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屬於營業外支出么
【答案】d
【解析】
企業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作為壞賬轉銷,沖減已計提的壞賬准備:
借:壞賬准備
貸:應收賬款
企業轉銷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比如因債權人撤銷等原因而產生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余額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貳』 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的款項該如何處理
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賬務處理
壞賬損失是已經確認應收而又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所產生的損失。按照有關會計准則,具有以下特徵之一的應收賬項,應確認為壞賬損失:
1) 因債務人單位撤銷,依照企業法進行清算後,確實無法追回的應收賬款;
2) 因債務人死亡,已經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3) 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已超過3年,經多次催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壞賬損失的核算有兩種方法: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
1、直接轉銷法
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實際發生壞賬損失時,直接從應收賬款中轉銷,列作當期管理費用的方法。
確認壞賬時: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貸:應收賬款--××公司
已沖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
借:應收賬款--××公司
貸: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
直接轉銷法把發生的壞賬損失直接列入當期損益,簡單明了。但它沒有將各個會計期間發生的壞賬損失與應收賬款相聯系起來,影響收入與費用的正確配比,不符合會計核算的穩健性原則。這一方法適用於商業信用較少,壞賬損失風險小的企業。
2、備抵法
備抵法就是指企業按期估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並列入當期費用,形成企業的壞賬准備,待實際發生壞賬損失時,再沖銷壞賬准備和應收賬款的處理方法。計提 壞帳准備的方法有三種: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銷貨百分比法。通常使用的是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這一方法適用於賒銷金額大、壞賬比例高,且 數額較大的企業,更符合穩健性原則。備抵法的賬務處理方法為:
期末按一定標准計提壞賬准備:
借:管理費用
貸:壞賬准備(計提數)
確認無法收回的壞賬:
借:壞賬准備(確認數)
貸:應收賬款--××公司
期末,若提取的壞賬准備大於實際沖減數時:
借:壞賬准備
貸:管理費用
期末,提取的壞賬准備小於實際沖減數,需補提壞賬准備時:
借:管理費用
貸:壞賬准備
壞賬損失又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公司
貸:壞賬准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
『叄』 如何處理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賬款問題
一、對長期掛賬大額欠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四條的規定:「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三)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四)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准破產重整計劃後,無法追償的;
(五)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六)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時,企業同時應該准備下列相關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二十二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帳務處理: 對於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記入「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二、應收賬款超過二年未收回的,可能無法收回,應盡早做處理。
應收賬款逾期超過兩年以上,可能無法收回,即使起訴,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超過訴訟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所以企業在日常財務管理中,應隨時對應收賬款的賬齡進行檢查,對沒有經濟往來,且賬齡超過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應進行賬務處理,對這類應收賬款應通過書面催收。讓對方簽字蓋章確認,一定要表明是催收。只要對方重新承諾還款日,即是「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訴訟時效即可重新起算。口頭催收不能讓訴訟時效中斷。必須白紙黑字。
『肆』 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怎樣處理
1,如題所述,應按照壞賬損失進行會計處理。
2,其他應收款屬於應收債權性質,確定無法收回時作為壞賬處理。
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再做判斷。
『伍』 對於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壞賬損失概述
壞賬損失及其核算是應收賬款核算的一個重要方面。顧名思義,壞賬損失是指由於壞賬而產生的損失,因此,了解壞賬損失及其核算首先要從什麼是壞賬談起。
一筆應收賬款在什麼時候才能被被確認為壞賬,其條件通常是由會計准則或制度給出的。不論會計准則或制度如何變化,在會計實務中,壞賬的確認都要遵循財務報告的基本目標和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盡量做到真實、准確、切合本單位的實際。一般來說,應收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應將其確認為壞賬:
1、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後仍然無法收回的賬款;
2、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後仍然無法收回的賬款;
3、債務人較長時期內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並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的賬款。
上述三個條件中的每一個條件都是充分條件,其中第3個條件是需要會計人員作出職業判斷的。我國現行制度規定,上市公司壞賬損失的決定權在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壞賬損失的核算
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直接轉銷法;二是備抵法。
1、直接轉銷法
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這種方法核算簡單,不需要設置「壞賬准備」科目。關於直接轉銷法,我們還應掌握以下兩個要點:
第一,該法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
第二,在該法下,如果已沖銷的應收賬款以後又收回,應做兩筆會計分錄,即先借記 「應收賬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然後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2、備抵法
備抵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前,就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估計損失,並同時形成壞賬准備,待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再沖減壞賬准備。估計壞賬損失時,借記 「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即符合前述的三個條件之一),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至於如何估計壞賬損失,則有三種方法可供選擇,即年末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銷貨百分比法。
應用年末余額百分比法時,壞賬准備的計提(即壞賬損失的估計)分首次計提和以後年度計提兩種情況。首次計提時,壞賬准備提取數=應收賬款年末余額×計提比例。
『陸』 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怎麼處理的辦法
1.定期做好客戶拜訪和客情維護,能清楚地了解對方的經營現狀。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有的客戶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一夜蒸發」,從而使賬款不能順利收回。可以規范應收賬款管理辦法,制定銷售業績跟回款率直接掛鉤的政策,讓業務員定期拜訪客戶,如實掌握客戶經營情況,看清其拖欠原因。
2.向客戶追討應收賬款,要時刻記得我們的目的是收賬款,不能被人家三言兩語哄得找不著北。記住一點:我們是來收賬的。上門收賬款千萬要保持頭腦清醒,不能心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3.追討應收賬款找專業催收平台更省心省力。
初步的催討工作可由企業自行進行,在對方沒有明確的付款意向或者進一步拖欠款項的情形下,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專業催收公司介入。債權人發布債權委託到催天下平台,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台,提供機器人催收,律師催收,催收公司催收,避免債權人尋找催款律師和催收公司的煩惱。合法為債權人和債權企業清理債權債務。
『柒』 轉銷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會引起應收賬款帳面價值的變化嗎
會發生變化。因為涉及壞賬的處理。
壞賬處理方法包括直接轉銷法和備抵轉銷法兩種。直接轉銷法是指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原則上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備抵轉銷法是指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批准,先提取壞賬准備金,在發生壞賬損失時沖減壞賬。如果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超過已提取的壞賬准備金,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如果已核銷的壞賬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捌』 外貿出口企業同時欠了客戶的技術服務費,可以直接抵減出口收匯的應收款嗎
如果這筆費用很高,被扣款之後,你們有可能無法核銷收匯。正常情況下,出口報關單的報關金額,應該與實際收回的外匯貨款基本相符,不能有過大的出入,如果差額過大,外匯管理局就會核查你們公司的外匯收付情況,如果違規嚴重,將會對你們公司的外匯貨款逐筆申報核查。
『玖』 請問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怎麼處理
1、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帳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壞賬損失
貸:應收賬款
2、這些壞賬損失,要向主管稅務部門申請壞賬損失批復,如果稅務局批准了,可以在稅前扣除;如果不批准,不能稅前扣除,年終要做納稅調整。
『拾』 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的確認條件是什麼
對方已破產、倒閉、或嚴重資不抵債,未收回欠款已無收回可能;如果是個人的話,對方潛逃、死亡而遺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等情況,都足以證明該應收賬款已無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