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公司與國外B公司簽訂了進口合同,預付款為22.7萬美金,是在上海外匯管理局做了備案的,現在合同取消了,
如果登記之日距現在不足30天,可以在系統里進行更改的。
② 本來是付到國外的貨款的預付款,但是後來交易取消了,外匯也退回來了,現在要去結
這個是退款,並不是合同預收款什麼的。由於付匯的時候產生了申報單和核銷單,所以你們需要寫說明給外管局將這兩個單子注銷並將退款結匯。
否則單子的信息將掛在外管局的監管系統內,到時候外管局還會催你們去核銷呢。
③ 合同取消,供應商不退回預付款
首先要看你們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有約定的解除條款,假設約定供應商不按期交貨買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權的話,那麼你們就可以通知後解除合同,並且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退還預付款。(此時為依據約定解除合同)
其次,如果你們合同中沒有約定解除權,那麼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權了,法定解除權的行使條件為一方延遲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此種情況下必須符合幾個條件,1,供應商供貨必須在先,如果是預付款義務在先,在繳納全部預付款之前是沒有權利要求供應商發貨的。2,經催告後,供應商仍不發貨,此時需保留催告證據,3,書面郵寄解除通知書,行使解除權,4,到法院起訴。
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雙方的合同,同時要求返還預付款。但要仍然要進行催告,比如合同約定2015年2月1日發貨,但是對方2月5日還沒發貨,你需要書面催告,催告後等待合理期限,或者對方明確表示不發貨,才可以行使解除權。
④ 關於向國外預付貨款,但合同終止需要國外公司退貨款要怎麼操作。
一般講這是客戶違約了,交了預付款,說明了要貨,也讓你們 供方做了生產、包裝、備貨、發貨等工作,如客戶中途不要貨,這給你們供方造成損失,所以這預付款就不能退了。如果他不交預付款你們 也不會忙活這些事的對吧,作為客戶他也應該知道他們這樣做是違約的,交了預付金不要貨了,給供方面軍造成損,再要這預付款是沒道理的。這個不知在你們合同中是否有約定,一般都有這種約定的,這是我的看法。再者,只要確定客戶違約,可立即執行合同解除條款!詳細情況可找律師咨詢一下,以減少損失!
⑤ 預收貨款,外匯收匯時未申報預收貨款,現在已經超過180天,合同取消需要退匯,怎麼操作
貿易信貸報告:預收預付、延收延付報告
A類企業需報告條件
B類企業需報告條件
C類企業需報告條件
報告要求
預收預付
>30天
任何預收預付
任何預收預付
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內監測系統報告預收預付金額及出口和進口時間;超時限到外匯局現場報告;
延收延付
>90天
>30天(不能辦理>90天業務,列入B類6個月好轉後可憑登記表辦理)
>30天(不能辦理>90天業務)
出口或進口之日起30天內監測系統報告收付匯日期,超時限外匯局現場報告;
⑥ 已經付給國外的預付款該如何退回來
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您只要讓國外公司把退款匯到您當時匯出去的那個帳戶里,在收匯申報單上按照明預付款退回做申報,這時候可能還要用您當時預付貨款的那張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黃聯,下面有一個國際收支申報號碼(是銀行填寫的),這個號碼要一並寫在退款的那張申報單上,那麼等銀行把收匯信息傳到外管局以後,這一付一退是可以相抵的,但是具體怎麼樣抵消就不太清楚了~建議您去咨詢一下外匯局進口核銷部門,他們應該是有辦法在系統上操作的,然後您到貨的那部分也可以正常核銷了~
⑦ 海外預付款退款的外匯管理問題
A公司是需要向外管局申請的,提供雙方簽訂的取消合同退款協議,最好有雙方的往來郵件證據,A公司去當地外管局申請,一般可以審批的。
⑧ 取消合同的已付款的預付款怎麼核銷
這種事情總是核銷中最麻煩的,即有付匯卻沒有對應報關單。
兩個建議:1.寫個情況說明並出具雙方的協議,證明這筆款被外方扣下,而貨物沒有發給你們。請外管局准予差額核銷掉。這個難度較大,因為外管局不會管你們的操作是不是事實,他們只會擔心自己是否會承擔風險。不過如果關繫到位,是可以操作的。
2.用其它多餘的進口關單進行核銷。這個就要看你們是不是有多餘的單子了。運氣好壞由你們的情況決定。
⑨ 公司如何做已取消合同預付款外匯帳務處理
1
預付貨款的都是等到貨後才能核銷的
2
核銷表在北京的話,是可以在網上下載的
3
沒有核銷單。一般向外匯局提交的為:核銷表和海關給的進口付匯核銷聯。
⑩ 急求外匯退款應該怎麼操作
既然外匯管理局說180天之內發生的匯款不用申請直接退款,那麼,直接到銀行辦理退款就是了——銀行方面說已經結匯了,原路退回不可能了——這種說法沒有道理,結匯是指將外幣兌換成人民幣,那麼,現在用人民幣兌換成外幣就是了,且主要是外管局不幹涉,銀行沒有道理干涉——只是你們要給銀行寫一個書面說明,以便日後外管局向銀行查詢,銀行有這個說明可以向外管局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