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組織協調本行日常辦公,組織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文秘、信息綜合、檔案、保密、信訪、法律事務、外事、新聞報道等工作。
2、貨幣信貸管理處:負責在轄區內貫徹落實總行制定的各項貨幣、信貸政策,負責銀行間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的管理。
3、金融穩定處:負責與深圳市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監測、評估深圳市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據上級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研究制訂深圳市金融業整體發展規劃,領導和推動金融業改革與創新,監測、評估深圳市金融穩定狀況,處置相關金融風險。
4、統計研究處:負責深圳市經濟金融信息的搜集、統計和分析,對金融系統綜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向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經濟景氣調查、企業商品交易價格調查、匯率改革對進出口企業經營影響調查和銀行家問卷調查,及相關數據採集、錄入、匯總、上報和分析報告工作;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深圳市經濟增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政策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推動本地區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
5、會計財務處:負責本行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本行的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6、支付結算處:負責深圳市支付結算、票據交換和銀行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監督檢查;負責會計核算管理和建設現代化支付系統,維護支付清算秩序;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及反洗錢案件的協查工作。
7、科技處:負責本行的科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應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8、貨幣發行處:負責深圳市貨幣發行、貨幣流通管理、反假貨幣工作。
9、金銀管理處:負責深圳市金銀管理、金銀配售工作。
10、國庫處:管理深圳市各級國庫業務,經理所在地國庫;監督管理代理行國庫業務。
11、人事處:負責本行的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黨的組織工作等,承擔本行保險統籌的相關工作;負責本行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務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辦本行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12、徵信管理處:負責信貸徵信管理工作及有關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向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13、外匯綜合處:組織協調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日常工作,承辦分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文秘、信息、宣傳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安全、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咨詢、解釋,配合、協助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業務開展審計工作,管理分局財務收支工作。
14、國際收支處:負責深圳市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深圳市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負責對深圳市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和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負責對境內外幣清算業務進行監管。
15、經常項目管理處:負責本轄區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負責對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項目所涉及的外匯收支及結匯、購匯行為進行監測和核查;負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工作;承辦規定由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的其它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業務。
16、資本項目管理處:負責深圳市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管理深圳市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債務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擔保以及對外發生債權等資本交易和匯兌進行管理,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統計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進行風險審查,對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上市外幣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
17、外匯檢查處:依法對深圳市涉及外匯收支活動的機構執行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活動,協助有關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涉及外匯的違法案件。
18、事後監督中心:對本行的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監督。
19、反洗錢處: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及反洗錢案件的調查工作。對金融機構執行反洗錢法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反洗錢法的行為進行處罰;對本外幣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的進行監測;對可疑交易信息進行核實和行政調查,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移交;協助深圳市公安、司法等機關調查涉嫌洗錢的案件;組織開展反洗錢宣傳工作;大額現金存取管理職責;總行部署的其他反洗錢工作。
20、保衛處:負責本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21、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本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22、宣傳群工部: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宣傳、工會、共青團、群眾和機關黨務工作。工會、共青團依據各自的章程設置。設宣傳部、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團委,四個機構合署辦公,統稱為宣傳群工部。
23、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24、營業部:負責辦理資金匯劃與清算、賬務核算、業務庫現金收付業務。
25、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本單位的後勤保障。
