潤偏低的重要項目。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主要作用是穩定國際匯兌,通過提供短期貸款幫助成員國平衡國際收支。
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簡稱IMF) 是****間國際金融組織。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截至2007年1月有成員185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基本宗旨和首要任務是: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並通過提供短期貸款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暫時逆差的外匯資金需要。
IMF主要業務活動有:向成員提供貨款,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研究國際貨幣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研究擴大基金組織的作用,提供技術援助和加強同其它國際機構的聯系。①促進國際貨幣的磋商與合作;②促進國際貿易的均衡發展;③促進各國匯率的穩定;④為經常性交易建立多邊支付和匯兌制度;⑤為會員國融通資金提供便利;⑥爭取減少各成員國國際收支的不平衡。
該組織的資金來源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該基金建立時共有資本88億美元,美國佔27%的份額;現在的基金總數達到1800億美元,美國佔20%,發達國家占份額60%以上。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又創設「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帳)單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以緩解某些成員的國際收入逆差。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主要出版物有:《世界經濟展望》、《國際金融統計》(月刊)、《國際貨幣基金概覽》(周刊) 、《國際收支統計》(月刊) 、《****財政統計年鑒》。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該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33.852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2.34%。中國共擁有3張選票,占總投票權的2.28%。
二、世界銀行
1、世界銀行的組織結構
世界銀行集團由五個緊密相關的機構組成。這些機構由其成員國所有,成員國對機構的所有事務有最終的決策權。如下面解釋的,每個機構在執行幫助發展中世界減貧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任務中起著不同的作用。「世界銀行集團」包括所有這五個機構。 「世界銀行」具體指其中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
(1)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成立於1945 年,有184 個成員國
累計貸款額:3940 億美元
2004 財年的貸款額:110億美元,貸給33個國家中的87個新項目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旨在通過提供貸款、擔保和非貸款服務(包括分析和咨詢服務)來促進可持續的發展,以此減少中等收入國家和有信譽的較貧窮國家的貧困。利潤最大化不是其目標,但自1948 年以來,國際復興開發銀行每年都有凈收入。其利潤為一些發展活動提高資金,並可保證其資金實力,因此可在國際資本市場上以較低的成本籌集資金,並為其借款客戶爭取到好的借款條件。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由成員國所有,其投票權與成員國的資本金認繳有關,但最終依據的是成員國的相對經濟實力。
(2)國際開發協會
成立於1960 年,有165 個成員國
累計貸款額:1510 億美元
2004財年的貸款額:90億美元,貸給62個國家中的158個新項目
對國際開發協會的捐款使得世界銀行每年可向世界上擁有25 億人口的最貧窮的81個國家提供60-90億美元的免息貸款。這種援助是十分關鍵的,因為這些國家幾乎沒有能力或沒有能力按市場條件借到資金。其中大多數國家的人均每天生活費不足2美元。國際開發協會幫助向這些國家提供較好的基本服務(如教育、醫療保健、清潔水和衛生設施),並幫助進行改革和投資,促進生產率的提高和創造就業。
(3)國際金融公司
成立於1956年,有176個成員國
承諾的資產組合:235億美元(包括55億美元的辛迪加貸款)
2004財年的承諾額:48億美元,貸給65個國家的217個項目
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是通過私人部門進一步推動經濟發展。通過與商界夥伴合作,國際金融公司投資於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的私人企業,提供長期貸款、擔保和風險管理,並向其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國際金融公司向私人投資不足的地區和部門投資,並尋求新的方式在一些市場上開發前景良好的機會,如果沒有國際金融公司的參與,商業投資者會認為這些市場的風險太高。
(4)多邊投資擔保機構
成立於1988年,有164 個成員國
累計擔保金額:135億美元(包括通過合作承保計劃提供的杠桿擔保額)
2004財年擔保金額:11億美元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通過向外國投資者提供擔保,使其免受因非商業風險(如徵收、貨幣不可兌換、轉移限制以及戰爭和內亂)造成的損失,以此鼓勵對發展中國家的外國投資。此外,多邊投資擔保機構還提供技術援助,幫助有關國家傳播關於其投資機會的信息。該機構還應要求提供投資糾紛調解。
(5)國際投資糾紛解決中心
成立於1966年,有140個成員國
