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Ⅱ 為什麼期貨合約對應的現貨市場要具有一定的規模
你好,商品期貨的另一個名字叫大宗商品期貨交易。
一般期貨的品種都是工業用品或者民用用品,用量比較大的才行。期貨金融衍生品就是為了防止大宗商品價格暴漲暴跌影響生產。期貨和現貨價格能進行對沖,所以現貨市場要有一定的規模,如果現貨規模太小那就不行了,沒有這個意義了。
Ⅲ 期貨上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是什麼意思
現貨價格低於期貨引價格或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低於遠期月份合約價格,稱為正向市場。正向市場又稱為正常市場。
反向市場,又稱逆向市場或現貨溢價,是指在特殊情況下,現貨價格高於期貨價格或者近期月份合約價格高於遠期月份合約價格,基差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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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的原因
遠期市場: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的部分與持倉費有關,持倉費反映了期貨價格形成的時間價值。持倉費與持有商品的時間長短有關。交割期限越近,持有該商品的成本就越低,期貨價格相對於現貨價格的溢價也就越低。
反向市場:由於基金持有量大,資金充裕,看似投機的反向價差不僅會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潤傳遞,還會造成股市的劇烈波動。
2、應用不同
正向市場:如果市場中供給過剩,需求相對不足,則會導致近期月份合約價格的下降幅度大於遠期月份合約,或近期月份合約價格的上升幅度小於遠期月份合約,或者,此時可進行在近月合約做空,而在遠月上建立同等頭寸的多頭合約的套利操作。
反向市場:交易者通過反向交易對沖平倉,即可完成一個完整的交易過程,了結手中持有的交易頭寸,退出市場。
Ⅳ 期貨合約和期貨市場的區別
期貨市場里的交易物品就是期貨合約,兩者不是一類東西
期貨市場是市場,期貨合約是商品,螺紋鋼期貨是商品品種
期貨是期貨合約的簡稱,期貨合約可以理解為未來時刻某種貨物交易的一種約定,也就是所謂的遠期,而現貨就是即期
Ⅳ 什麼是期貨市場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內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Ⅵ 標准化的期貨市場與中長期合同市場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主要區別在:
平台不同:期貨市場是通過交易所平台撮合實現交易,雙方不直接對話,中長期合同市場則是買賣雙方自行協商;
交易規則不同:期貨市場依據交易所出台規則進行交易,可衍生出眾多交易策略,中長期合同市場則依據合同約定進行交易;
交易標的不同:期貨市場以合約為交易標的,並且只包括交易所約定的品種,中長期合同市場則品種不定;
交易參與者不同,期貨市場既有行業企業,又有投機套利者,中長期合同市場則主要為行業企業;
交易目的不同:期貨市場交易目的有轉移風險、實物交割、投機套利多種,中長期合同市場主要目的在於實物交割;
交易成本不同:期貨市場交易成本固定,且易於達成交易,中長期合同市場成本以合同約定為主,達成交易需較大成本;
監督主體不同。
請參考。
Ⅶ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7)期貨合同次級市場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
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Ⅷ 期貨市場上每種期貨合約的數量是怎麼確定的
上市的只是品種,具體數量是交易者參與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