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如何開外匯賬戶
銀行外匯賬戶怎麼開戶流程
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
企業如果有涉及外貿業務,就需要開通外幣賬戶來收支外匯貨款,但外匯賬戶比一般的對公賬戶麻煩一些,下面教大家:公司外匯賬戶開戶流程。
方法
1、辦理進出口權
公司開立外匯賬戶前,需要先辦理進出口權,最重要的是企業收支名錄,辦理了進出口權等相關手續後,銀行才會受理企業開立外匯賬戶。
預約客戶經理
開立外匯賬戶不是在普通的對公窗口,通常都需要先預約外匯客戶經理。預約後,銀行會安排這方面的客戶經理來跟你辦理手續。
2、選擇幣種
一個幣種對應一個外匯賬戶,公司在開立外匯賬戶前,需要先想好開什麼幣種?比較多人開的幣種有美金、英鎊,歐元等,這個看企業的業務需要來定。
3、提交資料
先好幣種後,攜帶公司的常用證件(營業執照等)及進出口證件(經營者備案等),還有公章,往前銀行開立外匯賬戶。
4、銀行審核
銀行收到資料後,會對公司的資料進行審核,如果有資料欠缺,會通知公司人員補齊。
5、收到外匯後開通賬戶
如果企業在開戶時,沒有外匯收支業務,通常銀行不會馬上幫你開通外匯賬戶,需要要你首次收支外匯時,才幫你開通外匯賬戶。
6、先開通待核查賬戶
最後,如果你的企業不是A類企業,則不會直接幫你開通外匯結算賬戶,而是先幫你開通待核查賬戶。待核查賬戶收匯後,由銀行審核之後,才能進入你的結算賬戶,A類企業則是直接開通外匯結算賬戶。
② 我們公司想開一個企業外匯銀行賬戶,是不是必須要在外匯局備案
是的。必須要在外匯局備案。
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圓碼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
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手續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單位開設外匯賬號百科擴展閱讀:
去外匯局辦理審批之前,開戶單位需要先明確兩件事情:
1、確定開戶銀行
(1)規模大的銀行,在國際上的信用等級比較高,在國外的賬戶行、蘆絕代理行多,辦理結算、擔保等業務比較便利,結算速度也快;
(2)規模小一些的銀行往往費用上比較優惠,取得融資也容易一些。
所以需要開戶企業須詳細了解各家銀行的情況,加以權衡比較,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2、確定賬戶類型
我們國家實行的是經常項目下的外匯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匯政策,所以外匯賬戶要以資金來源的不同加以區分,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收入放入結算賬戶,資本項下的外匯收入放入資本金賬戶。
③ 銀行開外匯帳戶有幾種帳戶種類啊各自用處是什麼
1、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
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
2、按賬戶的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即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
外匯結算賬戶,用於經常項目項下頻繁的收支結算,如中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
專項賬戶,用於存放特定外匯收入或用於特定外匯支出的賬戶,如境外捐助賬戶、還貸專戶、臨時賬戶等。
(3)單位開設外匯賬號百科擴展閱讀:
在我國,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
開戶單位辦理帳戶收付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外匯帳戶使用證》。開戶銀行憑《外匯帳戶使用證》規定的帳戶收支范圍為開戶單位辦理帳戶的收付業務。任何開戶單位及開戶銀行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超范圍使用帳戶。
④ 如何給公司開設外幣賬戶
一、如下
《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第四條
境內機構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
(一)在境外有經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將收入集整後匯回境內的;
(二)在境外有經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
(三)從事境外承包工程項目,需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
(四)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需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
(五)因業務上特殊需要必須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
第五條
境內機構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應當持下列文件和資料向外匯局申請:
(一)由境內機構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開戶理由、幣別、賬戶最高金額、用途、收支范圍、使用期限、擬開戶銀行及其所在地等內容;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本及其復印件;
(三)境外賬戶使用的內部管理規定;
(四)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從事境外承包工程業務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有關項目合同;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和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注冊資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驗資證明。
第六條:外匯局應當自收到前條規定的文件和資料起3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七條:經外匯局批准後,境內機構方可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
二、開戶程序
1、凡符合《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的境內機構、駐華機構(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均可開立外匯帳戶。
2.開戶單位在申請開戶時,可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選擇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經營外匯業務的各總行及其分支行。