登記案例總數:159
2004財年登記的案例:30
國際投資糾紛解決中心通過對投資糾紛提供國際調解和仲裁,鼓勵外國投資,以此增進各國與外國投資者之間的相互信任。許多國際投資協議都援引該中心的仲裁條款。該中心還在仲裁法和外國投資法領域進行研究和出版活動。
2、世界銀行的作用
世界銀行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援助機構之一。世界銀行利用其資金、高素質的人才和廣泛的知識基礎,幫助各發展中國家走一條穩定、可持續和平衡的發展之路。世界銀行主要著眼於幫助最貧困的人民和最貧窮的國家,而對於所有世界銀行借款國,世界銀行強調以下需要:
* 投資於人,特別是通過提供基本衛生和教育服務;
* 保護環境;
* 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發展;
* 加強****的能力,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 促進改革,創造一個有利於投資和長期規劃的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 注重社會發展、參與、良政和機構建設,將其視為實現減貧的關鍵要素。
世界銀行的宗旨:①對生產性投資提供便利,協助會員國開發;②通過保證或參與的方式促進私人對外投資;③鼓勵開發生產資源,促進國際貿易平衡發展;④與其他國際貸款機構相配合,提供貸款保證。
世界銀行也幫助世界各國鞏固和加強吸引和保持私人投資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各國****藉助於世界銀行的資金和咨詢服務推行全面的經濟改革,強化銀行體系,投資於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而提高對私人投資的吸引力及其效益。通過世界銀行的融資擔保和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政治風險擔保,結合國際金融公司的股本投資,投資者就能把在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軌國家投資的風險減少到最低限度,就會感到比較放心。
三、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異同
(1)根據1944年7月布雷頓森林會議的決定,世界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45年12月27日同時成立。總部均設在華盛頓。兩家機構均屬於聯合國下屬專門機構。
(2)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相互補充。世界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對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項目貸款,幫助他們興建某些建設周期長、利潤率偏低的重要項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活動則是穩定國際匯兌,通過提供短期貸款,幫助成員****衡國際收支。
(3)1980年起,我國在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復。
(4)2008年2月4日華盛頓時間世界銀行正式公布,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夫教授出任世界銀行世界銀行常務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作為世行發言人,行長首席經濟顧問,並主管世行研究工作,推動非洲發展和南南經驗交流等。
㈤ IMF貸款的內容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是政府間的國際金融組織,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至今,IMF已有184個成員國。
其宗旨是為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穩定成員國經濟政策;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可臨時提供成員國資金,使其改善國際收支失調。
資金來自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以提供資金來幫助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成員國。目前已有下列幾種類型的貸款:「備用貸款協定」和「擴大協定」屬於短期貸款和中期貸款,旨在暫時緩和國際收支的不平衡;一些最貧窮的國家一旦喪失支付能力,組織可提供「結構調整優惠貸款」和「加強結構調整的優惠貸款」;「提供補償性資金和提供臨時性資金的優惠貸款」是為暫時緩和出口收入的驟減,或對一些不可預料的事情(如自然災害)給予補償。
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烏地阿拉伯指派,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㈥ IMF的概念與特點
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與世界銀行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
其主要職能: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㈦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特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特點有以下四點:
1、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備用安排期限可以達到3年(普通貸款的備用安排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2、貸款的條件較為苛刻,並具有鮮明的政策性。
3、會員國借款的額度受其所繳份額的限制,與其份額大小成正比,各種貸款一般都規定借用的最高限額。
