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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考試題

發布時間:2021-08-25 15:08:33

1. 急,期末考試題,請大家幫忙!!! 當前形勢下,如何完善我國的外匯儲備的經營管理

內容提要 目前我國外匯儲備的分類欠清晰,形成機制制約了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投資方向未能體現國家戰略發展需要。本文從官方外匯資產的視角,探討了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改革,提出並論證了官方不同外匯資產的管理模式,為相關部門提供了一條清晰的改革思路。
關鍵詞 外匯儲備 主權財富基金 外匯平準基金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央行和IMF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國外匯儲備余額為19460.30億美元,居世界第一位,約佔全球外匯儲備的25%。巨額外匯儲備提高了我國對外支付能力,增加了海外投資者信心,並為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撐。但是,儲備量的增加直接影響了央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同時,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令我國巨額外匯儲備面臨縮水風險,給我國外匯管理當局提出了巨大挑戰。因此,完善現行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加強對存量和增量外匯儲備的管理是當前我國亟待解決的問題。
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重要原因是我國對外匯投資的限制及採取的缺乏彈性的匯率制度。我國連續多年的「雙順差」是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來源,但卻不是使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根本原因。從國際收支平衡表上看,經常項目順差主要是我國外貿企業出售產品和服務所獲取的外匯資產,資本項目順差主要是外商直接投資。如果逐步取消強制結匯制度,實行充分彈性的匯率制度且對外匯投資沒有嚴格限制,這些外匯資產自然會在經濟主體之間進行交易和對外投資,最終形成市場均衡和國際收支平衡。除非央行對外匯資產有特殊需求,否則央行無須購買外匯資產,外匯儲備就不會增加。因此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逐漸取消強制結匯制度,盡快實現匯率決定真正市場化,放寬對外投資限制,才是緩解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根本途徑。目前,由於我國難以承受本幣迅速升值可能產生的巨大成本,匯率市場化採取了漸進的方式。在這一過程中,外匯儲備繼續快速增長是難以避免的,單靠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並不能解決這一問題,但是通過改革可以降低因保持匯率穩定使外匯儲備增加而產生的成本,同時提高外匯儲備的使用效率。
關於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改革,李揚(2007)等學者提出,在現行體制下,絕大部分外匯資產集中於央行並形成官方外匯儲備是有問題的。應當改革外匯資產持有者結構,一方面,按照「藏匯於民」的思路,鼓勵企業和居民購買、持有外匯,形成非官方外匯資產;另一方面,實現官方外匯資產持有者的多元化,成立各種類型外匯投資公司購買、持有外匯,從而減少央行購買、持有的外匯儲備規模,從源頭上緩解流動性過剩。
關於第一點建議,在人民幣升值預期下,實現外匯資產持有者的分散化、藏匯於民只是一廂情願,如果這種轉化可以實現,央行從一開始就不會積累如此多的外匯儲備,外匯儲備劇增的問題從一開始就不存在。因為經濟主體不願持有外匯資產,為了保持匯率穩定,央行才不得不購買並持有外匯儲備,除非本來就沒有升值壓力。關於第二點建議,筆者認為,這一思路是正確的,但對官方外匯資產的性質缺乏清晰的劃分,因而也就不能從根本上區分不同外匯資產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不強。本文試圖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釐清官方外匯資產和外匯儲備的概念,指出我國目前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礎上,構建出官方其他外匯資產和外匯儲備的管理模式,為管理當局提供一些可供選擇的改革思路。