Ⅱ 國家外匯管理局,銀監局,人民銀行各負責什麼呢
離岸帳戶主要是外管局審批、管理,深圳的銀行有開立的,這種業務不是在全國每個省都能做的。
Ⅲ 人民銀行武漢支行操作員崗位歷年試題
公室(黨委公室)組織協調分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公會、行務會及重要工作會議,承有關文秘、信息綜合、外事、信訪、保密、檔案、新聞報道等工作,督本行重要事項。負責組織分行黨委會,承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黨委重要事項。法律事務處負責審核有關規范性文件,開展法律調研;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承擔分行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相關金融法律事務和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央行合法權益。貨幣信貸管理處負責湖北省的經濟金融監測分析、再貸款、再貼現、存款准備金、利率、信貸政策、金融市場監測及有關監管等貨幣信貸工作。金融穩定處監測、評估湖北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管理中央銀行金融穩定資產和金融穩定類再貸款;參與金融體制改革,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推進轄區金融體制改革工作;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調查統計處負責湖北省經濟金融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湖北省金融統計數據,向湖北省政府和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會計財務處負責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財務、基建、固定資產和集中采購管理工作。支付結算處負責湖北省支付清算系統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支付結算規則,制定有關支付清算、非現金支付工具、賬戶管理等制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維護湖北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結算秩序;開展支付體系調研和創新,組織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組織湖北省人民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科技處負責湖北省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以及公自動化系統和業務應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貨幣金銀處負責湖北省貨幣發行、金銀管理、發行庫管理及反假貨幣工作。國庫處經理湖北省級國庫;管理湖北省各級國庫業務,監督管理經收處、代理行經國庫業務行為。內審處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有關履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人事處(黨委組織部)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幹部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工作;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承擔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保險統籌工作。金融研究處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湖北省經濟增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負責湖北省金融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武漢金融》的出版工作,推動湖北省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徵信管理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湖北省分中心)管理湖北省信貸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湖北省轄區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建設、運行及管理工作。事後監督中心負責對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對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事後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反洗錢處負責在湖北省內貫徹落實反洗錢各項法律、行政規章和政策要求,組織、協調湖北省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湖北省金融業反洗錢工作。外匯綜合處組織協調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分局局長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文秘、宣傳、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行政復議案件;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咨詢、解釋工作;負責外匯信息調研工作;配合、協助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有關外匯業務開展審計工作;負責特殊經濟區域外匯管理工作。國際收支處負責湖北省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湖北省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情況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湖北省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以及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經常項目管理處負責湖北省內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行為,對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實施監督和管理。資本項目管理處負責湖北省內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對湖北省內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債務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擔保以及對外發生債權等資本交易和匯兌進行管理,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統計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進行審查;對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上市外幣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保衛處承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分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黨委宣傳部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的宣傳工作。紀委(監察室)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紀檢監察一處負責紀委(監察室)的文字綜合、服務協調及文檔管理工作;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信訪舉報受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以及案件審理、申訴、復議和復核工作;負責收集和編發紀檢監察工作信息;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行風建設工作。