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行的貴金屬交易是怎麼玩的請具體說明。
貴金屬的雙向來交易是指可以買、也可自以賣(賣空,就是你手上沒有也可以進行賣操作);意味著行情上漲可以賺錢,下跌也可以賺錢。T+D市值延期交易,就是貴金屬期貨交易。工行手續費一般是萬分之18,這個手續費是相當高的。這個交易一般都有杠桿,就是保證金制度。還有工行的貴金屬交易的都是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市場上還有很多其他小貴金屬交易所也提供貴金屬交易,手續費會低些,但資金安全等方面肯定沒有工行的這個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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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為什麼國家禁止出口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走私貴重金屬有明確條文,即走私貴重金屬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將國家禁止出口的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出國(邊)境的行為。但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中的對貴重金屬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對象是黃金、白銀或者國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貴重金屬。其他貴重金屬,在這里是指除黃金、白銀之外的諸如鉑、銥、鋨、釕、銠、鈦、鈀等為國家禁止出口的貴重金屬。貴重金屬,是指具有高價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屬,一般的非貴重金屬或雖為貴重金屬但尚未為國家禁止出口的,則不能構成本罪對象。對非貴重金屬進行走私的,亦不能以本罪論處。應當指出,貴重金屬,不僅指其自然本身,而且還包括含有貴重金屬成份的各種製品、工藝品等。
其他貴重金屬如稀土、礦產里含有的大量貴重金屬是航天器材、核工業材料的重要材料,立法的初衷是保障國家的重要資源、財富不被流失(國家貿易除外,主要針對私人行為),你提出的文物,我不講你也知道,它是國家歷史的象徵。對於貴重金屬的相關法律還不完善,如怎樣利用保護資源、財富國家沒有相關的步驟,對私人怎樣的具體行為界定模糊。
③ 貴金屬有什麼交易規則
貴金屬交易規則復
1、交易時間:制因為貴金屬市場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基本上可以實現24小時交易,所以給投資者帶來非常大的自由,但是投資者也需要明確不同時間的交易特點,因為世界范圍內有很多不同的地區交易時間是不一樣的,所以也導致市場的活躍程度是不一樣的。在貴金屬交易的時候大家需要找到一些比較合適的交易時段來做交易,比如說晚上8點到24點這個時間段非常適合來做交易,剛好也是大家下班休息的時間。
2、杠桿制度:因為有了杠桿制度,投資者不需要承擔過多的資金壓力,只需要通過很少的資金,就可以博得非常可觀的投資收益,但是具體的投資收益到底能否有多少,還是需要取決於投資人是否能夠准確的把握市場行情。所以投資人需要合理的利用杠桿。
3、雙向交易制度:其實這是貴金屬交易規則的優勢,一直以來這一點優勢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貴金屬市場的投資中來,這種制度的好處就是能給交易者更多的機會。不管是買漲還是買跌,其實都是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的。
④ 工商銀行貴金屬雙向交易的規則
集合競價制度
開盤集合競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15分鍾內進行,其中前14分鍾為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
與普通的撮合成交原則不同,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開盤集合競價中的為成交申報單自動參與開盤後的競價交易。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第一筆成交價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則產生,其中前一成交價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
首付款制度
1、在買賣報價過程中,不再凍結全額資金和實物,而是不分買賣方向,全部凍結報價金額7%的資金;
2、交易過程實行T+0,當天買入可以當天賣出;
3、所有交易品種共用一個資金賬戶與實物賬戶,這實現了不同交易品種之間資金與實物的共享。
報價
報價操作不僅僅是簡單的買報價與賣報價,還有一個開倉與平倉的選擇。因此,報價操作共有四種,對應不同的資金凍結與持倉增減。
1、買開倉2、賣開倉3、買平倉4、賣平倉
持倉是未來要進行交割的一種權利義務。在現貨市場中沒有持倉概念,因為,一旦成交,馬上進行交割,資金與實物的所有權進行轉移。而在現貨延期交收業務中,不立即進行交割,因此持倉代表對相應資金與實物所有權進行轉移的一種權利義務。
多頭持倉:表示未來要付出全額資金,得到黃金實物。
空頭持倉:表示未來要付出黃金實物,得到資金。
開倉:意味著持倉的增加,資金的凍結。
平倉:意味著持倉的減少,資金的凍結。
交割:現貨延期交收業務沒有規定具體的交割時間,由買賣雙方自由申報。買賣雙方申報交割的數量一旦不相等,就要通過中立倉、延期補償機制來解決這種矛盾,從而順利實現現貨延期業務的交割功能。
延期補償費支付方向確定規則
根據市場情況,延期補償費可以為正、負或者為零。當市場出現供不應求(貨少了)的情況下,延期補償費為賣方付給買方。當市場供大於求(貨多了)時,延期補償費為買方付給賣方。當供求平衡時,延期補償費為零。
清算:
