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人員都好幾個微信號然後在群里聊天就是當托第三方讓客戶入金做期貨,期貨平台到是真的這樣是否違法
這類期貨平台本身就是違法的。國內期貨門檻很高的。
2. 在期貨公司當銷售員,現在全部員工都被刑事拘留,這種情況嚴重嗎
如果說你是在正規的金融期貨公司上班,那麼不可能全公司都被帶走,正常就是某某幾個員工出問題,被帶走的也就這幾個,涉及到全公司的,基本上這家公司的就是一家騙子公司了。
嚴重不?
不同崗位的人,涉案的嚴重度是不一樣的,比如人力部或者財務部,這些人未直接參與詐騙過程,涉案較淺,最多算一個包庇罪,一般有判刑也就幾個月,而且都是緩刑。但是銷售人員是直接參與一線詐騙過程的,雖然不一定是主犯,但是一個從犯肯定跑不了,所以這個罪責就比較重一點,基本上判罪都在一年以上,而且沒有緩刑。
總結
雖然目前找工作不容易,但是詐騙工作還是不要輕易涉及,因為賺這種錢,難以讓人心安,而且一旦涉案,基本上坐牢是版釘釘的事情了。互聯網金融泛濫之後,這個門檻更是被踩踏的幾乎沒有了,人人都可以說自己的金融從業者,各種不合規的金融交易平台和衍生業務也層出不窮,現在賺錢不易,要謹防上當受騙。
3. 微信上有個人讓我跟他玩期貨 這個靠譜嗎 有
你好,要看這個人是不是正規期貨公司的正式員工,期貨是風險投資,主要還是自己操作。
4. 微信營銷員是個什麼職業
職責為:
1、熟悉企業微博與企業微信的各項功能應用,擅長企業微博和企業微信的日常操作以及維護。
2、根據企業的受眾群體可以養成數據分析能力,善於通過數據分析掌握時間段與顧客互動。
3、更新及維護公司企業微博與企業微信內容,增加粉絲數,提高各項關注度,為店內引流,提升轉化率。
先試用,後付費。
5. 期貨業務員拉客戶跟傳銷有什麼區別
期貨開戶和股票開戶一樣,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跟傳銷一點關系都沒有,這是國家承認的投資平台。
6. 期貨從業者在微信群傳播淫穢物品被怎麼判了
期貨從業者在微信群傳播淫 穢 物品,被判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利用即時通信軟體傳 播淫 穢視 頻、圖片,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 穢物 品罪,應予懲處。公 訴 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犯傳播淫 穢物品罪的事實清楚,證 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 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楊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審中自願認罪,對此可予以從輕和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楊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本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為懲罰犯罪,保護公私 合 法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依照《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條、《最 高 人 民法 院、最 高 人 民 檢 察 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制 作、復 制、出版、販 賣、傳 播淫 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法 院於4月11日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楊某犯傳播淫 穢物 品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
二、作案工具蘋 果手機一部,予以沒收。
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及南華期貨官網上查詢後看到,期貨公司從業人員信息公示中顯示,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營業部確有一位楊姓員工,業務類別為客 戶開 發,於2015年2月9日入職。
楊姓員工信息公示(來自南華期貨官網)
就此向南華期貨了解情況,該公司相關人士回應稱:「我司無南通分公司,且南通營業部從未有楊姓副總經理,法務部門已著手調查此不實消息。」
據該人士介紹,南華期貨南通營業部曾有一名楊姓員工,後因不遵守工作紀律,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來源:鳳凰網資訊
7. 我最近正准備做期貨,而期貨公司的銷售人員就奉勸我,叫我別碰,說風險很大,說如果真要做的話,
國際原油行情非常好,大趨勢明了,去年美國為了打壓俄羅斯,提升美元價值,導致國際原油暴跌,最低達到今年四月份的四十多美金,但是國際原油是非再生民生資源,是各國必備物資,低價狀態不可能長期保持,現在原油處於一個很大的回升期,大趨勢是必定是上漲的,行情非常好。看你有興趣不。
8. 請問期貨是怎樣賺錢的,什麼模式,有美女加我微信,要我買,我怕上當受騙!
正規期貨公司都是正常開展業務,從業人員和期貨公司都能在期貨業協會官網查到,受證監會監管,美女只是圖片是現貨微盤等非法投資的業務員扮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