紀檢監察二處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和預防、執法監察和黨內監督、行政監督工作;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巡察公室負責巡察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察人員管理、後勤保障,以及了解、掌握各市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巡察工作情況,承分行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的其他事項。機關黨委公室負責分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工會公室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工會工作。團委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共青團工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分行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清算中心負責支付系統武漢城市處理中心的日常業務運行和系統運行維護;負責湖北省內與支付系統鏈接的有關業務系統接入條件的保障和改善工作;負責對各支付系統參與者提供必要的運行維護方面的指導;承擔有關系統監控和維護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科技部門維護管理支付系統運行。
Ⅳ 人行有哪些崗位工作內容是什麼
您好。
經濟金融類
主要進行經濟金融相關研究工作。具體包括:①貨幣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直屬單位崗位負責);②貨幣政策執行(直屬單位與各分支機構共同負責);③貨幣政策工具(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等)的研究與選擇(直屬單位主導,各分支機構配合);④黃金儲備、外匯儲備的研究與管理;⑤負責法定數字貨幣的經濟機理分析、機制設計、風險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⑥金融業務認證、金融研究分析、需求分析等相關工作;⑦銀行業務的監管工作;⑧貨幣的發行與貨幣供應量研究。
會計類
從事會計賬務相關工作。具體包括:①人行內部審計工作;②各銀行報表核算等會計業務;③銀行支付結算業務。
法律類
從事法務相關業務。具體包括:①辦公室法務管理、綜合管理工作;②從事草擬、審核合同文本、參與項目談判及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③主要從事金融培訓、經濟類法律事務服務相關工作;④負責數字貨幣相關法律研究及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法律事務工作。
計算機
從事計算機及網路系統、辦公及業務系統信息化相關工作。具體包括:①負責人民銀行業務系統、網路、機房的運行維護、安全技術支持與保障,及相關信息數據採集、匯總與分析;②從事金融行業大數據分析、軟體架構設計、軟體開發、項目管理、系統集成、網路安全、信息安全、國密演算法、安全測試相關工作;③負責法定數字貨幣相關軟體系統、加密技術和安全模型、交易終端晶元技術研發等工作;④主要從事支付清算系統運行維護;⑤主要從事支付清算系統運行維護與軟體開發。
統計
從事數據統計等相關工作。具體包括:①數據的收集與整理;②數據的定量與定性分析;③政策效果研究與建議。
管理(側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專業)
從事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①行政綜合管理等工作;②渠道管理、跟蹤研究及評估等工作;③負責紀念幣生產環節的管理協調及組織管理工作;④國內市場開發相關工作;⑤紀檢監察工作;⑥從事文件運轉、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務處理等工作。
英語
從事國際相關業務。具體包括:①從事國際貿易項目談判、國際業務會議接待和翻譯、文字翻譯、編寫市場調研報告等工作;②從事產品及品牌的宣傳工作;③主要從事文書及綜合類相關工作。
Ⅳ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一、中國人民銀行職責:
1、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2、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3、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4、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5、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6、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7、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8、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9、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10、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12、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13、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14、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15、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16、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17、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18、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國家外匯總局職責:
1、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2、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3、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4、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5、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6、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7、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8、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9、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10、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5)人民銀行外匯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管理外匯的職能機構,為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
組建於1979年3月,總局設在北京。 機關機構設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銀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
Ⅵ 人民銀行主要招哪些崗位
人民銀行基本上有這八大類型崗位:
1、經濟金融崗
經濟金融崗屬於人行相對萬能的崗位,除貨幣信貸政策執行落實和監督、調查研究、數據分析、行業報告、徵信業務辦理、國庫業務、外匯業務、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等業務外,一些分支行經濟金融崗的工作人員還會參與會計類、統計類、管理類等其他工作內容,具體以分支行人員需求為准。
2、會計崗