為了有利於風險控制,每日進行結算。每日交易結束後,按照全部持倉計算應凍結的首付款。
根據當日結算價,計算持倉的全部盈虧,並發生實際的資金劃轉,盈利者可以提取利潤,虧損者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足資金。
違約處理:
構成交割違約,由交易所扣除違約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7%的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同時交收終止。
舉例說明貴金屬雙向交易規則:
這個主要是賣空或者說看跌,就是先賣開倉,然後買平倉。首先您要開一個保證金賬戶,然後把100%的保證金轉入保證金賬戶。操作方法是先賣開倉,持有頭寸;等到貴金屬價格上漲到您滿意的時候,就買入平倉,了解頭寸。
例如:目前白銀價格是8.00元/克,您看跌,這時您買開倉100克,保證金是800元,將其轉入您的保證金賬戶,即可做空100克白銀。賣開倉100克,這時您持倉100克,成本是+800元(因為是賣出這里記為正,方便理解);後來白銀下跌到6.00元/克,您買入100克平倉,這時您成本是-600元(買入,是出錢,所以記負,方便理解),您的兩首交易的收益就是+800+(-600)=200元。
⑤ 關於庫房管理的流程和規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資產處所屬各庫房的管理,保障庫房物資的正常供應,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所內各庫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資產處是所內倉庫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四條 采購員負責采購物資的入庫及不合格品的處置。
第五條 倉庫管理應形成的記錄包括「庫存物資采購計劃單」「器材登記卡」。
第六條 倉庫管理人員(簡稱:庫管員)是倉庫管理具體實施的責任人。
第七條 庫管員崗位責任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堅守崗位、工作積極、主動熱情、方便科研、敬崗愛業。
(二)熟悉器材業務工作流程、物資名稱、型號、規格、性能、用途、保管、保養等知識。
(三)廉潔奉公,不徇私情,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做到盈、虧有原因,損壞有報告,儲備有分析,調整有依據。
(四)器材計帳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做到日清月結,定期盤點,帳物相符,及時處理各種變質和損壞物資。
(五)及時向采購員提出庫存補充計劃,要求做到既可保證供應又避免造成積壓浪費。
(六)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見貨驗收,把好物資質量關,不合格物資一律不予辦理入庫手續。
(七)物資入庫後,要嚴格按物資的品種、規格、性能分類,科學存放、標識清楚,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
(八)搞好庫房衛生,保持庫房清潔,貨架擺放合理整齊,不能超高、超寬,庫內進出道要保持暢通,便於物品入出庫工作。
(九)定期對貯存條件,貯存物品進行檢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及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條 庫管員與采購員要根據科研的需求情況,共同制定全年的庫存物資計劃並隨時做物資補充計劃,及時提出「庫存物資采購計劃單」,做到最佳的庫存倉儲定額,嚴禁造成庫存物資的積壓。
第九條 收貨程序
(一)庫管員依據器材入庫單,驗證其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合格證等,核對貨物是否與貨單相符,無誤後簽字入庫。
(二)建立健全帳、卡檔案,物資進出要及時、認真填寫器材登記卡,並做好進貨和消耗情況的統計工作,做到日清日結。
(三)庫管員收發貨物時,發現不合格物品應作好記錄,並隔離存放,同時通知部門領導進行處理。
第十條 發料程序
(一)嚴格出庫領料手續,庫管員依據課題本、領料單發放物品,發料前對領用物品、審批人等認真審核,嚴禁無領料單及無審批人簽字的發放。
(二)發料後要求領料人在領料單上簽字。
第四章 庫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資產處安全網路圖、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庫管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掛牌上牆,嚴格參照執行。
第十二條 材料庫安全防火制度
(一)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示牌,倉庫周圍不許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持暢通。
(三)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儲存。
(四)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五)倉庫內嚴禁停放和修理各種機動車、電瓶等,要經常保持庫內清潔。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庫。
(七)倉庫內禁止一切明火,如須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八)倉庫人員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檢查,確定無疑後,關好門窗,切斷一切電源及水源,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九)對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條 玻璃庫安全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示牌,倉庫周圍不許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持暢通。