二、我國目前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存在的缺陷

目前的研究為完善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筆者認為還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未充分釐清外匯儲備資產與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的區別。IMF在其外匯儲備管理的指導性文件——《外匯儲備管理指導方針》中,對外匯儲備的定義是:外匯儲備是由貨幣當局能夠控制的、可及時獲取的一國的公共部門擁有的外國資產。識別外匯儲備資產的標准,一是有效控制,二是隨時可用。「為了掌握儲備資產或是達到其他的目的,貨幣當局自然持有國外資產或對國外資產進行控制。各種目的之間並不相互矛盾。比如,近期派不上用場的儲備資產可用來投資世界銀行的債券,增加開發資金的規模。出於上述原因持有的資產一般都視為儲備資產。相比之下,用於開發和其它目的直接長期貸款資產則不作為儲備資產。」由此可見,外匯儲備資產有其明確的目標和嚴格的條件,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外匯資產(即使是官方外匯資產),都不計人外匯儲備統計中。按照IMF第五版《國際收支手冊》關於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的項目統計,我們可以推知,一國官方外匯資產包括:貨幣當局持有的外匯資產;各級政府持有的外匯資產;貨幣當局持有的外匯儲備資產。即使不考慮貨幣當局單獨持有外匯資產,官方外匯資產至少包括兩部分:各級政府持有的外匯資產和貨幣當局持有的外匯儲備資產。一國的外匯資產包括官方的外匯資產和非官方外匯資產。為清楚起見,我們把除外匯儲備之外的官方外匯資產稱作官方其它外匯資產。
我國經歷了外匯儲備從嚴重短缺到高度充足狀態,擁有龐大的官方外匯資產,不同的外匯資產理應發揮不同功能,採取不同的經營利用方式。但我國的官方外匯資產一直等同於外匯儲備資產,由中國人民銀行持有並管理。因此。應根據外匯資產的功能明確區分官方外匯資產,一部分作為外匯儲備資產由貨幣當局持有,行使外匯儲備的職能,我國學者用不同方式計算的我國適度外匯儲備規模最多不過8000億美元;另一部分作為貨幣當局和各級政府持有的其它外匯資產,用於投資和重要戰略性資源的購買。
第二,缺乏清晰的分層次管理系統,儲備授權體系不明確。一國外匯儲備授權體系可以分為三個主要層次:第一層次是儲備的持有層次上的授權,這一層次上的被授權對象是國家貨幣當局。第二層次是儲備經營運作和經營管理上的授權,這一層次的被授權對象是有關政府部門或投資公司。第三層次是儲備交易操作上的授權。第三層次在各國之間沒有太大差別。在我國,第一層次授權,應是國務院代表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統一持有、經營和管理外匯儲備,這一模式為央行主導模式。第二層次授權,應是央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操作與管理外匯儲備,如要進行分檔管理,央行還應授權專業外匯投資公司經營,外管局負責流動性管理,外匯投資公司負責投資性管理。授權方與被授權方為委託代理關系,雙方以合同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現在已成立的國家外匯投資公司是由國務院直接設立,其職能是實現外匯資產的保值增值,這種外匯資產的性質取決於購買外匯儲備的資金來源。如由國務院授權財政部發債,則財政部與公司為委託代理關系,外匯資產的性質屬官方其它外匯資產;這種形式的授權,央行只是把非官方的外匯資產轉換成官方其它外匯資產,起了一個中介作用。如國務院授權央行直接把外匯儲備劃撥給新成立的公司,則央行與新公司為委託代理關系,外匯資產屬外匯儲備。目前我國採取的是第一種形式。從央行公布的外匯儲備總額看,中投公司2000億美元的資產並未從外匯儲備中移出。由此可見,目前並沒有真正區分清楚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和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管理體制。
第三,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沒有改變,難以從制度上切斷外匯儲備與貨幣發行的直接聯系,外匯占款成為央行發行基礎貨幣的主渠道,使得央行資產負債結構極不合理。目前討論的思路是為多餘的外匯儲備尋找出路,並沒有改變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成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只是通過發行債券的形式把央行持有的多餘外匯儲備轉化為官方其它外匯資產。其作用僅僅是在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的管理方面,沒有改變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只要中國的匯率決定缺乏彈性,在存在本幣升值預期的前提下,為維持匯率穩定,央行就仍然要通過投放基礎貨幣購買外匯儲備,外匯儲備與貨幣發行的直接聯系難以從根本上切斷。
與外匯儲備居第二的日本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相比,可以看到,我國央行在資產持有方面與之有明顯差別。下面是2001年到2008年8月中日央行國外資產、政府債券在總資產中的比重比較。
在我國央行的總資產中,佔主要部分的資產是國外資產。從2001年到2008年8月間,外匯資產佔比逐年上升,從31.4%上升到77.5%,政府債券佔比在2.2%至9.6%之間。而日本央行政府債券占總資產的比重大致在55%—70%之間,外匯佔比在3.7%—6.9%之間。和日本央行相比,我國央行所持有的政府債券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明顯過少。這種資產的缺陷是對資產的買賣決定權上存在著非對稱性。即在資產的買進和賣出過程中,資產的買賣決定權不完全掌握在央行的手中,因而資產交易的實際結果與央行想要得到的結果並不一致。我國央行的國外資產主要是外匯儲備,其買賣的決策權掌握在我國外貿部門和國外部門的手中,結果常常與央行所希望出現的結果相背。例如在通貨膨脹時期,央行本應緊縮貨幣,但如果此時凈出口出現順差或者外商直接投資迅速增加,為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央行就需要用人民幣全額兌換外匯。其結果是央行所持有的資產非情願地增加,等額本幣進人流通領域,造成物價更快地上漲。在經濟蕭條時期,央行應該放鬆貨幣,但此時如果出現國際收支逆差,央行就必須承擔起彌補國際收支逆差的責任,其結果將使央行的資產總額下降,基礎貨幣供給量的進一步收縮,對經濟造成了更為嚴重的傷害並加劇通貨緊縮。

