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人向國外匯款(五萬美元)有什麼隱患或者風險嗎
有!第一,你兌換額度不一定有那麼高;第二,當你賬戶突然冒出一筆大額資金且轉為美元時,有關部門會對你密切關注。
Ⅱ 我給國外匯款,錢匯掉了,銀行說懷疑國外賬戶涉嫌洗黑錢,要把我這筆錢凍結調查過再做決定。
確定是被國外的銀行凍結了嗎?那你匯款的義務已經完成了,讓國外接款人去問吧!
你只有等他給你把好消息或者壞消息傳過來了!
Ⅲ 非法向國外匯錢能構成什麼罪,怎麼量刑的
非法向國外匯錢可能構成洗錢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16條的規定,將《刑法》第191條第1款修改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
(1)提供資金賬戶的;
(2)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3)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Ⅳ 中國人在國外做私人匯款,屬不屬於「洗錢」
自己正規點,資金來源正確就沒事!
我國在洗錢罪與上游犯罪主體能否同一的問題上,法無明文規定,又無司法解釋,理論界對此存在較大爭議。否定說認為,從新刑法對洗錢罪的主體本意而言,其主體只能是「上游犯罪」行為以外的、與之沒有共犯關系的自然人或單位。因為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獲得財產後,自然要對之進行清洗,使之成為合法的財產,這種「不可罰的事後行為」,從本質上來講,具有「阻卻責任」的性質,自然不能獨立成罪。肯定說認為,洗錢犯罪的行為主體可以是從事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行為人。洗錢罪的主體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先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或走私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再直接進行洗錢的犯罪分子;另一類是沒有參與獲取贓款的過程,只進行洗錢的犯罪分子。本文認為第一種說法較為合理,因為既然刑法規定了洗錢罪,可見刑法是將兩者區別對待的,否則刑法區分洗錢罪和上游犯罪也就沒有了意義。
(四)洗錢罪的主觀要件
從洗錢行為的外觀來看,洗錢罪的主觀要件應該是行為人故意實施的。洗錢罪目的性很強,同時存在很高的技術性,洗錢的手段非一般人所能掌握,因此過失不能構成洗錢罪。那麼,洗錢罪的故意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呢?本文認為當然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洗錢罪的危害後果,而積極為之。所謂的間接故意是放任犯罪行為的發生及其後果的出現,在洗錢行為中是不可能存在這種情形的。洗錢行為的實施者都會積極地、主動地實施犯罪行為,以獲得違法收益。
Ⅳ 關於個人從國內匯款到國外賬戶,國內賬戶被拉黑的情況請教下前輩
這種小額外匯的兌換,是不允許為其他人代理的,會涉及到逃稅、洗錢等嫌疑。你的行為,不至於犯罪,但是屬於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國際收支申報方面的規章。 基本上,在加入黑名單之後,你和你的朋友可能在很長時間里都不能再使用西聯匯款了。至於你們的信用是否會有影響,取決於銀行的後續處理。客觀來說,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大影響,你今後貸款或申請信用卡不會受到額外處理,因為西聯的黑名單並不會加入到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徵信管理體系。(可以去當地人民銀行下設部門查詢) 不過以後還是要注意,幫助朋友之前,要確保合理合法,免得自己被動。
Ⅵ 如果讓多人向境外匯款違法嗎
個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規避便利化額度及真實性管理。詳細信息請咨詢當地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Ⅶ 多人幫往國外匯款違法嗎
一次肯定不算,次數多了就算了,電腦會根據規則篩選出可疑的反洗錢行為,然後人工排查
Ⅷ 有外籍友人要求幫忙轉款會不會是洗錢了
這個可能肯定是有的,但要確定之後再實施
Ⅸ 國外普通朋友匯來巨款怎麼辦,萬一他洗錢咋辦
我來幫他洗,一天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