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貳』 銀行如何繳納印花稅急!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同一憑證, 由兩方或者兩主以上當事人簽訂工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主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叄』 銷售貴金屬增值稅稅率多少
一般納稅人銷售貴金屬增值稅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貴金屬增值稅稅率為3%。
『肆』 公司從上海黃金交易所購買黃金再銷售給客戶 需要申報印花稅嗎
主要是增值稅,不存在印花稅的問題。
從上海黃金交易所夠得黃金,在交割提貨後,會獲得上海黃金交易所開出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交易價格即為含稅價格。)
如果你再銷售給客戶,需要也向客戶開增值稅發票。
『伍』 有銷售收入需要交印花稅嗎稅率是多少
有銷售收入和需要交印花稅沒有必然聯系,也就是當你不滿足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或者征稅范圍的,無論有沒有銷售收入都不用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具體如下:
一、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率指的是我國現行印花稅採用比例和定額兩種稅率。比例稅率,是指應納稅額與應稅憑證金額的比例,共分五檔,即千分之一、萬分之五、萬分之三、萬分之零點五和萬分之零點三; 定額稅率,是指每件應稅憑證的固定稅額。
印花稅的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
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三)稅率低、負稅輕
印花稅與其他稅種相比較,稅率要低得多,其稅負較輕,具有廣集資金、積少成多的財政效應。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納稅人通過自行計算、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的方法完成納稅義務,並在印花稅票和憑證的騎縫處自行蓋戳注銷或畫銷。這也與其他稅種的繳納方法存在較大區別。
『陸』 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的貴金屬交易業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規定:「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稅務局確定。」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銷售貴金屬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3號)規定:「一、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金、銀、鉑等貴金屬交易業務,可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規定,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是指金融機構能夠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其從事貴金屬交易業務的批復文件,或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的備案文件,或行業主管部門未限制其經營貴金屬業務的有關證明文件。」
『柒』 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該交印花稅嗎應該代扣代繳投資收益個人所得稅嗎
理財投資也是要交稅的,你知道嗎?
好多投資投出去,回來的錢總和最初算的有些不一樣——通常是少啦。最開始,俺以為是數學不好算的不對,然後俺又以為是年化與實際投資天數的區別,再後來……我終於發現了稅的秘密。
按照法律規定,「個人投資者獲得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20%個人所得稅」,但其實不同的理財產品又有各種不同的情況。有的產品可以減、免,有的由發行機構代扣,有的需要個人申報,還有的產品如股票、基金根據收益來源不同,稅率也不同。
我華麗麗地發現,如果把稅算上,有些不同風險的理財產品收益率變得十分接近,所以我們可能會做出與最開始完全不同的選擇。
先普及一下不同投資品的稅賦標准:
比較高的:個人所得稅,20%~5%
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中有一個稅目是「股息紅利所得」,應繳納收入所得20%的稅款。個人投資各類金融產品的收益所得基本都是根據這一條來納稅的。
不過,俺發現稅法中還有很多減免條款,包括在執行中的模糊地帶,讓不同投資品的應稅稅率不盡相同,有些情況甚至相當復雜,一不小心會繳納大筆的稅金哦。我所在的券商政策是:買入股票並持有一個月內就分紅需要繳納20%股息紅利稅;買入股票並持有一個月到一年內分紅的,需要繳納10%紅利稅;持股1年以上分紅只需交納5%紅利稅。
不知道是不是其他的也這樣,大家可以先咨詢再決定是否投資。
然後就是,上市公司分紅也是要扣稅的,10%,所以通常分紅都比公告的少。
免稅的:五種
存款
2008年之前個人銀行存款的利息所得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並由銀行代扣,拿到手的就是打了八折的利息收入。