三、對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改革的一些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我國的官方外匯資產將分為兩部分:一是央行持有的官方外匯儲備,二是官方其他外匯資產,兩者應分屬於不同的主體獨立運作。沿著這種思路向前推進的關鍵是建立兩類基金:以國家能源基金為基礎的主權財富基金和外匯平準基金。

(一)建立以國家能源基金為代表的主權財富基全
由於官方外匯資產對應的是央行的本幣負債,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要把一部分外匯儲備轉化為官方其它外匯資產,需財政發行國債籌集本幣資金或直接向央行出售國債購買。國家通過發行特種國債從央行購買的外匯就轉化成了官方其它外匯資產。我國目前主權財富基金性質的中投公司就是財政發行1.55萬億的特別國債從央行置換2000億美元外匯儲備建立的。筆者認為中投公司的以被動投資、財務投資為主的投資模式並不是我們現在可選的最佳模式。國內許多學者提出了用外匯儲備購買資源類產品的構想,但能否用外匯儲備購買、如何購買缺乏系統、科學的論證。
首先,關於能否用外匯儲備購買的問題,本文上面關於官方其它外匯資產的論證給予的回答是肯定的。這些資產的性質是由經濟主體資產轉化來的國家資產,經濟主體和國家對這些資源配置的目標完全不同。經濟主體擁有外匯資源無非有三大用途:一是用於進口所需商品和服務;二是用於對外投資;三是賣給其它經濟主體或貨幣當局。獲得外匯的其它經濟主體無非還是重復上述操作。經濟主體的目標是效用或利潤最大化,而國家的目標是服務於一國經濟長期發展需要。因此,對於這些資產的經營運用,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用於購買外國國債或其它金融證券獲取微不足道的利息或收益不是中國目前的首選,而用於購買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和高新技術等才最符合中國長遠發展戰略要求。目前中國在很多戰略性領域都還遠遠落後於許多發達國家,隨著經濟快速增長,中國對能源的需求已逐漸超過國內自然資源的儲存及開發能力,以石油為例,我國的戰略石油儲備遠遠落後於美、日、法、德、韓等國家。從戰略上講,用這些外匯資產購買石油帶來的收益遠遠大於購買任何金融資產的收益。從經濟意義上講,因為用於儲備像石油這樣可耗竭資源的資本,有望從逐漸升高的價格中獲得收益,盡管建立儲備耗費的資本損失了利息,但這可以在跨時期的實際價格的增長中得到補償。按照傳統的經濟學理論,當市場是完全競爭以及零開采成本時,均衡的石油價格剛好是利率增長,此時,投資於戰略性石油儲備的資本沒有機會成本,它只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儲蓄而已。很多人低估了戰略性石油儲備的收益,因為他們只計算了儲備投資的利息成本,但卻沒有考慮其本身的預期收益。
其次,關於如何購買的問題,建立國家能源基金是一種可行方式。目前世界上的主權財富基金的規模,按主權財富基金研究所2008年12月的統計是3.94萬億美元,其中與石油、天然氣相關的基金約2.5萬億美元,佔全部基金的64%。但這些產油國的石油穩定基金的運作並不能給我們提供現成的經驗。作為消費大國,國家能源基金的作用恰好與產油國的穩定基金相反:他們是把賺來的石油、天然氣收入作為對未來的一種投資,而我們實際上是用其他收入來為未來的能源安全投資,從而實現保障民生和經濟安全的目的。盡管中國現在已經有了中投公司,但建立國家能源基金還是很有必要的。在石油價格低位時期,政府可以依照中投公司的成立模式,一次性置換2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約占現有外匯儲備總量的10%),作為官方其他外匯資產建立國家能源基金,由指定機構專門進行石油和稀缺資源的購買。基金用途單一,易於管理,便於有關部門根據市場狀況對石油等資源與外匯的配置比例做出靈活調整。

