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國資委調查央企金融衍生品交易
2012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李偉發表文章披露,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產品業務浮虧114億元。他指出,企業追逐高額利潤套利投機是要害所在,另外,違規越權操作、風險控制不力等原因也值得深刻反思。他認為,央企不僅可以而且應該正確利用金融衍生產品工具來增強企業的競爭力。但是,這一工具的運用是有必要條件的,否則,將會事與願違,適得其反。
中央企業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的總體情況
從目前調查了解到的情況看,央企金融衍生產品業務呈以下主要特點。
1.參與企業多,業務品種廣,虧損數額大。根據調查統計,目前有68家央企從事金融衍生品業務,主要涉及商品期貨、匯率掉期、利率掉期,以及期權、結構性存款等品種。截至2008年10月底,央企從事金融衍生品業務合約市值為1250.0億元,形成了114.0億元的浮動凈虧損(浮盈49.8億元,浮虧163.8億元)。在境內的合約市值為357.4億元,形成了1.3億元的浮動凈虧損(浮盈4.5億元,浮虧5.8億元);在境外的合約市值為894.6億元,形成了112.7億元的浮動凈虧損(浮盈45.3億元,浮虧158.0億元)。
2. 非標准化合約多,交易對手集中,交易風險高。目前有26家央企是自行在境外從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業務(OTC),且大都與交易對手私下簽訂的是「一對一」 的非標准化合約,交易風險大,透明度不夠。如東航集團、中航集團和中遠集團在2008年6—8月國際油價達到歷史最高點(140美元/桶)時,與高盛、美林、摩根斯坦利等境外投行簽訂了高額石油期權合約,在買入看漲期權同時賣出看跌期權(即結構性期權),簽約後不久油價快速跌破了約定的行權價,這3家企業不得不雙倍賠付交易對手,截至2008年底共賠付摺合人民幣8.06億元(東航1.5億元,中航4.38億元,中遠2.18億元)。賠付後的合約浮虧仍高達161億元(東航62億元,中航68億元,中遠31億元)。截至2008年底,合約市值92億元,浮動凈虧199億元。而且中航已將2.4億美元信用證交付美林公司,作為對其合約負市值的擔保。
3.產品設計復雜,合約期限較長,風險敞口很大。據了解,有 8家企業集團通過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和國開行6家銀行購買了其推介的摩根斯坦利、美林、花旗等境外投行設計的結構性利率掉期和互換產品。這些產品設計極其復雜,不但與若干年掉期利率指數掛鉤,而且都藉助數學模型進行市值估算。如某集團在航油期權上,竟使用了含有6種模型工具的結構性產品。由於這些模型非一般數學專業知識的人所能弄懂,所以風險難以識別。
中央企業金融衍生產品業務虧損的原因
1.企業套利投機是造成重大損失的主要原因。金融衍生產品,作為一項投資理財和避險的工具,如果審慎選擇,操作得當,可以有效地規避風險,鎖定成本。若忽視其高杠桿性、價格波動性等特點,盲目使用,過度投機,就必然釀成大禍。縱觀接連發生的一起起金融衍生產品業務巨額虧損,無一不是為了追逐高額利潤套利投機而忽視其風險所致。1997年的株冶鋅期貨事件、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事件、2005年劉其兵國儲銅事件,莫不如此。
2.企業風險管控機制缺失是造成重大損失的重要因素。分析這些金融衍生產品投資損失的案例,不難發現其一個共同原因,就是企業的風險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能發揮應有的控制及管理作用。企業管理層風險意識淡薄,風險控制能力薄弱,僥幸和賭博的心態更加催化了事件爆發的進程。據調查,目前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的中央企業,大部分沒有設立專門的風險管控機構。有些甚至將產品的買賣、資金的清算和交易的管理等本該分離的職能放在一起,失去制衡和監督。
3. 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是造成重大損失的制度缺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的內控機制、嚴格的風險管理程序等是防止企業發生重大投資損失的重要保障。國資委2006年就出台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對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但不少企業未能嚴格執行。據對29家集團公司管理層調查,有 17家未對下屬企業開展金融衍生產品業務情況實施實時監控和定期審計,8家下屬企業未向集團公司定期報告,以致總部無法全面及時掌握整個企業的業務開展情況。從董事會決策層面看,有17家企業未在董事會下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未能統一管控本企業高風險業務;有13家企業把金融衍生產品業務作為一般事項授權給總經理或分管負責人審批,沒有經過董事會專項審議。這種決策不科學、程序不合規、機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風險管理,必然造成重大投資損失。