3.開戶單位應按我局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全部材料,經我局批准開戶後,應在30個工作日之內憑《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戶銀行應填寫《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的回執聯並退開戶單位,開戶單位須於開戶後5個工作日內持回執到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凡超出30個工作日,開戶單位未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的,外匯局頒發的《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自動作廢。
4.同一性質的外匯帳戶,一個開戶單位原則上只允許開立一個。如因業務需要,確需開立兩個以上帳戶的,外匯局將根據具體情況嚴格審批。
5.開戶單位如丟失《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或《外匯帳戶使用證》,必須登報聲明作廢,並持登報聲明及補辦申請到外匯局辦理補辦手續。
(4)單位開設外匯賬號百科擴展閱讀
《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境內機構應當在境外外匯賬戶使用期限到期後30個工作日內,將境外外匯賬戶的銀行銷戶通知書報外匯局備案,余額調回境內,並提供賬戶清單;需要延期使用的,應當在到期前30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外匯局批准後,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五條
境內機構應當保存其境外外匯賬戶完整的會計資料。境內機構應當在每季度初1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供開戶銀行上季度對賬單復印件;每年1月30日前向外匯局提供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境內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外匯局責令改正,撤銷境外外匯賬戶,通報批評,並處以5萬元人民幣以上3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開立或者延期使用境外外匯賬戶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的規定,擅自以他人名義開立境外外匯賬戶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二、十三條的規定,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匯賬戶的,擅自改變境外外匯賬戶開戶行、收支范圍、最高金額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五、十、十三、十四、十五條的規定,提供虛假文件和資料的;
(五)違反本規定第十、十四、十五條的規定,未向外匯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⑤ 我們公司想申請一個美金帳戶,有什麼要求需要什麼資料啊
為了打開外匯賬戶,必須要有進出口資格證書,也必須先登錄商務部門。是你公司的性質。
申請開立外匯帳戶的報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或國家授權機關批准成立的有效批件);
國家授權機關批准經營業務的批件;
企業應具備條件
經外經貿部門備案或核准有進出口經營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法人。年度出口收匯額在等值200萬(含200萬)美元以上,且年度外匯支出額在等值20萬(含20萬)美元以上。企業財務狀況良好,2年內沒有嚴重的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
企業應提交資料
企業在領取並填寫"外匯結算帳戶核定限額申請表"和"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後應提供下列材料:
1.開立外匯結算帳戶申請書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
3.外經貿部門備案或核准企業享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證明文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5.批准證書原件、復印件;
6.稅務登記證原件、復印件;
7.開戶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8.印鑒卡三份-從銀行領取。
開戶單位辦理賬戶收付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開戶銀行憑《外匯賬戶使用證》規定的賬戶收支范圍為開戶單位辦理賬戶的收飢冊付業務。任何開戶州肢判單位及開戶銀行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超范圍使用賬戶。
對於凈收入需結匯的賬戶,開戶單位應及時辦理結匯。因項目進展問題需延期使用的賬戶,應提前向外匯局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延期。經批准開立的外匯賬戶每年必須參加年檢。
開戶單位須遵照《境內機構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年檢規定》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4月份。賬戶的具體檢查工作由開戶單位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外匯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名單,並向開戶單位公布。開戶單位自行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賬戶進行年檢。網路
⑥ 公司外匯賬戶開戶流程
境內機構(含異地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開立、變更、關閉
申請材料:
境內機構初次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外匯管理部經常項目處外匯賬戶管理科進行境內機構基本信息登記,之後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1、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駐華機構)的原件和復印件(正副本均可);
2、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正副本均可)。
辦理流程:
1、外商投資企業已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的,不需到外匯局登記企業信息,可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手續。
2、境內機構凡已辦理過基本信息登記手續或已開立過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如需開立新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可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3、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變更開戶銀行和關閉賬戶的手續,在開戶銀行直接辦理。
4、異地企業在京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應先在注冊地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登記後,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匯管理部經常項目處外匯賬戶管理科辦理基本信息登記手續。