4、貸款多為短期貸款。
拓展資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種類
第一:普通貸款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基本的一種貸款,用於解決會員國一般國際收支逆差的短期資金需要。它規定,會員國取得普通貸款累積最高額度為其所繳份額的125%。貸款的期限為3~5年。
第二:中期貸款
1974年9月設立的一項專用貸款,比正常的普通貸款額度要大。用於解決較長期的國際收支逆差,以推行克服經濟困難的計劃。
第三:出口波動補償貸款
初級產品出口國家如果由於出口收入下降而發生國際收支困難時,在原有的普通貸款外,可申請此項專用貸款。第四,緩沖庫存貸款,這是用於幫助初級產品國家穩定國際市場上初級產品價格的貸款。第五,信託基金,用基金組織持有黃金的1/6按市價4年出售,所獲利建立的「信託基金」,以優惠條件向較窮的發展中國家和各國的借款者提供貸款。第六,補充貸款,主要用於彌補普通貸款的不足,在會員國遇到嚴重國際收支不平衡,需要比普通貸款更大數額和更長期限的資金時,可以申請這種貸款。
第四:補償與應急貸款
其前身是出口波動補償貸款(CFF),設立於1963年。其目的是當會員國出口收入下降或穀物進口支出增大而發生臨時性國際收支困難時,可向IMF申請此項貸款。貸款額各為其份額的83%,兩者同時借取則不得超過份額的105%。1989年1月IMF以「補償與應急貸款」取代CFF,貸款最高額度為份額的122%。其中應急貸款和被償款各為40%,穀物進口成本被償貸款為17%,其餘25%由會員國任意選擇。貸款條件是出口收入下降或穀物進口支出增加應是暫時性的,而且是會員國本身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同時借款國必須同意與IMF合作執行國際收支的調整計劃。
第五:緩沖庫存貸款
1969年5月設立,目的是幫助初級產品出口國建立緩沖庫存以便穩定價格。IMF認定的用於緩沖庫存貸款的初級產品有錫、可可、糖、橡膠等。會員國可以使用這項貸款達其份額的45%,貸款期限為3-5年。
第六:補充貸款
設立於1977年8月,總計100億美元,其中石油輸出國提供48億,剩餘的七個國提供52億。IMF與這些國家簽訂借款協議,以借款資金配合IMF原有的融資計劃,加強對國際收支嚴重赤字的國家提供貸款。當會員國遇到嚴重的國際收支不平衡,借款總額已達IMF普通貸款的高檔信用部分,而且仍需要更大數額和更長期限的資金時,可以申請補充貸款。貸款期限3-7年,每年償還一次,利率前三年相當於IMF付給資金提供國的利率加借款額可達會員國份額的140%。補充貸款提供完畢以後,定一年的貸款額度為份額的95%--115%。此後貸款限額又進一步降到一年為90%--110%,三年累計為270%--330%,累計最高限額為400%。
第七:臨時性信用貸款
IMF除設立固定的貸款項目以外,還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特別臨時性的貸款項目,其資金來源於IMF臨時借入。例如1974年至1976年間設置的石油貸款,用於解決石油價格上漲引起的國際收支失衡。石油貸款的資金來源是IMF向盈餘國家(主要是石油輸出國)借入,再轉借給赤字國家。貸款的最高額度,1974年規定為份額的75%,1975年提高到125%。貸款期限規定為3—7年,申請石油貸款也須提出中期的收支調整計劃。石油貸款於1976年5月屆滿,共有55個會員國利用這一項目獲69億SDRS的貸款資金。
第八:結構調整貸款
1983年3月設立,資金來自信託基金貸款償還的本息,貸款利率為1.5%,期限為5~10年。1987年底又設立了擴張結構調整貸款(ESAF),貸款最高額度為份額的250%。
㈧ 簡要描述和評價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貸款(條件)的主要因素
你好
IMF的貸款時間上分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根據提款金額,又有所佔提款權25%,50%……比例。
這些種類差別太大,條件也完全不同。
請你闡述清楚,貸款種類。
謝謝
㈨ 如何向imf貸款 條件是什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貸款一般是低息的,但是往往附加有很高的經濟政治條件。
IMF提供貸款,必須要執行董事會超過85%投票權同意。因此,往往美歐被認為是在主導這個組織。
像在97年,亞洲金融危機時,援助條件是進一步開放市場等等。這對受援國來說,面對兩難,一方面需要急需貸款,另一方面又不願接受所附帶的條件。即使對於像希臘、西班牙、匈牙利這些歐洲國家來說,盡管歐盟對於IMF有很大影響力,但他們獲得貸款也伴隨有削減赤字等附加苛刻條件。
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SDR)是1969年IMF協定第一次修訂時,為解決20世紀60年代後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發展不平衡而產生的國際儲備不足所創設的一種價值單位,其價值由幾種不同的貨幣表示。
IMF作為一個國際合作性的經濟組織,職能中並不包括創造貨幣,所以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貨幣,也不是IMF的債權,而是對IMF會員國可自由使用的貨幣的潛在求償權,因為特別提款權的持有者可以用特別提款權換取這些貨幣。
特別提款權作為國際儲備資產的價值來自會員國持有和接受特別提款權,並履行與特別提款權體系運作有關的各項義務這樣一種承諾。一般提款權賦予會員國權利從IMF借出儲備資產的權利,而特別提款權是憑空增加全球的儲備資產,會員國可以分到與份額成正比的特別提款權來增加自己的清償能力而不需要償還。
普通貸款是一般提款權產生的貸款,是借用IMF資金的一般形式,針對的是會員國一般情況下產生的國際收支不平衡。該項貸款資金是IMF各會員國繳納的份額,期限不超過5年,利率隨期限遞增。會員國借取普通貸款的累計數額不得超過其份額的125%。IMF對普通貸款採取分檔政策,即將會員國的提款權劃分為儲備部分和信用部分貸款。
由於儲備部分貸款視為會員國在MIF的國際儲備,其實際上指會員國以特別提款權或可自由兌換貨幣繳納的25%份額。雖然同IMF其他各項貸款項下的貸款提取一樣,儲備部分的提款也必須以國際收支的需要為條件,然而,IMF無權對會員國提出的需要表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