會計一般會有兩個部門,一是會計財務部門,負責財務管理;二是會計核算部門,以營業室和國庫科為主。會計崗的工作內容主要是負責國庫收支會計業務操作、貨幣發行,比如人民幣的出庫入庫等;操作運營支付系統、資金劃撥、賬戶管理、支付結算、銀行間資金往來、外匯業務等;人行日常業務以及行內內部審計等。
3、法律崗
法律崗位的主要職責是辦公室法務管理、綜合管理工作,如依法承包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業務、金融培訓、經濟類法律事務服務相關工作,如組織金融法制教育和宣傳。同時做好行內法律合規等常規性工作,如草擬、審核合同文本、參與項目談判及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數字貨幣相關法律研究及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法律事務工作。
4、計算機崗
計算機崗其主要從事人民銀行業務系統的開發、運營、維護,履行央行職責,對轄內的金融機構進行信息安全、金融IC卡、互聯網金融等多方面的監管工作。
具體有以下4點:第一、負責人民銀行業務系統網路、機房的運行維護、安全技術支持與保障及相關信息數據採集、匯總與分析;第二。從事金融行業大數據分析、軟體架構設計、軟體開發、項目管理、系統集成、網路安全、信息安全、國密演算法、安全測試相關工作;第三、負責法定相關數字貨幣相關軟體系統、加密技術和安全模型、交易終端晶元技術研發等工作;第四、支付清算系統運行維護。
5、統計崗
統計崗一般要求有經濟學、統計學相關專業背景。主要工作內容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點去了解。第一、數據的收集與整理,如統計經濟指標、調查統計;第二、數據的定量與定性分析、行業研究等;第三、政策效果研究與建議,如提供金融信息咨詢、徵信管理等相關工作。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統計崗基本都是做調研統計的工作,所以統調是其比較重要的一個部門,但不同分支行的工作內容也可能會有所出入,比如縣支行,就是主要做縣域各商業銀行存貸比統計。
6、英語崗
由於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為合署辦公,所以人民銀行分支行也承擔了相應的外匯管理工作。
英語類崗位主要從事國際相關業務、外匯管理以及文書及綜合類相關工作。如研究分析工作中的資料編譯等。說具體點就是國際貿易項目談判、國際業務會議接待和翻譯、文字翻譯、編寫市場調研報告等產品及品牌宣傳。
7、管理崗
管理類比較偏向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專業。主要是人行分支機構的辦公室內勤的綜合管理工作。
具體工作職責有以下幾個點:第一、行政綜合管理,如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等。第二、渠道管理、跟蹤研究及評估等工作。第三、負責紀念幣生產環節的管理協調及組織管理工作。第四、國內市場開發相關工作。第五,紀檢監察工作。第六、從事文件運轉、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務處理等工作。
8、其他類
人行的招聘專業除了常規的七大類以外,還有一個較為特殊的其他類。今天我們就來小小的了解一下其他類。每家分支機構的崗位職責安排,主要是安全保衛崗和一些特殊要求。其中安全保衛崗的特點是一些招聘機構要求應聘人員需要是軍校、警校及公安院校治安管理、安全防範等安全保衛相關專業。
Ⅶ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分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行務會及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文秘、信息綜合、外事、信訪、保密、檔案、新聞報道等工作,督辦本行重要事項。負責組織分行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
法律事務處
負責審核有關規范性文件,開展法律調研;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承擔分行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相關金融法律事務和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央行合法權益。
貨幣信貸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的經濟金融監測分析、再貸款、再貼現、存款准備金、利率、信貸政策、金融市場監測及有關監管等貨幣信貸工作。
金融穩定處
監測、評估湖北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管理中央銀行金融穩定資產和金融穩定類再貸款;參與金融體制改革,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推進轄區金融體制改革工作;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
調查統計處
負責湖北省經濟金融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湖北省金融統計數據,向湖北省政府和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會計財務處
負責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財務、基建、固定資產和集中采購管理工作。
支付結算處
負責湖北省支付清算系統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支付結算規則,制定有關支付清算、非現金支付工具、賬戶管理等制度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維護湖北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結算秩序;開展支付體系調研和創新,組織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組織湖北省人民銀行會計集中核算。
科技處
負責湖北省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以及辦公自動化系統和業務應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貨幣金銀處
負責湖北省貨幣發行、金銀管理、發行庫管理及反假貨幣工作。
國庫處
經理湖北省級國庫;管理湖北省各級國庫業務,監督管理經收處、代理行經辦國庫業務行為。
內審處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辦有關履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幹部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工作;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承擔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保險統籌工作。
金融研究處
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湖北省經濟增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負責湖北省金融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武漢金融》的出版工作,推動湖北省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
徵信管理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湖北省分中心)
管理湖北省信貸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湖北省轄區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建設、運行及管理工作。
事後監督中心
負責對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對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事後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反洗錢處
負責在湖北省內貫徹落實反洗錢各項法律、行政規章和政策要求,組織、協調湖北省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湖北省金融業反洗錢工作。
外匯綜合處