4.企業違規操作是造成重大損失的又一原因。目前獲得國家批准同意在境外從事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企業共有31家,其中央企16家,有26家央企是未經批准擅自在境外從事期貨、期權等場外交易業務(OTC),這些產品不通過交易所正規交易,也不通過清算所進行合約清算,而且這些產品都由投行設計兜售,通過雙方私下協定,因而交易行為不透明,難以有效監管,企業一旦「入了套」,簽了合同,面臨的就是「無底洞」式虧損的萬丈深淵。另外,一些企業在從事境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中違規操作,也預埋下了虧損的「伏筆」。
5. 專業人才缺乏是造成重大損失不容忽視的因素。據了解,目前央企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管理的絕大多數都是財務人員,真正具有金融工程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的很少,有些不會估算合約市值和浮動盈虧,有些連產品模型都搞不明白,更不用說識別風險,有的甚至看不懂英文合同只能憑投行介紹,專業水平與國際投行差距太大,在業務交往中往往處於下風,很難做到對等談判和公平交易,只能被動讓對方牽著鼻子走,與交易對手抗衡的能力很弱。
6. 一些國際投行的欺詐行為是造成重大損失的推手。央企投資金融衍生產品業務普遍發生浮虧和損失,當然首先要從企業自身找問題,但也與國際投行惡意兜售帶有欺詐性的、設計復雜的高杠桿產品有很大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說,中國企業遭遇金融衍生產品投資滑鐵盧,一些國際投行是罪魁禍首。
中央企業該不該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業務
既然金融衍生產品具有很高的風險,央企從事這項業務又造成重大損失,那麼今後該不該從事這方面的投資業務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出了問題而否定金融衍生產品的功能和積極作用。可以這么說,在經濟全球化迅速發展,經營、投資日益國際化的今天,如果不能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的規避風險和價格發現功能,無論對一個國家經濟和一個國際化的企業來說,都是巨大的風險。
當前,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全球化競爭的日益加劇,我國對能源、原材料、礦產資源等大宗商品的需求量與日俱增,在國際市場上是名列前茅的大買家,形成了影響全球商品價格的「中國因素」,而國際市場相關商品的價格波動給我國帶來的沖擊也是巨大的。從中國經濟發展趨勢分析,當前及未來相當一段時期我國對外部資源和能源的依賴程度將繼續提高,使國內企業不得不面對國際市場上商品價格波動帶來的巨大風險。同時上述產品價格的高位運行及不斷上揚,對於消費需求旺盛的中國而言,勢必產生重要影響。
以石油為例,隨著世界經濟的復甦,世界石油需求快速增長,尤其中國的需求增長量佔到很大一部分。2003年中國石油表觀消費總量2.67億噸超過日本,成為排在美國(9.14億噸)之後的全球第二大消費國,2005年超過3億噸,2008年達到3.65億噸。1996年我國成為原油凈進口國,到2008年原油進口量達1.79億噸,進口石油依存度達48%。
其他一些大宗商品,如大豆、銅精礦、鐵礦石、氧化鋁等,與石油一樣,進口量已經佔到國內消費的50%以上,且國際市場價格還在節節攀升。由於我國企業對國際市場進口商品的依存度越來越高,因此,國際上大宗商品價格的不斷上漲,必然大大增加我國企業的進口成本,作為國內企業利用境外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以規避價格波動風險,成為企業有效管理風險,實現穩健經營的一種重要手段。越來越多的企業需要利用這些工具來規避價格風險已成必然趨勢。
同時,國內的一些資源開采型的生產企業,在國際市場行情不斷高漲的情形下,雖然不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有可能獲取更加豐厚的利潤,但市場行情未來的趨勢誰也無法准確預測和掌控,為了防止大漲以後的大跌,企業需要舍棄伴隨可能高利潤的風險,而利用這些工具鎖定未來的預期利潤。