辦理期限:
即時辦理。
⑦ 公司外匯賬戶開戶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外匯賬戶開戶流程詳解如下:
首先,任何符合《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的境內機構或駐華機構都有資格開設外匯賬戶。在選擇開戶銀行時,開戶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自由選擇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總行或其分支行。
開戶流程包括提交所需材料,如開戶單位需要按照外匯局的要求准備齊全的文件。在獲得開戶批准後,須在30個工作日內攜帶《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去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銀行會填寫回執,開戶單位需在開戶後5個工作日內攜帶回執去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
對於同一類型的賬戶,每個單位原則上只能開設一個。特殊情況需要開設多個,需要外匯局根據業務需求進行審批。如果遺失了批准書或使用證,需登報聲明作廢,並攜帶相關材料到外匯局辦理補辦手續。
設立和使用外匯賬戶時,遵循核准制和限額管理原則。核准制要求單位提交申請並經外匯管理局審批,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設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後才能開戶。賬戶余額並非無限擴大,通常會有限額控制或特定的結匯條件。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管理旨在平衡結售匯制度,允許企業保留部分外匯以減少交易成本,方便資金調配。閑置資金可以存儲在賬戶內,但須經過外匯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轉為外匯定期存款,否則可能觸犯限額管理規定。
總的來說,公司外匯賬戶開戶是一個規范化的過程,需要遵循相關法規,並在外匯局的監督下進行。了解更多詳情,建議參考網路關於外匯賬戶的資料。
⑧ 如何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取得外匯賬戶開立許可
1.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條件
我國外匯管理局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境內機構(不包括金融機構)可以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簡稱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經有權管理部門核准具有涉外經營權或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2)具有捐贈、援助、國際郵政匯兌等特殊來源和指定用途的外匯收入。
2.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條件
外匯管理局規定下列資本項目外匯,可以開立外匯賬戶保留外匯:
(1)境內機構借用的外債、外債轉貸款和境內中資金融機構的外匯貸款;
(2)境內機構用於償付境內外外匯債務本金的外匯;
(3)境內機構發行股票收入的外匯;
(4)外商投資企業的中外投資方以外匯投入的資本金;
(5)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為籌建外商投資企業匯入的外匯;
(6)境內機構資產存量變現取得的外匯;
(7)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內買賣B股的外匯;
(8)經外匯局批準的其他資本項目下的外匯。
3.境內機構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有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涉外業務經營許可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或者有關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證明材料;
(4)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⑨ 如何開通外匯賬戶
呵呵,你是要炒外匯還是要到銀行辦理外匯業務?
單位開經常項下外匯賬戶,首先去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登記,帶齊以下資料:
組織機構代碼證
營業執照副本
書面申請
如果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把這個也帶上
書面申請的寫法:介紹本單位基本情況,想開展什麼業務,准備在哪家銀行開戶,申請在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登記.OK.你不懂再問吧
⑩ 用西聯匯款外匯可以進國內個人賬戶嗎
不能,根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 、《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匯收入操作規程》,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的經常項目外帳戶共包括兩類:外匯結算帳戶;外匯專用帳戶。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匯局申請在中資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匯。
外匯專用帳戶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匯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內開立的外匯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
(10)單位開設外匯賬號百科擴展閱讀:
開戶單位應按我局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全部材料,經我局批准開戶後,應在30個工作日之內憑《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開戶銀行應填寫《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的回執聯並退開戶單位,開戶單位須於開戶後5個工作日內持回執到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凡超出30個工作日,開戶單位未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的,外匯局頒發的《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自動作廢。
同一性質的外匯帳戶,一個開戶單位原則上只允許開立一個。如因業務需要,確需開立兩個以上帳戶的,外匯局將根據具體情況嚴格審批。
開戶單位如丟失《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或《外匯帳戶使用證》,必須登報聲明作廢,並持登報聲明及補辦申請到外匯局辦理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