(二)建立外匯平準基金
關於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模式,筆者認為,建立外匯平準基金是核心。設立外匯平準基金作為調節外匯市場和穩定匯率的專用基金。當外匯市場供求發生較大變化、匯率出現動盪時,央行運用外匯平準基金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來調節供求,使匯率在目標范圍內波動。目前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國都是通過財政部持有的外匯平準基金來穩定匯率的。與財政部持有不同的是,我國的基金可以在現有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儲備司的基礎上組建,國家授權央行管理,由外匯管理局具體操作經營。這樣做的好處是,按照路徑依賴,順應中國外匯儲備管理的發展路徑,制度變遷的成本小。
基金由外幣基金和本幣基金構成,外幣基金由現有的外匯儲備的一部分形成,央行與外匯平準基金為委託代理關系。本幣基金的來源可參照國際上成功的作法,通過在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與央行通過發行基礎貨幣購買外匯儲備不同,外匯平準基金是通過發行債券籌集本幣在外匯市場上購買外匯儲備的,從表面看,過去是央行發行基礎貨幣購買外匯儲備,再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回籠貨幣;現在是外匯平準基金發行債券籌集本幣,再用本幣購買外匯儲備,兩者只是順序上發生了變化。實質上,這一變化是從制度上切斷了外匯儲備變動與國內貨幣發行之間的直接聯系,把央行從這一聯系中解脫出來。
在存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前提下,基金發揮的作用是用本幣負債置換外匯資產,從理論上對市場流動性沒有任何影響。新增外匯儲備不進入央行的資產負債表,央行可以根據市場上貨幣供求狀況,自主地調整貨幣供應量,從而可以提高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穩定性。這樣就形成了央行負責貨幣政策的實施,外匯平準基金負責匯率的穩定的分工。由於平準基金是在央行的管理下運作的,利率和匯率的協調也就容易做到。至於發行債券造成的利息成本與央行發行央行票據的利息成本是一樣的,是政府為穩定匯率必須承擔的代價。
在匯率真正市場化之前的這段過渡時期內,我國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應採取央行主導模式。現有存量外匯儲備的大部分繼續由央行持有管理,新增外匯儲備由外匯平準基金持有。央行對外匯儲備實行分檔管理。央行撥付一部分外匯儲備給平準基金,授權外匯平準基金負責流動性管理,在執行外匯儲備的基本功能同時,按照安全性、流動性的原則經營外匯儲備,以安全性和流動性為主。央行再授權有條件的商業銀行或專業外匯投資公司負責投資性管理,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在外匯平準基金、商業銀行和專業投資公司內部,建立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制定業績考核標准和投資風險基準並進行有效審計。

