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外匯期貨 > 外國外匯賬戶管理

外國外匯賬戶管理

發布時間:2021-08-20 12:30:07

⑴ NRA賬戶的開立及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號:匯發【2009】29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規范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的開立、使用等行為,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防範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法注冊成立的機構。所稱境內銀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等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中資和外資銀行。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不包括境外機構境內離岸賬戶(境外機構按規定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的賬戶)。
境外機構和境內銀行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開立、使用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收支業務,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應當審核境外機構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為非中文的,還應同時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不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批准。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戶名應與其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或對應的中文翻譯)記載的名稱一致。
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時,應當在外匯賬戶前統一標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NRA+外匯賬戶號碼,並自行對境外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進行區別,以使與該外匯賬戶發生資金往來的境內收付款方及其收付款銀行,能夠准確判斷該外匯賬戶為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
本通知實施之日起18個月內,境內銀行應當完成前款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內部系統調整以及本通知發布前已開立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等工作。
境內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下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中特殊機構賦碼業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03]131號)等規定,為開立外匯賬戶的境外機構申領特殊機構代碼,向外匯局辦理境外機構基本信息登記,並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境外銀行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同業存款等外匯賬戶,不適用本款規定。
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與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之間的外匯收支,按照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境內銀行應當按照跨境交易外匯管理規定,審核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後辦理。
境內銀行完成NRA標注前,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向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支付的,匯款銀行應在匯款指令交易附言中註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銀行判斷該項資金來源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向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支付的,除按規定提供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外,還應向匯款銀行提供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匯款銀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明確該外匯賬戶性質,應當向收款銀行書面征詢該外匯賬戶性質,收款銀行應當書面回復確認。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從境內外收匯、相互之間劃轉、與離岸賬戶之間劃轉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內銀行可以根據客戶指令等直接辦理,但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除外。
通過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與境外、境內之間發生的資金收支,以及由此產生的賬戶余額變動,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未經注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從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存取外幣現鈔,不得直接或者變相將該外匯賬戶內資金結匯。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資金余額,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應當納入境內銀行短期外債指標管理,以其作為境內機構從境內銀行獲得貸款的質押物的,按照境內貸款項下境外擔保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境內銀行辦理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有關業務,應當遵守有關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的規定。
十一、
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離岸賬戶、該離岸賬戶和境內之間的外匯收支,嚴格按照《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發[1997]438號)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賬戶、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境外機構B股外匯賬戶、具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地區)駐華使領館或者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等開立、使用和關閉,國家外匯管理局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本通知規定辦理,包括標注NRA等。
十三、
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外匯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十四、
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但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的規定除外,其具體實施時間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解釋。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外匯指定銀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反饋。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⑵ 外匯賬戶管理的內容如何執行

(1)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實行比較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對於出口收匯一般都規定出口商必須將其所得外匯結售給國家指定的銀行,也就是說出口商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出口價款、結算所使用的貨幣、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在收到出口貨款後又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並按官方匯率按管理規定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給外匯指定銀行。此外許多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實行出口退稅、出口信貸等措施,而對一些國內急需的、供應不足的或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技術及戰略物資則要限制出口,通常實行出口許可證制度。
(2)對進口付匯的管制實行嚴格外匯管制國家,為了限制某些商品進口減少外匯支出,一般採取的措施有:其一,進口存款預交制。它是指進口商在進口某種商品時,應向指定銀行預存一定數額的進口貨款,銀行不付利息,數額根據進口商品類別或所屬國別按一定比例確定。其二,進口許可證制。它是指進口商只有取得有關當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才能購買進口所需的外匯。進口許可證的簽發通常要考慮進口數量、進口商品的結構、進口商品的生產國別、進口支付條件等。

⑶ 外匯開戶後如何管理賬戶

外匯開戶管理。炒外匯許多人認為只要找好一個好的進場點,就是成功的關鍵。其實不然那隻是一個成功交易的一小部分。百匯通教你運用正確的資金管理手段才是成功交易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不論是股票期貨,還是外匯,成功的交易員總是把正確的資金管理方法列為賺錢的頭條原則

⑷ 外匯多賬戶管理賬戶有哪些,哪個平台有提供

外匯多賬戶管理賬戶主要有以下三種:
1、PAMM賬戶,即百分比分配管理模式,即資金經理與投資者的交易及相關盈利/虧損、利息及傭金均會依比例分配的賬戶類型,據我所知,GO Martkets平台有提供;
2、LAMM賬戶,即手數分配管理模式,資金經理與投資者的交易及相關盈利/虧損、利息及傭金均會依手數分配的賬戶類型,不同的是,資金經理名下的每一個投資者賬戶是獨立的、不可交易的只讀賬戶。GO Martkets平台也有提供此類賬戶;
3、MAM賬戶,也就是多賬戶管理模式,一個主賬戶下跟隨若干個子賬戶,系統按投資者輸入的交易手數自動分配給不同的子賬戶進行獨立交易,類似於跟單。IG Martkets平台有提供此類賬戶。