(三)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儲存。
(四)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五)倉庫內嚴禁停放和修理各種機動車、電瓶等,要經常保持庫內清潔。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庫。
(七)倉庫內禁止一切明火,如須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八)倉庫人員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檢查,確定無疑後,關好門窗,切斷一切電源及水源,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九)對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條 貴重金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貴重金屬,必須儲存於保險櫃中並配備兩把鎖,由2人保管與發放。
(二)科研人員在領用貴重金屬時,必須詳細填寫領料單,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帶貴重金屬卡,方可發放。
(三)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時,要嚴格檢查核對領料單上填寫的品名及數量,認真稱重,避免誤差。
(四)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後,認真填寫貴重金屬隨物卡和總卡,以備後查。
(五)對研究室返納的貴重金屬,庫管員要認真核對裝箱單明細,並讓存放人簽字,分別對貴重金屬稱重做好標簽,裝入保險櫃存放。
(六)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後,應該關好水、電和防盜門。
第十五條 劇毒葯品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劇毒葯品,必須儲存於保險櫃中並配備兩把鎖,由2人保管與發放。
(二)科研人員在領用劇毒葯品時,必須詳細填寫使用報告,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報保衛部門簽字備案後,方可發放。
(三)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葯品時,要嚴格檢查核對領料單上填寫的品名及數量,在發放稱重時應帶膠手套,認真稱重,避免誤差。
(四)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葯品後,應該保存領料單第二聯,以備後查。
(五)對研究室臨時存放的劇毒葯品,庫管員要認真核對裝箱單明細,並讓存放人簽字,分別對劇毒葯品稱重做好標簽,裝入單獨保險櫃存放。
(六)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葯品後,應該關好水、電和防盜門。
第十六條 氣體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種鋼瓶必須按照國家標准染色,寫上氣體名稱以示區分。
(二)氣體鋼瓶應專瓶專用,不得任意改動。
(三)各種氣體鋼瓶必須嚴格按氣體性質分類存放,特別是相互接觸可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絕不允許在一起存放。
(四)氣體庫房要通風良好,庫管員要經常檢查氣體鋼瓶嘴子,嚴防氣體泄露。
(五)充滿氣體的鋼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曬。
(六)鋼瓶嘴子不可隨意擰動,應無油污,不得用膠墊,充滿氣體的鋼瓶要帶好安全帽。
(七)輕拿輕放,不得隨意放倒滾動。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鋼瓶要定期檢壓,過壓鋼瓶絕不允許充裝氣體。
(九)庫管員要熟悉掌握各種氣體的基本性質及特性,規范科學地進行管理。
(十)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第十七條 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學葯品必須儲存於庫房中,並按其性質分區、分堆、隔距保管,葯品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堆垛與牆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並保障通風良好。
(二)爆炸葯品與放射性物品,必須單獨存放於專門的倉庫中,不得與其他葯品同一庫房存放。
(三)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庫儲存。如:強烈氧化劑(氯酸鉀、氯酸鈉、硝酸鈉等)與易燃物品,強酸性腐蝕物品,易燃物品與油脂,氰化物與酸性腐蝕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燒,怕凍、怕曬的化學危險品,不許在露天、低溫或高溫處存放。
(五)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加強保衛,嚴格出入庫制度。庫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和保衛部門批准,在指定安全地點進行。
(六)容器包裝要密封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以防引起燃燒、爆炸或中毒。
