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回購購回價計算公式中,回購天數具體指什麼按照什麼方式進行計算
債券回購購回價計算公式中,回購天數指債券回購品種對應的回購期限,即1日回購,回購天數為1日;3日回購,回購天數為3日。節假日、周末等因素導致回購到期日順延,不會影響回購天數的計算。例如:投資者2012年9月27日做了一筆3天期的回購,回購期限自成交次日2012年9月28日起算,由於2012年9月30日至10月7日為非交易日(周六、周日及國慶假期),到期日順延到2012年10月8日。該筆回購合約到期結算時,回購天數為3天期回購對應的期限,仍然為3天,到期日的順延不影響回購天數的計算。在該筆回購合約中融資方資金的實際使用天數、融券方資金的實際出借天數均多於3天,交易雙方在交易價格申報時,應當考慮該因素。
B. 股票回購價格如何確定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1、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2、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3、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C. 債券回購價格計算
回購價格=100*(1+10*3.6%/360)=100.1美元
註:一般債券回購國際慣例是把每張債券面值為100元來計算的,而債券的報價也是一般按每張100元面值來報價的,故此債券回購價格也是延用這種方法計算。
如果這道題問的是回購價格實際指的是回購金額則答案是1000萬美元*(1+10*3.6%/360)=1001萬美元
不知道這道題的出題老師是按那個思維來出題的故此有上述兩種答案選擇。
D. 國債回購收益如何計算
E. 什麼是回購 回購利率計算公式
回購(Buy-back),又稱補償貿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這種做法是產品回購的基本形式。有時雙方也可通過協議,由機器或設備的出口方購買進口一方提供的其他產品。回購方式做法比較簡單,而且有利於企業的成本核算,使用較為廣泛。
回購利率計算公式
回購利率=(到期結算本金和-首期結算金額)|首期結算金額*365|回購天數
附息債券計算價格公式:
其中,P為債券價格,單位:元/百元面值;
C=票面利率(年%)×面值(元/百元面值);
i為買方收益率,單位:年%;
n為買方自買入至持有債券到期整年利息支付次數,不足一年部分不再計算;
d為從買方自買入結算日到下一個最近的利息支付日的天數
F. 回購利率計算方法
回購利率主要是出現在國債回收過程中的利率標准,一般國債在發行的時候價格都比較低,很多有經濟頭腦的人就會對其進行申購但是這種申購是有一定限制的。
回購又可以稱為補償貿易,指的是交易的一方不僅向另一方出口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同時還承諾會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
回購利率計算方法是回購利率=回購利率=(到期結算本金和-首期結算金額)×365/(首期結算金額×回購天數)。
(6)回購價格的計算擴展閱讀
回購市場的利率的影響因素
1、信用等級越高,流動性越好,回購利率越低。
2、把質押品直接交給貸款人,回購利率較低;把質押品放在借款人的銀行里,回購利率比較高。
3、抵押品越不容易得到,回購利率越低。如果借款人持有的是特殊債券或者是熱門債券,回購利率較高。
4、如果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回購利率就會較低,如果採用其他交割方式,則利率就會相對高一些。
G. 債券回購是按什麼價格結算的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行「一次成交、兩次結算」。回購交易當日初次結算的結算價格按100元計算。回購到期日二次結算的結算價格按購回價計算。購回價等於每百元資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其計算公式為:購回價=100元+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回購天數/360(天)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H. 報價回購的到期收益如何計算
您好,報價回購到期收益=回購成交日的到期年收益率*回購金額*實際持有天數/365。
I. 國債回購價怎麼計算
國債回購的購回價:如果借貸成本以100元面額(國債)予以固定,則購回價格=100元+利息=100元+100元*年收益率*回購天數/360天,其中,年收益率即是成交日由交易雙方競價產生的某一回購品種的場內掛牌"價格"。
持有期間年收益率
這是指投資者在國債發行時購買,中途賣出時的收益率,其計算公式為:
持有期間年收益率=(中途出售價格-發行價格)÷(持有天數)÷發行價格×100%
例如某投資者89.2元認購961國債,若在2個月後以92元的價格出售,其持有收益率應為:(92-89.2)÷(61÷365)÷89.2×100%=18.78%,非貼現國債計算方式與此相同。
到期年收益率
這是指投資者二級市場購買舊券後,一直持到期滿時的收益率,其計算公式為:
到期年收益率=(到期本息和-購買價格)÷待償年限÷購買價格×100%
例:某投資者若在1996年1月15日以當日收盤價108.65元購買953國庫券, 其到期年收益率應為:
(143.5-108.65)÷(25.5÷12)÷108.65×10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