四、結論及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上述分析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新模式,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勢:
第一,區分了外匯儲備資產和官方其他外匯資產,理順了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授權體系,使分層次管理系統更加清晰,有利於我國外匯儲備管理體制高效運行。外匯儲備資產和官方其他外匯資產的性質不同,因而投資目的和投資方向截然不同,應由不同的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外匯儲備管理體制集中管理外匯儲備資產,按照外匯儲備的不同職能,可分為流動性資產和投資性資產管理,由央行授權不同機構進行管理。這樣的授權體系清晰、明確,可以大大提高我國外匯儲備管理的效率。
第二,從制度上切斷了外匯儲備與基礎貨幣發行之間的直接聯系,解決了因外匯儲備增加而產生的流動性過剩,提高了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外匯平準基金的建立,改變了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外匯儲備不再通過央行發行基礎貨幣取得,而是通過外匯平準基金發行債券籌集人民幣的方式取得,阻斷了外匯儲備增加與基礎貨幣發行之間的直接聯系。發行的債券可以在債券市場上流通,增加了我國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擴大了債券市場的規模,有助於推動我國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央行票據會逐漸退出債券市場,央行不再是債券市場上的最大做市商,有利於央行保持中立,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能。
第三,優化了央行的資產結構,使央行更好地執行貨幣政策。有效地增加央行持有的國債總額,可以使央行更好地執行貨幣政策。由於國債資產買賣的控制權可以更多地掌握在央行手中,因而增減國債資產以替換基礎貨幣的交易一般可以由央行來決定在繁榮時期,央行可以通過市場賣出公債券,收回基礎貨幣,以達到讓經濟降溫的目的。在蕭條時期,央行則可以通過市場買進公債券,放出基礎貨幣,以便使更多的基礎貨幣投入流通,達到使總需求增加的目的。
同樣是收回基礎貨幣的對沖操作,採用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對資金的配置效率所產生的影響明顯不同。這說明在央行資產持有結構中,增加政府國債資產的持有量不僅是增加一個資產品種的持有量,而且直接關繫到改善央行貨幣政策執行效率和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改革外匯儲備形成機制的特殊作用是可以改善央行資產的持有結構,從而改變央行在緊縮貨幣階段和擴張貨幣階段在執行貨幣政策方面的非對稱性,進一步提高執行貨幣政策的實際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外匯儲備管理體制的改革只是改變了外匯儲備的形成機制,切斷了外匯儲備增長與基礎貨幣發行的直接聯系,改善了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但是,為維持匯率穩定而產生的成本依然存在。外匯乎准基金的建立使得一部分成本從央行轉出,但外匯平準基金同樣面臨著外匯資產和本幣負債的匯率和利率風險。隨著外匯儲備的增加,基金本幣負債水平也會大幅增加,這會影響債券市場的利率,提高負債成本。同時,大量的外匯儲備也面臨著保值增值的問題。因此,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改革強制結匯制度,盡快完善匯率形成機制,進一步擴大匯率彈性,放寬對外投資限制,才是緩解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根本途徑

2. 有關銀行外匯的案例分析題,請高人指點,重謝!考試題目,急~~~

1、天津A公司和大港支行

2、
天津A公司未辦理外債提款登記違反外債管理規定,未及時辦理登記。

未經外匯局逐筆核准即在大港支行辦理外債結匯,大港支行違反結售匯規定及外債管理規定

3、根據外匯管理條例規定

可對天津A公司處以30萬元以下罰款

對大港支行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由於結匯次數較多,情節比較嚴重,可能被暫停經營外匯業務。

3. 外匯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對貿易外匯的管制。(1)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實行比較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對於出口收匯一般都規定出口商必須將其所得外匯結售給國家指定的銀行,也就是說出口商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出口價款、結算所使用的貨幣、支付方式和期限等。(2)對進口付匯的管制,實行嚴格外匯管制國家,為了限制某些商品進口減少外匯支出,一般採取的措施有:其一,進口存款預交制。它是指進口商在進口某種商品時,應向指定銀行預存一定數額的進口貨款,銀行不付利息,數額根據進口商品類別或所屬國別按一定比例確定。其二,進口許可證制。它是指進口商只有取得有關當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才能購買進口所需的外匯。進口許可證的簽發通常要考慮進口數量、進口商品的結構、進口商品的生產國別、進口支付條件等。
2、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理一般採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額、登記制度、特別批准。
3、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資本項目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資本的輸出入,並根據不同的需要對資本輸出輸入實行不同程度的管理。發展中國家由於外匯資金短缺,一般對資本輸入都實行各種優惠政策,以吸引有利於該國經濟發展的外資。

4. 跪求,考試題;1)外匯管理的目的是什麼

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1)限制外國商品輸入,促進本國商品輸出,擴大國內生產

(2)限制資本逃避和外匯投機,穩定外匯行市,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3)穩定國內物價水準,避免國際市場價格巨大變動的影響