組織協調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分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文秘、宣傳、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咨詢、解釋工作;負責外匯信息調研工作;配合、協助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有關外匯業務開展審計工作;負責特殊經濟區域外匯管理工作。
國際收支處
負責湖北省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湖北省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情況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湖北省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以及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經常項目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內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行為,對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實施監督和管理。
資本項目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內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對湖北省內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債務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擔保以及對外發生債權等資本交易和匯兌進行管理,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統計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進行審查;對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上市外幣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
保衛處
承辦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分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黨委宣傳部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的宣傳工作。
紀委(監察室)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一處
負責紀委(監察室)的文字綜合、服務協調及文檔管理工作;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信訪舉報受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以及案件審理、申訴、復議和復核工作;負責收集和編發紀檢監察工作信息;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行風建設工作。
紀檢監察二處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和預防、執法監察和黨內監督、行政監督工作;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巡察辦公室
負責巡察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察人員管理、後勤保障,以及了解、掌握各市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巡察工作情況,承辦分行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分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工會辦公室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工會工作。
團委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共青團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分行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
清算中心
負責支付系統武漢城市處理中心的日常業務運行和系統運行維護;負責湖北省內與支付系統鏈接的有關業務系統接入條件的保障和改善工作;負責對各支付系統參與者提供必要的運行維護方面的指導;承擔有關系統監控和維護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科技部門維護管理支付系統運行。
Ⅷ 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法律事務辦公室):組織協調本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議、行務會議及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法律事務、文秘、信息綜合、外事、檔案、保密、信訪、新聞報導等工作,督辦本行重要事項。
2、貨幣信貸管理處:負責全省貫徹落實總行制定的各項貨幣、信貸政策,負責銀行間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的管理。
3、金融穩定處:負責與全省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監測、評估全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
4、調查統計處:負責全省經濟金融信息搜集、統計和分析;對金融系統綜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向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5、會計財務處:負責全省人民銀行會計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本省的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辦本省會計學會日常工作。
x6、支付結算處:負責全省支付結算、票據交換和銀行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監督檢查;負責會計核算和建設現代化支付系統,維持支付結算秩序。
7、科技處:負責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工作;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應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8、貨幣金銀處:負責全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金銀管理、重點庫和發行庫管理以及反假人民幣工作。承辦本省錢幣學會日常工作。
9、國庫處:管理全省各級國庫業務,經理本地國庫;監督管理代理行國庫業務。
10、內審處: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務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辦轄區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11、人事處: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的幹部管理、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工作;承擔本省工資、保險統籌管理工作。
12、金融研究處: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全省經濟增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推動本省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承辦本省金融學會日常工作。
13、徵信管理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江西省分中心):負責全省徵信管理工作及有關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承擔轄區內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運行、管理以及徵信系統建設等職責。
