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電子商務當前的發展重點
「十二五」時期,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迅猛,產業規模迅速擴大,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等服務企業不斷涌現。2010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已達4.5萬億元,同比增長22%。2011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再創新高,達到5.88萬億元,其中中小企業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3.21萬億元。
2012年第一季度,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整體交易規模1.76萬億,同比增長25.8%,環比下降4.2%。2012年第二季度,我國電子商務市場整體交易規模1.88萬億,同比增長25.0%,環比增長7.3%。
截止到2013年底,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10.2萬億,同比增長29.9%。其中,B2B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達8.2萬億元,同比增長31.2%。網路零售市場交易規模達18851億元,同比增長42.8%。排在前十的省份(含直轄市)分別為:廣東省、江蘇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
截止2013年12月,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35萬人。由電子商務間接帶動的就業人數,已超過1680萬人。
2013年電子商務市場細分行業結構中,B2B電子商務佔比80.4%;網路零售交易規模市場份額達到17.6%;網路團購佔比0.6%;其他佔1.4%。
2. 我國電子商務的現狀分析
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呈逐年增長態勢,年均復合增速高達24%,2019年交易額為34.81萬億元
2011-2019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呈逐年增長態勢,年均復合增速高達24%。2019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為34.81萬億元,同比增長10.05%,近年來增速稍有放緩。
以上數據及分析來源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物流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更多物流行業相關規劃、項目及數據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物流產業研究院。
3. 電子商務在我國的發展
「十二五」時期,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迅猛,產業規模迅速擴大,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等服務企業不斷涌現。2010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已達4.5萬億元,同比增長22%。2011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再創新高,達到5.88萬億元,其中中小企業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3.21萬億元。
2012年第一季度,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整體交易規模1.76萬億,同比增長25.8%,環比下降4.2%。2012年第二季度,我國電子商務市場整體交易規模1.88萬億,同比增長25.0%,環比增長7.3%。
截止到2013年底,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10.2萬億,同比增長29.9%。其中,B2B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達8.2萬億元,同比增長31.2%。
網路零售市場交易規模達18851億元,同比增長42.8%。排在前十的省份(含直轄市)分別為:廣東省、江蘇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湖南省。
截至2013年12月,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35萬人。由電子商務間接帶動的就業人數,已超過1680萬人。
2013年電子商務市場細分行業結構中,B2B電子商務佔比80.4%;網路零售交易規模市場份額達到17.6%;網路團購佔比0.6%;其他佔1.4%。
(3)2012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擴展閱讀:
發展趨勢
更廣闊的環境:人們不受時間的限制,不受空間的限制,不受傳統購物的諸多限制,可以隨時隨地在網上交易。
更廣闊的市場:在網上這個世界將會變得很小,一個商家可以面對全球的消費者,而一個消費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家商家購物。
更快速的流通和低廉的價格:電子商務減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節省了大量的開支,從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
更符合時代的要求:如今人們越來越追求時尚、講究個性,注重購物的環境,網上購物,更能體現個性化的購物過程。
4. 2012年我國的網路購物消費總額已經達到了多少
2012年的統計數據還沒出來。
2011年,我國網路購物交易額達到了7825.6億元
5. 201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是多少
報告:預計2016年中國電商交易額超過20萬億元
2016年電商交易額預計超過20萬億元
中證網訊(記者 任明傑)1月12日,京東聯合21世紀經濟研究院重磅發布《2016中國電商消費行為報告》,報告指出,一線城市電商消費已經超越發達國家,形成自己獨特的模式,二線城市消費理念逐漸走向成熟,中西部地區的新興消費階層也在不斷崛起。電商用戶消費總體趨向健康理性,品質越來越受關注。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市場規模穩居全球第一,預計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20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超過10%。
6. 我國電子商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頒布時間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6)2012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擴展閱讀: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採用合理和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權益有重大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商品和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和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要求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
7. 我國近幾年的電子商務年交易額是多少
6000億左右,5月14日,據2005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博覽會傳出消息,2005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有望突破6000億元人民幣,電子商務市場「錢」景誘人。統計顯示,2004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累計達到4400億元人民幣。其中,上海電子商務的年交易額達到743.19億元,同比增長47%,北京、廣州的電子商務年交易額分別為666億元和230億元。
8. 我國201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有多少億元
201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翻兩番,突破18萬億元。其中,B2B電子商務交易規模超過15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