(4)促進進口貨從硬通貨國家轉向軟通貨國家,節約硬通貨

(5)促使其他國家修改關稅政策,取消商品限制或其他限制

5.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考試試題

樓主:您好!
人民幣結算賬戶及現金管理培訓試題
單位: 姓名: 分數:
一、 填空題(每題1分,共20分)
1、 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2、 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3、 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4、 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准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
5、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6、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7、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8、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9、 自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全稱相一致。
10、 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記載有關事項。
11、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12、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13、 儲蓄賬戶僅限於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14、 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登記證,銀行核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銷戶手續。
15、 銀行應對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存款人的可疑支付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程序及時報告。
16、 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只能在一家銀行開設現金結算戶,支取現金,並由該家銀行負責核定現金庫存限額和進行現金管理檢
17、 開戶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賬目要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18、 銀行工作人員違犯《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本細則,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縱容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9、 在銀行開立帳戶的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三資企業,民營企業及其它單位銷售商品收入的現金列入商品銷售收入。
20、 城鄉個體經營收入(支出)。指在銀行開立結算戶的城鄉個體工商戶、農村各種專業戶的各種現金收入(支出),包括國家對個人發放和收回的各種貸款以及利息收入,農產品預購款、個體運輸費、修理費,個人上繳的更改基金、育林基金等。
二、 判斷題(每題2.5分共15分)
1、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兩個基本存款賬戶。(一個) 錯
2、 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准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對)
3、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 錯
4、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 對
5、 單位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並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自然人)錯
6、 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3)錯
三、選擇題(每題3分共15分)
1、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A,B,C]
(A)設立臨時機構。
(B)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C)注冊驗資。
(D)基本建設資金的需要。
2、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ACD)
(A)使用支票。(B)財政預算外資金。
(C)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D)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3、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 (BCD)
(A) 其開立一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
(B) 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C)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D)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4、 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bcd)
(A)財政預算資金
(B)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C)期貨交易保證金
(D)信託基金
5、存款人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存款人不得: (ABC)
(A)出租
(B)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C)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四、簡答題(每題5分共20分)
1、《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適用什麼范圍?

答:《辦法》規定,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幣存款賬戶、個人儲蓄賬戶和單位定期存款賬戶不納入《辦法》管理。由於我國實行外匯管制,外幣存款賬戶從開戶資格、使用范圍、使用期限等方面都要受到嚴格限制,國家外匯管理局對此制定了專門的規章制度。所以,外幣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個人儲蓄賬戶和單位定期存款賬戶是存款人以獲得利息為目的的投資性賬戶。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儲蓄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儲蓄是指「個人將屬於其所有的人民幣或者外幣存入儲蓄機構,儲蓄機構開具存摺或者存單作為憑證,個人憑存摺或者存單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儲蓄機構依照規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動」;儲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儲蓄賬戶不具備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功能。由此,《辦法》第四十三條相應規定了「儲蓄賬戶僅限於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而對於單位定期存款賬戶,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單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三個檔次,起存金額至少為1萬元」,「存款單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轉賬方式將存款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將定期存款用於結算或從定期存款賬戶中提取現金」。這充分表明,單位定期存款賬戶不具有結算功能,與辦理支付結算的單位活期存款賬戶存在本質區別。所以,該兩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分別遵守《儲蓄管理條例》、《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納入《辦法》管理。
2、.哪些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答:《辦法》第十一條對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的身份資格做了明確規定。根據規定,具備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資格的存款人大部分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企業法人、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隊、武警部隊、民辦非企業組織(如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辦學校、福利院、醫院)等。同時,考慮到有些單位雖然不是法人組織,但具有獨立核算資格,有自主辦理資金結算的需要,因此,《辦法》也允許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主要包括非法人企業(如具有營業執照的企業集團下屬的分公司)、外國駐華機構、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如單位附屬獨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等。
3、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十一)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4、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一)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二)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五、論述題(每題15分共30分)
1、為什麼將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答:當前,大多數個體工商戶未以字型大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多以自然人身份開立儲蓄賬戶並用於辦理經營性資金的支付結算,導致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性資金和消費性資金無法區分,既不方便其辦理結算,也不利於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為解決上述矛盾,《辦法》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型大小或者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此規定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一是有利於提高個體工商戶的經濟地位,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個體工商戶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同其他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生產經營權利,其身份應受到重視,貢獻應得到認可,權利應得到保障。《辦法》將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表明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將享有同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相同的銀行結算服務。二是有利於滿足個體工商戶的支付結算需要,規范其財務管理。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存在各種結算需要,《辦法》將個體工商戶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有利於銀行為其提供各種支付結算服務。如果將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用和管理,只有符合《辦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方能將款項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這樣就可能不便於個體工商戶經營活動的款項結算,影響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個體工商戶也具有把生產經營性資金和個人消費資金分開的內在要求。《辦法》這樣規定,有利於個體工商戶加強對其生產經營的財務管理。
2、如何理解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答:《辦法》中「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規定,主要是考慮了存款人對其資金具有自主支配權,需要根據地理位置、結算需要、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關系、銀行的服務質量等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同時,多種組織形式、不同規模的銀行同時並存,及其在服務手段、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差異,客觀上也為有不同結算需求的存款人自主選擇開戶銀行創造了條件。並且,通過存款人選擇開戶銀行,可以促使銀行根據自身特點,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個性化的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據此,《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此條款一方面保護了存款人作為經濟主體應有的自主選擇權,也有效防範了銀行間的不正當競爭和行業腐敗行為。此外,對於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明確規定了開戶銀行選擇范圍的特殊行業,由於其資金管理有特定的要求,存款人選擇開戶銀行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如中央預算單位的預算資金屬於國家財政性資金,為加強預算資金管理,根據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發的《中央預算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單位應在國有、國家控股商業銀行,或經批准允許為預算單位開戶的商業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糧棉油收購資金是封閉運行的政策性資金,為防止收購資金被擠占、挪用,國家規定凡是承擔政策性業務的糧棉油收儲企業只能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包括代理行的基層行、處、所)開立賬戶,不得在其他金融機構開戶。應該進一步明確的是,一方面,存款人可以根據需要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並與開戶銀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議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存款人也不應以開戶銀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為由隨意轉移銀行結算賬戶。