14、國際收支(綜合)處:組織協調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分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分局辦公室事務、文書檔案管理、信訪、機要、行政接待等工作;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咨詢、解釋、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外匯信息調研、編發《外匯情況》,管理《中國外匯》江西記者站;負責全省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依法對轄區內涉及外匯收支活動的機構執行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活動;負責轄區內電子化管理及技術支持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各市中心支局的內控監督工作,配合、協助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有關業務的審計工作。
15、經常項目管理處:負責全省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省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負責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管理;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行為,對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16、資本項目管理處:負責全省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匯入、匯出及兌付;對全省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負責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進行風險審查;負責境內機構在外發行、上市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負責資產管理公司對外處置不良資產外匯收支及匯兌審核。
17、事後監督中心:對本行的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
18、保衛處:承辦全省人民銀行系統及本行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19、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本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20、反洗錢處:負責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和反洗錢案件的協查工作。 1、黨委辦公室(與行政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組織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
2、組織部(與人事處合署辦公):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
3、紀委、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4、工會辦公室:建立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組織召開職代會;維護職工、女工權益,開展「職工之家」建設。組織開展各類先進評選、表彰;組織開展職工勞動競賽;組織各類職工文體活動。
5、機關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團委三個機構合署辦公):負責本行機關日常黨務工作,開展機關黨員的理論學習和黨的知識的宣傳教育,並組織和指導轄內黨支部工作。負責轄區共青團的日常工作,在團員青年中開展理論學習和團的知識的宣傳教育。 1、營業部:負責辦理資金清算、結算、賬務核算、業務庫現金收付及金銀配售等業務。
2、清算中心:負責支付清算系統南昌城市處理中心運行維護工作。
3、鈔票處理中心:負責鈔票清分、殘幣銷毀工作。
4、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本單位的後勤保障。
機構領導
高小瓊 ,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局長。主持中支黨委、行政和外管局江西省分局全面工作;並主管人事處(黨委組織部)、內審處。
張智富,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長。分管貨幣信貸管理處、國際收支(綜合)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離退休幹部處,協助分管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郭雲喜,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法律事務辦公室)、《金融時報》江西記者站、反洗錢處、國庫處、保衛處、發行庫守衛及發行基金押運中心。
吳豪聲,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分管金融穩定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營業部、後勤服務中心。
易壽生,男,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主持工會工作,分管調查統計處、徵信管理處、科技處、清算中心、宣傳群工部(機關黨委、團委)。
潘淦,男,中共黨員,碩士學位,高級政工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紀委、監察室工作,協管內審處,分管貨幣金銀處(含重點庫)、 金融研究處(含江西省金融學會)、事後監督中心、鈔票處理中心。
石南,男,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學歷,工程師。任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助理巡視員。協助分管徵信管理處、科技處、清算中心,分管南昌金融電子結算中心。
Ⅸ 如何做好基層人民銀行紀檢監察工作的思考
一、樹立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工作形象
從我國金融改革開放以來,人民銀行管理體制進行了多次重大調整,每一次調整改革都推動了中央銀行職能的細化和金融業的快速健康發展,這次人民銀行職能的調整,強化了制定和執行貨幣的職能,轉換了實施對金融業宏觀調控和防範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式,增強了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兩項職能,人民銀行的金融核心地位得到了進一步增強。所以說在人民銀行職能調整轉變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應明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紀檢監察是各行各業務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基層人民銀行也不例外,只要有人民銀行履行職能的地方,就離不開紀檢監察工作;二是紀檢監察也是服務第一要務的保證,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對員工履行職責實施監督,對提高行政效能,保證工作質量關系重大;三是基層人民銀行紀檢監察工作擔負著對黨風廉政的組織協調、教育監督、案件查處等職能,發揮好基層紀檢監察職能作用對促進各項工作極其重要。因此,圍繞人民銀行職能轉變,紀檢監察工作應緊緊圍繞中心工作,突出重點、貼近業務,大力推進制度反腐,定位於對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守黨紀政紀的監督上,保證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政。
二、貼近業務,大力推進制度反腐
