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做外貿一定要有美金賬戶嗎
做外貿一定要有美金賬戶。因為做外貿是用外匯結算,必須需要美金賬戶來收匯。
外匯賬戶是指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按照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在經批准經營外匯存款業務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可自由兌換貨幣開立的賬戶。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
② 外貿公司的外幣賬戶也分基本賬戶和一般賬戶嗎
沒有這種要求的.
外匯賬戶經常項下的到銀行可以直接開立,資本項下的到外管局辦理手續後去銀行開立.
③ 公司剛做出口貿易需要重新開外匯帳戶嗎謝謝!
你說的外匯賬戶我有兩種理解:
公司的外匯賬戶
其實開外幣賬號主要是看客人有沒有要求。
有些大公司客人可能需要公賬對公賬,因此他可能會要求貨款一定要打在公司外匯賬戶上。
有些公司則可能需要私人賬戶即可
2. 純粹的外幣賬號,私人的
關於這個,基本上做出口貿易的客人很大部分是給美金的,如果你沒有外匯賬戶,那麼只能通過別的支付方式,如西聯,paypal等。
個人建議你剛開始可以不開,但是有單了以後基本上是需要外匯賬戶的
有疑問可提出~~
④ 你好,個人外貿如何開通外幣帳戶
到銀行辦理一本通知或銀行卡,帶著身份證。告訴對方你的外幣幣種。開立對應的結算賬戶。
然後,把帳號、戶名(標准漢語拼音)和開戶行名稱、地址、SWIFT CODE告訴國外匯款人即可。 可以道直接匯外幣到你的帳號,可以取外幣,也可以取人民幣.外匯到帳,銀行會發一個到帳通知到你在辦理手續時填寫的聯系地址,收到後盡快到銀行辦理外匯收入申報手續,辦理好後錢就入你的帳號了,你就可以用了.......
個人的只能是小額匯款,大額不行專(好像是5W)。而且不能對公使用,也就是說外境企業不能以公屬司的名義給你匯款。
⑤ 我是新辦的外貿企業,請問如何開立外匯賬戶有什麼程序謝謝!
首先和你的開戶行聯系,每個地方的銀行要求不同,如果外貿企業的一般手續都辦妥的話,應該直接帶著銀行要求的紙質證書去辦理開戶就可以了。
一般外幣賬戶與人民幣賬戶是同一個銀行,收外匯的話還要開立一個待核查賬戶。也就是說如果國外客戶打來貨款,首先進入的是企業待核查賬戶。
建議你還是先和開戶銀行取得聯系。
⑥ 做外貿,怎麼開外幣帳戶接收美金
潛信龍 答:建議辦理英國公司,免交稅。不過具體的還是要看申請人的需求再判斷注冊公司還是英國公司。公司辦理下來後,帶著資料到當地的銀行開公司離岸外幣戶,一般是半個月的時間,辦好就可以接收美金,歐元了。
英國公司的好處:
1、注冊資金不用到位,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注冊;
2、每年一次年檢即可;
3、公司不年檢,自動注銷。
4、公司若沒在英國本地經營、開戶,完全免交稅,不用做帳審計,可以直接零報稅。
5、正規合法,公司可以在官方網站上查到相關信息。
注冊公司的好處:
1、注冊地址、電話、傳真等注冊資料真實;
2、HK公司注冊信息可以在政府官方網上核查到,公開,可信度高;
3、每年年審報稅可隨意更換代理機構;
4、可以在中國國內多家銀行開戶,方便簡單,也可以在或其它國家開戶。
5、公司注冊下來後可以不開戶,若沒開銀行帳戶,收入資金不是來自,每年不用交稅做帳審計,只需年審和零申報稅一次即可。
⑦ 新的外貿公司怎麼開外匯賬戶
1、開戶單位辦理賬戶收付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
開戶銀行憑《外匯賬戶使用證》規定的賬戶收支范圍為開戶單位辦理賬戶的收付業務。任何開戶單位及開戶銀行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超范圍使用賬戶。
2、開戶單位須按《開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及《外匯賬戶使用證》中有關賬戶最高限額、使用期限、結匯方式等規定使用賬戶,不得超范圍、超期限使用賬戶。
對於凈收入需結匯的賬戶,開戶單位應及時辦理結匯。因項目進展問題需延期使用的賬戶, 應提前向外匯局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經批准開立的外匯賬戶每年必須參加年檢。
開戶單位須遵照《境內機構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年檢規定》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4月份。賬戶的具體檢查工作由開戶單位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
外匯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名單,並向開戶單位公布。開戶單位自行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賬戶進行年檢。
(7)外貿外匯賬戶擴展閱讀:
一、審核材料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並且開戶所持證件必須是由政府簽發並在有效期之內。
3、接受捐贈或援助的單位必須是國內民間組織、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國內事業單位,並按捐贈或援助協議規定將捐贈款項用於境外支付。
4、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進行審核。
二、開戶程序
1、凡符合《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的境內機構、駐華機構(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均可開立外匯帳戶。
2、開戶單位在申請開戶時,可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選擇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限於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各總行及其分支行。
3、開戶單位應按我局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全部材料,經我局批准開戶後,應在30個工作日之內憑《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開戶銀行應填寫《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的回執聯並退開戶單位,開戶單位須於開戶後5個工作日內持回執到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
凡超出30個工作日,開戶單位未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的,外匯局頒發的《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自動作廢。
4、同一性質的外匯帳戶,一個開戶單位原則上只允許開立一個。如因業務需要,確需開立兩個以上帳戶的,外匯局將根據具體情況嚴格審批。
5、開戶單位如丟失《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或《外匯帳戶使用證》,必須登報聲明作廢,並持登報聲明及補辦申請到外匯局辦理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