另外,目前中國國內金融體系還在不斷完善,而國際金融市場匯率、利率變動頻繁,對於我國大量進出口企業來說,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規避匯率、利率風險,能夠增強我們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和實力。以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為例,對於那些附加值比較低或者主要靠價格優勢出口的企業來說,人民幣匯率的任何變化都會給他們帶來較大影響,有些企業的利潤率本來很低,如果不採取措施規避匯率、利率風險,可能將面臨嚴峻的生存危機。因此,對於已經習慣於原有固定匯率機制的貿易企業,除了盡快適應新的匯率機制,努力增加自身抗風險能力之外,還需要依靠各類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來規避風險,擴大盈利空間,保持平穩持續發展。
可以看出,如果不讓企業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就相當於把它們的手腳捆起來,這些企業在不能對沖風險的情況下,就難以和國外公司抗衡。一個好的企業,一個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必須努力規避自己無法控制的風險。因此,央企應按照自身業務發展的要求,在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的前提下,審慎理性地開展金融衍生產品投資業務,對於企業規避風險,提高國際競爭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從事衍生品業務須具備四個條件
一是要嚴格合規
國家對從事境外衍生品業務實行審批制,得到批準的才可以做,沒有得到批準的就不能去做。據初步了解,有些企業從事衍生品交易並未得到批准,對此要堅決糾正。
二是要目的明確
國有企業做衍生品業務,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規避風險,鎖定成本。做金融衍生品的目的很重要,一定不要越過紅線,嚴格遵守期貨套期保值中「期貨盈(虧),現貨虧(盈)」的原則,業務量要與企業的需求及規模相適應。
三是要確實弄懂
所謂弄懂,就是要聘請財務顧問機構把全部風險羅列出來,不能風險敞口,所有可能存在的風險都要有止險措施,並要財務顧問承擔未告知風險的責任,以合同形式落實。否則就堅決不能做。
四是要控制風險
金融衍生品是一項高風險業務,企業一旦從事就必須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內部管理,建立風險管控制度。要培養專業的人才從事衍生品交易,要對主要操作人員進行實時實地監控,前中後台一定要嚴格分開,相互制約。
央企衍生品合同缺陷是如何煉成的
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前,衍生品交易曾經被當作金融市場這個金字塔的塔尖,成為急欲進軍國際金融市場的中國企業頂禮膜拜的對象。殊不知,所謂衍生品交易,其實是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投機家們轉嫁風險的工具,投機家們所要做的就是為這種虛擬產品製造美麗的光環,誘導他人來接過他們手中的「爛山芋」。
客觀而言,我國一些央企參與油料結構性期權交易的目的,是期望利用套期保值的手段來化解或者減輕漲價壓力。但是,由於對國際原油市場出現的變化趨勢沒有明確的認識,以對待實體產品交易的手段來對待已經帶有金融產品性質的原油交易,這也是造成合同缺陷的一個重要原因。近年來,國際原油市場已越來越出現 「金融化」的傾向,國際市場已經把原油期貨當作一種類似股票和債券的金融產品,大批並不直接使用原油的投機家進入市場,採用金融市場上低買高拋的手段進行炒作。因此,油價的暴漲暴跌,用實體經濟中商品供求關系的理論已經無法解釋,如果將這種價格變化用來解釋實體經濟的運行趨勢,其判斷往往會失真。遺憾的是,中國央企對這種趨勢還缺少深入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將原油視為一種重要的工業物資的水平,以至在投資決策上出現重大失誤
各方態度
㈡ 金融危機問題
呵呵 你們的總結都很有趣不過呢 似乎並不準確哦.
美國金融危機又叫次貸危機,是由最初的次貸風暴引起的,後由於各金融衍生工具導致次貸風暴惡化,各種金融機構均捲入其中,導致美國金融體系癱瘓。
次貸,就是次級貸款,專門貸款給信譽不高,但是有房產可以做抵押的人群的,貸款時房價很高,很多人還不了款,銀行就收走了他們的房屋,但之後房價驟跌,銀行就虧了;同時,為銀行分擔風險的什麼保險公司啊,什麼投資銀行啊,也就跟著倒了.
而所謂雷曼,這個公司如果美林等投行一樣,是通過高杠桿率來投資獲得高額回報的典型,但僅僅擁有1%次貸產品的他們,因為其高風險的杠桿率導致了最後的結果.應該說是有前因必有後果的.
錢?是不是因為中國有大量外匯儲備既美元就認為美國的錢到中國來了?不是的,作為國際主流結算貨幣,美元已經超出了這個范疇
說道理是說不清的,如果沒有從事過金融行業或者學習過金融知識的話.建議買本財經類雜志對日前的事件評論瀏覽一片,就基本能夠對當前的事態有所了解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