(七)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化驗,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運化學危險品時,要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化學危險品倉庫,應該保持良好的通風。工作結束後,應該進行安全檢查並切斷電源。
(九)化學危險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克盡職守,並具備一定業務知識,以便有效貫徹各項安全防火措施,確保安全。
(十)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風設備、防毒設備應設置齊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⑥ 如何規范物資出入庫管理
物資驗收和入庫管理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采購物資的驗收和入庫工作,保證采購物資質量,滿足生產、維修和辦公用物資需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管理范圍內對外進行采購的物資(包括發外加工件),公司屬各部門間委託製作或加工的產品以及設備、工具及其零部件等發外維修件的驗收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物資驗收應堅持進出驗收、品質第一的原則,采購物資未進行驗收不得入庫或使用。
第二章 驗收責任
第四條 除部分大件、重件、批量物資和急件等特殊情況宜直接交貨到用料部門的物資外,其他物資原則上應交貨到物資倉庫驗收。
第五條 凡在物資倉庫交貨的物資,原則上由物資倉庫組織驗收,物資班人員及其主管為驗收直接責任人。下列物資交貨到倉庫後,物資倉庫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配合驗收。
一 屬於結構復雜以及對技術或性能等驗收要求較高的物資,包括大件或貴重裝置(如發動機、變矩器、變速箱、減速箱等)和發外加工件,以及從外觀上難以確認或需核定技術品質的物資,應申請相關技術人員協助驗收。
二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包括防護鞋、防護服、安全帽、安全帶、電焊面罩等)、消防器材(防煙面具)、葯品等由物資倉庫初步驗收合格後,應申請安全技術部主管人員驗收確認。
三 船舶救生衣由物資班初步驗收合格後,應申請安全技術部主管人員驗收確認。
第六條 下列按照用料部門申報的需求計劃進行采購而直接交貨到用料部門的物資,由所在用料部門自行組織驗收確認,原則上需求計劃的申報人或其主管為驗收直接責任人。
一 維修用重件、大件以及價值較高的零部件;
二 蓄電池、起重機械用鋼絲繩和大型規格輪胎;
三 鋼材;
四 帆布、編織布、捆綁用繩等批量庫場備品;
五 打托加固用木材、膠膜等批量物資;
六 起重用吊鉤、吊環、連接環、高強度卸扣、鏈條、吊裝帶等裝卸工屬具,以及製作裝卸工具用的鋼絲繩、膠絲繩等物資;
七 其他應由用料部門自行組織驗收確認的物資。
第七條 計算機設備(包括列印機)使用耗材及保養維修配件、列印機、網路、通訊設備用配件等,由安全技術部或用料部門負責驗收。
第八條 各部門從物資倉庫領用物資時,應再次進行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領出使用。
第九條 各驗收部門和驗收責任人應認真落實驗收責任,防止不合格物資入庫或使用,以免造成浪費和對生產或維修造成不良影響。安全技術部應不定期對用料部門自行驗收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三章 驗收內容與方法
第十條 物資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品名、規格。核對交貨物資的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或產地等與采購訂單或需求計劃要求是否一致。
二 數量。核對交貨數量與采購訂單或需求計劃數量是否一致。
三 品質。檢查物資外表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有無裂紋、變形、生銹和腐蝕等現象;檢查產品標志是否齊全、清晰,其中特種勞動保護用品應檢查是否具備特種勞動保護用品標志。
四 憑據。檢查送貨清單內容(包括數量、單價和總價等)是否清晰、准確,其中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起重工屬具、鋼材、鋼絲繩及其他安全或技術性能要求較高的物資,應檢查產品生產許可證、質量保證書或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以及產品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第十一條 物資驗收採取少量物資逐項查驗與批量物資部分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具體驗收方法原則上應根據下列實際情況確定:
一 凡數量少或單價較高的物資,原則上應逐項清點和查驗。
二 按照件數和長度等計算數量的批量物資,原則上可進行部分抽查。其中,按照一定批量包裝的物資應對其中部分包裝進行清點、查驗或測量。
三 按照重量計算數量的物資,除鋼材、鋼絲繩等物資外(分別以理論重量計算數量和以銘牌標示重量計算數量),應選擇其中一件或幾件物資進行稱重查驗,或對整批物資進行稱重查驗。
第十二條 凡簽訂定期采購合同的物資(如編織布、帆布、木材等),應根據采購合同中關於產品材質、製作工藝等方面的約定,建立或制定相關驗收標准,並按照驗收標准進行驗收。
第十三條 物資驗收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 確認交貨供應商是否與采購訂單選擇的供應商一致,或者是否為定點供應商。尚未形成采購計劃或訂單的急件應進行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驗收。
一 清點、核對交貨數量。
二 檢查品質、外表或包裝。
四 檢查相關憑據資料。
五 驗收完成後在交貨清單上簽名確認,記錄交貨日期和收貨數量。
