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證監會對股指期貨市場是如何監管的
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2315號(財稅金融類220號)提案的答復,關於恢復發展股指期貨促進金融衍生品市場功能發揮的提案,證監會表示,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中,股指期貨波動幅度隨之加大,市場短線交易、程序化交易活躍,成交量大幅放大,出現了一定程度的過度投機交易。為有效化解市場風險,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採取了提高保證金水平、限定日內投機開倉標准及調整交易手續費等措施,對抑制股指期貨市場過度投機、穩定市場恐慌情緒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相應地,股指期貨市場運行質量也出現下降,風險管理功能發揮也受到一定影響。 2015年9月對股指期貨市場採取的限制交易措施,是證監會為化解股市可能發生的系統性風險而採取的一攬子措施之一,是特殊市場階段的臨時政策。隨著股票市場走勢企穩,融資功能逐步恢復,市場資金和投資者數量恢復常態,逐步恢復股指期貨的市場功能,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穩健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2017年2月17日,中金所採取了放寬日內開倉限制、降低平今倉手續費、降低交易保證金標准等措施,放寬股指期貨交易限制。9月18日,中金所再度實施了降低平今倉手續費、降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的放寬股指期貨交易限制措施第二步安排。從一段時間的運行來看,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運行平穩,輿論反應總體良好,達到了預期目的。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理念,在現行制度的基礎上繼續改進和加強市場監管,抓好相關監管制度建設,並結合期現貨市場運行情況,更好促進股指期貨功能的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