在當前人民銀行職能調整後的新形勢下,基層人民銀行紀檢監察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於全行的中心工作,不能脫離中心抓紀檢,撇開業務搞監督,要把著眼點放在與業務的結合上,切入點要體現在運行許可權的監督上,在工作中要緊緊圍繞履行職能的重心,確立「緊密結合業務、狠抓制度反腐、健全預警機制」的事前防範工作標准,把對紀檢監察工作的要求滲透到各項業務工作之中,全方位、多層次地支持和推進基層央行中心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各項業務工作中充分體現出紀檢監察監督職能的發揮。一是制度反腐要從源頭抓起,要圍繞「權、錢、人」三個環節,以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入手,重點抓好權力運行的管理制度建設。二是制度反腐的重點是對制度執行情況的落實,規范操作程序和嚴格遵守規章是基層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的關鍵環節。三是制度反腐要與廉政教育和懲治處理相結合,在抓好黨風廉政、理論信念、職業道德教育的同時,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逐步完善教育預防與制度管理相並重的預防管理體系。
三、突出重點,構建權力監督機制
權力不等於腐敗,但權力的濫用必然導致腐敗。只有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作,才能使權力的行使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規范權力運作的關鍵在於尋找落實的載體,通過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通過落實載體來監督制度執行,既使發揮紀檢監察部門同級監督的職責得到發揮,又使紀檢監察部門獨立開展工作的職能得到體現。一是以述職述廉為載體,加強監督約束的前瞻性。紀檢監察工作關口必須前移。要通過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群眾評議、組織考核等形式,及時准確地發現黨員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實施有效防範。二是以檢查考核為載體,加強監督約束的強制性。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考核。通過對「權、錢、人」等目標監督及對各項制度的實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要求接受教育和不遵守規章制度的黨員幹部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要給予組織處理;通過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考核結果列為幹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幹部任用提拔時要充分考慮其接受黨風廉政教育的情況;通過開展執法監察,實施重點防範,強調考核結果。三是以行務公開為載體,加強監督約束的民主性。紀檢監察部門要促進行務公開建設,督促行務公開要做到及時性、全面性和針對性,並注重公開的效果,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不斷改進和規范行務公開工作。將行務公開和紀檢監察工作結合起來,共同構建防腐拒變的「防火牆」。
四、求真務實,把握住監督的重點部門和要害崗位
求真務實,是黨的思想路線的新發展。求真務實的精神,要求紀檢監察工作必須結合實際抓實事,把握住監督的重點部門和要害崗位。首先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對各級領導班子的監督應著重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監督黨委(組)和領導班子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行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二是監督黨委(組)和領導班子遵守憲法和人民銀行法,堅持依法行政的情況。三是監督黨委(組)和領導班子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四是監督黨組織保障員工權利的情況。五是監督黨委(組)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遵守《幹部任用條例》情況。其次,加強對要害崗位的監督。結合人民銀行系統腐敗問題大多數發生在業務第一線的實際,把預防制約和監督的重點放在各要害工作崗位。加強對會計、國庫、聯行、資金、財務、發行以及外管等要害崗位人員的監督,實行強制休假,加強內部審計等辦法,規范業務操作流程,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
五、勤政廉政兩手抓,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加強監督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監察機關重要的作用。從紀檢部門工作的實踐來看,腐敗案件、腐敗行為大都發生於各部門的業務和管理工作中。因此,加強行政監督監察,把行政監察和行政監督滲透到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規范行政管理行為,促進職責履行,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應是現階段人民銀行紀檢監察部門努力的方向。基層人行紀檢監察部門要在黨委(組)的領導支持下,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做好行政監察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行政監察工作的相關制度,規定監察部門的職責、許可權、監督手段、責任追究等等,為監察工作的開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整合現有監察、監督、內審等力量,完善組織形式,實現對員工履行職責情況的有效監督;三是結合工作實際開展監察工作,以解決疏於履行職責、懈於履行職責以及濫用職權的問題,把相應監察結論作為晉升、晉級、勞資發放的依據或參考,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解決改變干與不幹、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況。
六、提高自身素質,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一是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提高紀檢監察幹部政治素質。一方面要加強政治理論修養,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紀委全體會議精神、《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堅持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另一方面要在政治上同黨中央始終保持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決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部署和要求,做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的表率。二是要加強作風建設,提高自身防疫能力。紀檢監察幹部處在反腐敗斗爭的第一線,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自覺抵制資產階級思想的侵蝕,堅決同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作不懈的斗爭。保持高尚的情操和忠誠無私的品質,秉公執紀、公正不阿的品德,勤奮工作、甘於奉獻的敬業精神,做遵守國家法律和黨紀政紀的模範。三是要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工作能力。要適應改革新形勢的需要,紀檢監察幹部除必須精通紀檢監察業務外,還要努力學習中央銀行業務,學習經濟、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識,全面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執紀執法的能力,成為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總之,在新形勢下,基層人民銀行紀檢監察工作,既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又要服務於中心工作,要找准與業務發展的切入點,理順運行機制,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為實現地方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