六 部分物資如特殊勞動防護用品等驗收後應填寫相關驗收記錄表。
第十四條 凡由用料部門直接驗收的物資,交貨清單經驗收人簽名確認後必須再送相應的物資倉庫,並由物資倉庫管理人員在交貨清單上簽名確認。同一供應商同時向各物資倉庫交貨時,應按照物資訂單所屬的物資倉庫分別提供交貨清單。
第四章 不合格品處理
第十五條 屬於以下情形的個別或批量物資按照不合格品處理:
一 達不到產品質量標准或技術與安全性能要求;
二 不符合圖紙製作或加工工藝要求;
三 與訂單所要求的產品品牌或產地不符;
四 剩餘使用壽命達到或接近安全使用期限;
五 表面存在裂紋、變形、生銹和腐蝕以及影響安全或技術性能的現象;
六 產品實物與生產許可證或質量保證書或產品合格證等不符;
七 尺寸或重量等與要求不符;
八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第十六條 驗收不合格的物資應立即與供應商交涉並辦理退貨。驗收不合格且難以立即退貨而需要暫時放置的物資,驗收人員應將不合格品與其他物品分開放置,同時建立不合格品記錄並註明不合格原因,然後通知采購人員進行處理或等待退貨。采購人員接到關於驗收不合格品的信息後,應及時聯系供應商進行處理。如供應商對驗收結論持有異議時,在維護公司正當利益的前提下,應本著科學的態度和事實求是的原則通過溝通與協商進行解決。
第十七條 驗收不合格的物資,不得辦理入庫,不得辦理支付,不得擅自使用或發放。凡屬個人故意行為或責任心不強等原則造成不合格品入庫、支付、使用或發放時,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八條 物資班應對驗收不合格品記錄進行整理、統計與分析。
第五章 合格品入庫
第十九條 驗收時如沒有發現屬於第15條所列的情形,或者雖然發現但沒有及時向供應商提出交涉或在一個工作日內沒有通知采購人員處理且情形比較輕微的,原則上應視為驗收合格。
第二十條 物資驗收合格後,物資倉庫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或入帳以及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驗收資料由用料部門或物資班負責保管,保管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中:
一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潤滑油產品合格證由物資班保管;
二 鋼絲繩質量證明書原件由物資班保管,用料部門保管復印件;
三 鋼材質量證明書、裝卸工屬具質保書由用料部門保管;
四 除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產品質保書、合格證,以及產品說明書等隨物保管或發放。
第八條 所有工屬具入庫或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同意入庫和使用。
第九條 驗收程序與職責如下:
一製造加工的繩類(包括鋼絲繩索具和纖維繩索具)、絡類工屬具以及自行維修的工屬具等,由技術人員負責驗收;
二 維修部門製造加工的金屬結構件類工屬具(包括鉤屬具、吊架、橫撐桿、作業平台、機械屬具、板架等),由操作部內維修部門領導組織試驗鑒定;
三 外購工屬具按照公司物資驗收和入庫管理的規定進行驗收,如引進新工屬具或重要工屬具更換製造商時,應由維修部門領導組織試驗鑒定;
四 委託維修部門或外單位維修的工屬具,由委託部門負責驗收;
五 必要時,負責驗收的部門可申請操作部門共同驗收。對驗收結論存在異議時,原則上以技術部門意見為准;如分歧嚴重時,應報公司分管領導決定。
第十條 驗收時以國家、行業標准為依據,並包括以下內容:
一 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或產地)以及數量等與製造或需求計劃是否一致;
二 產品外表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有無裂紋、變形、生銹和腐蝕等現象,產品標志是否齊全、清晰;
三 起重類工屬具、鋼材、鋼絲繩等物資的產品生產許可證、質量保證書或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以及產品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四 根據圖紙施工的工屬具是否符合圖紙的要求;
五 部分金屬結構件類工屬具應進行空載和載荷試驗。
第十一條 驗收部門應對試驗鑒定或驗收結果進行記錄,相關記錄及產品質量保證書或合格證等應保留到該批工屬具全部報廢為止。
第十二條 驗收合格的工屬具應及時入庫或上架,驗收不合格的工屬具應辦理報廢或交物資采購部門辦理退貨。
第十三條 起重類工屬具如採用新產品或新品牌的產品時,應經過試用,並經操作部以及安全技術部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式或推廣使用。
⑦ 多家銀行暫停賬戶貴金屬開倉交易,賬戶貴金屬交易規則有哪些
繼連續大漲後,國際黃金期貨和現貨價格均出現下跌。最近很多銀行宣布暫停公開交易鉑金和鈀金賬戶。貴金屬交易全天24小時靈活地進行交易,沒有時間限制,並且可以在一天內重復打開和關閉。貴金屬含量交易實施雙向交易系統。投資者可以買入和買入。只要正確判斷市場趨勢,他們就有機會獲利。貴金屬交易具有杠桿作用。投資者可以從中獲利。只要他們支付少量資本作為保證金,他們就能獲得相應的合約交易權的倍數,從而創造更多的財富。貴金屬交易的漲跌沒有限制,投資者可以最大化利潤。
雙向交易系統不同於當前的傳統紙黃金業務。貴金屬延期交易不僅可以通過低買高賣來獲利,還可以通過高賣然後低買來獲利。實行每日無債務制度,即按市價計價制度。強制清算系統當投資者賬戶的保證金不足時,其原始頭寸將被強制清算。
⑧ 工行對公現貨業務中的實物出入庫原則是什麼
代理對公實物貴金屬業務中,金錠實行「擇庫存貨、擇庫取貨」的出入庫原則;金條實行「擇庫存貨、定庫取貨」的出入庫原則。
⑨ 貴金屬車間員工進出安保制度有哪些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弄個金屬探測門就可以了。大家入出都走這個門就行了。只要加強一下門衛的職業道德教育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