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從業資格證考試過程中發現作弊,會怎麼處理
按照《2014年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考生須知》獲悉,2014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違紀處理辦法如下,所以考生一定要注意考場紀律,切勿鋌而走險。
1.考生在考試期間有違反以下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同場考試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取消當場考試成績,同時自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考試期間,交頭接耳、互打手勢的行為;
(2)偷看他人答題,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行為;
(3)考試期間,在考場內外喧嘩的行為;
(4)拒不按要求存放違規物品(詳見考場紀律)的行為。
2.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取消當場考試成績,同時自認定為違反考試規則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抄襲或試圖抄襲帶入考場的筆記、書本、紙條的行為;
(2)抄錄或試圖抄錄考試相關內容的行為;
(3)使用或試圖使用無線設備進行通訊的行為;
(4)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行為;
(5)將演算草稿紙帶離考場的行為;
(6)偽造或塗改准考證的行為;
(7)考生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行為。
3.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擾亂考試秩序,取消當次考試所有成績,同時自認定為擾亂考試秩序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代替他人考試的行為;
(2)請人替考的行為;
(3)涉及集體(2人以上)舞弊的行為;
(4)使用或提供偽造、塗改身份證件的行為;
(5)考生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行為;
(6)侮辱、漫罵或蓄意報復、毆打考場工作人員的行為;
(7)其他嚴重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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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對證券期貨從業人員違規為客戶操盤造成損失的,該向誰追回本金,其所在公司是否負有責任
從業人員,所在公司有連帶責任。
1,違規代客理財,可以追究其民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虧得錢,有從業人員代賠付。
2,出現違規代客理財糾紛的, 可以起訴從業人員和所在公司。
起訴從業人員,違法代課理財,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金額巨大時),同時起訴公司監管不力,追究其連帶賠償責任。
『叄』 期貨從業人員向客戶介紹配資公司是否屬違規行為
明顯違規,可以舉報
『肆』 做期貨交易員違法嗎
基本上很可能是反跟單公司招的“小白”,給的也確實是虛擬盤,基本沒有人可以通過考核給實盤的,就算給你實盤也是假實盤的概率極大,很少人會無緣無故把錢給這么一些才認識沒多久的招聘的交易員的。
如果可以查到操盤手、交易員相關的經營資質那就是合法合規的。不過據我所知,我國目前並沒有相關資質的發放。但是作為裡面的小白,如果舉報該公司非法經營罪的話,市場監管局確實是可以去查處的,公安機關也可以對這種公司採取法律措施,按照刑法《非法經營罪》進行處理,一般最高是判處5年有期徒刑。所以如果要被抓的話,您朋友大概率不會有事,他屬於被該非法公司坑騙的對象,而不屬於違法犯罪的同謀。這家公司在不具備國家相關經營資質的情況下,招募相應的交易員,進行培養交易,屬於違法行為,而交易員是受害者。
『伍』 期貨業務輔助人員有違反《期貨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行為時,由所在機構交期貨業協會處理。為什麼錯
樓主看清楚題目,是輔助人員,不是正式的期貨從業人員。舉個例子,公務員行業有公務員行業的管理規章與制度,你是公務員了,有財政編制,這個東西能管著你,你要是就是一個局委的合同工,沒有財政編制,這個規定跟你有關系嗎,它能管著你嗎?
『陸』 期貨從業人員可否交易外匯期權
應該是可以的吧,這個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是至少我確定一點,銀行的外匯期權並不屬於證監會管轄,所以應該不屬於期貨從業人員禁止參與的期貨交易范疇。
『柒』 哪些人屬於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者
期貨市場禁入者:
1.曾受過刑事處罰者;
2.曾因違反有關金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而受到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未滿三年者;
3.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市場禁入期限未滿者;
4.黨政機關、軍隊的現職人員;
5.因違法違紀行為被開除的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期貨協會、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6.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的其他不宜從事期貨業務的人員。
『捌』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違紀處理辦法具體內容包括些什麼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違紀處理辦法主要有一下幾方面:
一、考生在考試期間有違反以下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同場考試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取消當場考試成績,同時自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考試期間,交頭接耳、互打手勢的行為;
(2)偷看他人答題,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行為;
(3)考試期間,在考場內外喧嘩的行為;
(4)拒不按要求存放違規物品(詳見考場紀律)的行為。
二、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違反考場規則,取消當場考試成績,同時自認定為違反考試規則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抄襲或試圖抄襲帶入考場的筆記、書本、紙條的行為;
(2)抄錄或試圖抄錄考試相關內容的行為;
(3)使用或試圖使用無線設備進行通訊的行為;
(4)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行為;
(5)將演算草稿紙帶離考場的行為;
(6)偽造或塗改准考證的行為;
(7)考生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行為。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並不限於)以下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擾亂考試秩序,取消當次考試所有成績,同時自認定為擾亂考試秩序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報考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代替他人考試的行為;
(2)請人替考的行為;
(3)涉及集體(2人以上)舞弊的行為;
(4)使用或提供偽造、塗改身份證件的行為;
(5)考生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行為;
(6)侮辱、漫罵或蓄意報復、毆打考場工作人員的行為;
(7)其他嚴重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玖』 期貨從業人員父母親屬能否從事國內期貨交易
上面這些回答純屬扯蛋。
沒有任何禁止。就是說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從事期貨。
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這些人參與期貨交易。
但是對期貨從業人員近親屬從事期貨交易有一些零散的限制性規定。
1.對期貨公司近親屬的持倉報告制度。(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就是說近親屬的持倉額是需要報告給公司的(當然,實際操作中這些根本沒人去遵守,即使你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罰你的法律條文)
2。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上述人員的近親屬委託期貨交易時上述人員需要迴避。
就是說當然可以從事。
『拾』 問一下關於期貨試題選擇題: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申請人違反規定提供虛假或誤導性材料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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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提供虛假或者誤導性材料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中國期貨業協會在3年內或者永久性拒絕其從業人員資格申請。已取得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撤銷其期貨從業人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