6. 財政與金融簡答題什麼是外匯管理有哪些方式

外匯管理,廣義上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的貨幣金融當局或其他機構,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控制和管制行為;狹義上是指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實行一定的限制。

1、對貿易外匯的管制
(1)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
實行比較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對於出口收匯一般都規定出口商必須將其所得外匯結售給國家指定的銀行,也就是說出口商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出口價款、結算所使用的貨幣、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在收到出口貨款後又必須向外匯管理機構申報,並按官方匯率按管理規定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給外匯指定銀行。此外許多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實行出口退稅、出口信貸等措施,而對一些國內急需的、供應不足的或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技術及戰略物資則要限制出口,通常實行出口許可證制度。
(2)對進口付匯的管制
實行嚴格外匯管制國家,為了限制某些商品進口減少外匯支出,一般採取的措施有:
其一,進口存款預交制。它是指進口商在進口某種商品時,應向指定銀行預存一定數額的進口貨款,銀行不付利息,數額根據進口商品類別或所屬國別按一定比例確定。
其二,進口許可證制。它是指進口商只有取得有關當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才能購買進口所需的外匯。進口許可證的簽發通常要考慮進口數量、進口商品的結構、進口商品的生產國別、進口支付條件等。
2、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
對非貿易外匯的管理一般採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額、登記制度、特別批准。
3、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
資本項目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資本的輸出入,並根據不同的需要對資本輸出輸入實行不同程度的管理。發展中國家由於外匯資金短缺,一般對資本輸入都實行各種優惠政策,以吸引有利於該國經濟發展的外資。例如對外商投資企業給予稅收減免的優惠並允許其匯出利潤等。為保證資本輸入的效果,有些發展中國家採取了如下措施 :
(1) 規定資本輸入的額度、期限和投資部門 ;
(2)從國外借款的一定比例要在一定期限內存放在外匯銀行;
(3) 銀行從國外借款不能超過其資本與准備金的一定比例 ;
(4) 規定接受外國投資的最低限額等。以前發展中國家都嚴格限制資本輸出,一般不允許個人和企業自由輸出 ( 或匯出 ) 外匯資金。但是近年來,隨著區域經濟一體化和貿易集團化趨勢的出現,不少發展中國家開始積極向海外投資,以期通過直接投資來打破地區封鎖,帶動該國出口貿易的增長,例如拉美國家、東盟各國、韓國和中國近年來的海外投資十分活躍,放鬆了資本輸出的外匯管制