2008年10月9日,人民銀行暫停徵收利息稅,銀行存款利息就成為免稅收益。
不過對於10年到期的存款(這種情況真少見哦)要分區間收利息稅。2007年8月15日以前的存款利息按20%收稅;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9日之間的存款利息按5%收稅;2008年10月9日以後的存款利息免稅。
2-4.國債、特種金融債、教育儲蓄
國債、特種金融金債和教育儲蓄一直享受免稅優惠,不過現在個人存款都免稅了,讓教育存款沒什麼競爭力了,畢竟還有一堆條條框框限制著;國債雖然利率高點兒,但受制於流動性,提前支取會損失大部分利息+手續費。
5. 保險分紅
大部分有保險的童鞋手裡都有分紅型的吧。保代銷售時很蠱惑人心的一句話就是:「保險分紅免稅!」不過我國對於保險分紅是否免稅並沒有明確規定,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保險公司代扣客戶的分紅收益,因此保險分紅是事實上的免稅。
其實,根據國際慣例,保險分紅也是不收稅的。按前幾天看了站內一個姐妹寫的終身壽,這種保險的興起估計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避稅。
模糊地帶:買前一定要問
盡管按照規定,投資獲利是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的,但是稅務機關又不要求金融機構代扣稅金,因此造成了一些產品有的交了稅,有的又沒交稅的模糊情況。
銀行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是符合稅法中「股息紅利所得」稅目的,不過在現實中,不同銀行、銀行不同產品的處理又不盡相同。
根據樓主親自挨家銀行打聽來的情況是:中行、交行所有產品不扣稅;工行理財產品介紹所有預期收益均含稅,但稅款由個人自理;農行表示目前由個人自理,將來視政策變化而定;建行則每期產品各不相同,有的是客戶自理,有的由銀行代扣。
以上都是問來的,樓主沒買過那麼多的理財產品。鑒於情況復雜,姐妹們買銀行理財產品前,一定問清楚稅怎麼交、那個收益率是扣稅前的還是扣稅後的。
稅務局工作人員解釋說:國稅部門在所得稅方面只負責徵收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投資理財部分由於不是儲蓄,不能要求銀行進行代扣。——也就是說,全憑銀行自覺。
信託
買信託要交稅嗎?買信託不交稅嗎?已經買了四年信託的樓主著實糾結這個問題。樓主LG也糾結。
按照稅法規定,信託的投資收益也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但是在現行個人報稅制度中,信託公司不能代扣代繳投資者的稅款。所以買了信託的投資者,到底交沒交稅呢?(求解答)
復雜的股票
(理論上,股票和基金的應稅稅率根據收益來源、交易情況不同而各不相同。)
「投資股票要交稅嗎?」樓主問炒了十幾年股票的老爸。
「交老鼻子了,手續費可高啦!」
「唉,我問的是稅啊~」
「印花稅!」老爸終於從K線圖中抬起頭來。
恩,普及貼:買股票首先面臨的是單邊收取的印花稅,稅率為成交金額的0.1%,在賣出股票時自動扣除。
還有,就是上面說到的5%~20%,其實就是股息紅利稅。
按照國家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我國實施差異化股息紅利稅: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稅率。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另外,從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到目前為止,我國對股票買賣差價的收益部分還免徵資本利得稅。(果子我覺得,這個意思就是——要是股市好了俺們就要收了哦,的意思)
基金
規定: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我們拿到的基金收益都是稅後所得。(基金公司絕對避而不談這一點)
然後,投資基金時不收稅的收益,也有
(1)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記住,又一個暫哦~)
(2)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徵收營業稅;(金融保險業5%)
(3)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徵收印花稅。(應該是針對股票基金,估計收的話和股票一樣是1‰)
又,普及貼:對外匯、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轉讓,按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差額為營業額。根據現行《營業稅稅目稅率表》規定:一、交通運輸 3% 二、建築安裝 3% 三、金融保險 5% 四、郵電通信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5%-20% 七、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5% 九、銷售不動產 5%。
說了這么多,大家有沒有覺得,要是考慮了稅不稅,其實好多理財產品就沒那麼「高大上」了?
『捌』 銀行銷售金銀交什麼稅
銀行銷售金銀交增值稅,不交營業稅和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作了如下規定:
一是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二是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三是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