⑸ 外匯賬戶資管是如何操作的

外匯賬戶資管是一種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的賬戶。賬戶資金歸投資者所有,而實際操作人是經理人或者賬戶經理。經理人只能用該賬戶進行交易活動,不能對賬戶的資金轉入或轉出。而投資者不得在賬戶中進行交易活動。當賬戶盈利後,經理人從投資者的盈利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潤或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委託授權協議是投資者和經理人之間自願協商達成的,這是一種有限授權(LimitedPowerofAttorney),委託方對被委託方的授權有一定保留。為了避免道德風險,投資者可以時刻查看自己賬戶的資金動向和交易記錄。
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尋找賬戶經理或者基金公司時,會先查看他們以前做過的賬戶表現,詢問收費、分成的方式和額度。有時,一個優秀的經理人分享利潤比例達到20%-30%,即賬戶裡面凈盈利有20%-30%要分給這些賬戶管理者。此外,一些基金公司還會設立獎勵費用,即如果基金經理人做得很不錯,賺了很多錢,那基金經理不僅可以分成,還可以獲得一定的獎金。經理人的能力水平往往和收費水平是成正比的,一個經理人或基金公司的賺錢能力越強,則收費水平或分成比例越高,因而,投資者需要綜合考慮兩方面因素,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⑹ 如何辦理外幣賬戶

持材料向外匯局申請開戶,並填寫《國家外匯管理局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經批准後在中資開戶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

依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境內機構(外商投資企業除外)應當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開戶,並填寫《國家外匯管理局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經批准後在中資開戶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開戶後5日內憑開戶回執向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

申請開立外匯帳戶的報告;根據開戶單位性質分別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者民政部門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或者國家授權機關批准成立的有效批件;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經營業務的批件;外匯局要求提供的相應合同、協議或者其他有關材料。中資開戶金融機構為境內機構開立外匯帳戶後,應當在開戶回執上註明帳號、幣種和開戶日期,並加蓋該金融機構戳記。

(6)外國外匯賬戶管理擴展閱讀:

境內外匯帳戶的相關要求規定:

1、外商投資企業開立經常項目下外匯帳戶應當持申請開立外匯帳戶的報告、《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向外匯局申請,持外匯局核發的「開戶通知書」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開戶手續。

2、開戶金融機構為外商投資企業開立外匯帳戶後,應當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相應欄目中註明帳號、幣種和開戶日期,並加蓋該金融機構戳記。

3、境內機構申請開戶時,外匯局應當根據外匯帳戶的用途,規定帳戶的收支范圍、使用期限及相應的結匯方式或者核定最高金額,並在《外匯帳戶使用證》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中註明。

⑺ 如何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取得外匯賬戶開立許可

設立外匯賬戶應當持抄相應材料向當地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憑當地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設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到當地銀行設立外匯賬戶。

經過外匯管理機構審批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銀行才能為客戶設立外匯賬戶,並在外匯管理局准許的外匯活動范圍以內,辦理外匯結算。

涉匯單位的外匯賬戶只能設立一個,各種不同的幣種在同一個銀行視為一個賬戶,設立第二個以上賬戶必須經過當地外匯管理局批准。未經外匯管理局批准,同一家銀行或在不同的銀行不能多頭開戶。

(7)外國外匯賬戶管理擴展閱讀:

外匯賬戶管制一般分為:

①自由賬戶,即既可以自由外匯記賬也可以本幣記賬,賬戶上的資金可以自由轉移的賬戶。

②外幣賬戶,賬戶上的資金一般為國外匯入或攜入貨幣,也可以是外國使館人員、地區性或國際性組織工作人員的外匯薪金、收入等。

③境外賬戶,其他國家居民開立的所在國貨幣賬戶,一般無息。

④凍結賬戶,亦稱封閉賬戶,主要用於尚未准備調出國外的資金,一般由移居國外的人持有。

⑻ 外匯管理局關於外匯賬戶管理有哪些法規

截止2010年6月底,外匯局關於賬戶管理規定現行有效的法規有:
1 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銀發[1997]416號
2 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97]匯政發字10號
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對公外匯賬戶業務涉及有關外匯管理政策問題的批復 匯復[2007]398號
4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駐華外交機構外匯業務有關問題的批復 匯綜復[2008]53號
5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9]29號

閱讀全文

與外國外匯賬戶管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農業銀行網上那個銀行跨行轉賬匯率多少 瀏覽:674
亞世光電價格估值 瀏覽:870
上海八方金融有限公司 瀏覽:1000
在建行app上買的買的理財產品怎麼找不到 瀏覽:880
應收租賃款保理政府融資 瀏覽:239
大的金融公司資產 瀏覽:980
商品交易所 瀏覽:139
市場匯率是中間價嗎 瀏覽:290
人民幣匯印尼盾匯率 瀏覽:88
郵儲銀行2020年理財考試題庫 瀏覽:184
金融服務收費合同 瀏覽:329
酒鋼宏興股份怎麼樣 瀏覽:732
那種理財基金收益好 瀏覽:936
汕頭建設銀行金融機構代碼 瀏覽:50
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績效評辦法 瀏覽:95
金融業法律服務方案 瀏覽:715
20萬短期投資理財項目6 瀏覽:345
川融匯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怎麼樣6 瀏覽:141
融資融券50萬不買股票 瀏覽:580
個私業主融資需求 瀏覽: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