7. 求問國家外匯管理局校園招聘考試難嗎簡歷通過率高嗎

簡歷投遞相關問題
1. 每人可以申請幾個職位?
答:每位同學僅限申請一個崗位,請根據個人專業背景和興趣慎重選擇。
2. 「應屆生」如何界定?
答: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3. 非應屆生是否可以申請2018年應屆生招聘項目中的職位?
答:該項目僅針對應屆生,非應屆生可以關注我們的社會招聘項目。
4. 北京生源和京外生源是如何界定的?
答:北京生源即在北京參加高考的學生來源,其餘為京外生源。除此之外,高考時為京外考生,但之前通過全職工作或其它機會解決了北京戶口的(即在考取目前就讀學位時已經是北京籍),也屬於北京生源。
5. 我高考前戶口在北京,現在海外讀書,屬於北京生源還是海外生源?
答:屬於海外生源,請投遞招收海外生源的相應崗位。如該崗位不招收海外生源,請投遞招收京外生源的崗位。
6. 我是海外生源,但是我想投遞的崗位沒有海外生源選項,我應該如何選擇投遞崗位?
答:您應該投遞招收京外生源的崗位。
7. 我是北京生源,是否可以投遞京外生源崗位?
答:如果您想申請的職位類別沒有北京生源崗位,可以投遞京外生源崗位。
8. 已經注冊了用戶,但是收不到系統發送的驗證郵件,以致無法申請職位,應該怎麼辦?
答:出現這種情況可能的原因是您郵箱的安全設置定義了較高的級別,您可以嘗試調低安全級別,或者將發送驗證郵件的系統郵箱([email protected])加入您的白名單。完成以上操作後,再通過招聘網站重新發送一次激活郵件,稍後即可收到系統的驗證郵件。
9. 我在簡歷投遞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問題,應該怎麼辦?
答:招聘計劃相關問題,請致信[email protected];招聘系統使用技術問題,請致信[email protected]。我們會在收到您郵件的第一時間給予答復。
筆試相關問題
1. 2018年應屆生招聘筆試地點在哪裡?
答:我們將設立北京、上海和紐約三個筆試考場,屆時同步舉辦筆試,您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個地點參加考試。
其他問題
1. 2018年應屆生招聘甄選流程是怎麼樣的?
答:甄選流程包含簡歷篩選(10月)、筆試(11月上旬)、面試(12月中旬)、體檢和政審(12月下旬)等環節,每個環節篩選情況都將通過郵件和簡訊通知您,敬請留意。

8. 急~國際金融的題!

即期匯率1A=2B,根據利率平價,遠期匯率1A=2*(1-2%)B=1.96B(利率高的貨幣遠期貶值)
(1)即期100萬A可兌換200萬B
(2)將200萬B存款一年,可獲:200萬*(1+4%)=208萬B
(3)100萬A存款一年,可獲:100萬*(1+6%)=106萬A
(4)根據利率平價,遠期匯率1A=2*(1-2%)B=1.96B(利率高的貨幣遠期貶值)兩項投資沒有差異
(5)A貨幣貶值率應該是2%,即為兩種貨幣年利差

9. 外匯管理知識你知道多少

想要炒外匯賺錢就必須掌握更多的外匯管理知識,下面總結了一些常見的外匯管理知識供您參考,希望會對您有所幫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修訂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則?

答:一是堅持改革開放的方向,吸收近年來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外匯市場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並為下一步改革預留政策空間。二是圍繞宏觀調控的重點,以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為目標,對外匯資金流入流出實施均衡、規范管理。三是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取消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之間、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機構與個人之間的差別待遇,按交易性質進行監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外匯管理內容、方式等規定,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約束。

2、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管理機關進行監督檢查的程序是什麼?

答: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證件。監督檢查、調查的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證件的,被監督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

3、標有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臨時身份證是否可以作為境內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答:可以。

4、銀行在為個人辦理結售匯業務時,哪些情況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證件復印件?

答:(1) 對於通過外匯儲蓄賬戶發生的結售匯業務,銀行按規定錄入相關身份信息後,不再需要復印其身份證件留存;(2)對於未通過外匯儲蓄賬戶的個人結售匯業務,單筆在等值1萬美元(含)以下的,銀行按規定錄入相關身份信息後,不再需要復印其身份證件留存。

5、對於境外個人姓名太長,無法完全錄入姓名欄的情況,如何處理?

答:銀行可在「姓名」欄錄入姓名簡稱,在信息錄入頁面「備注」欄中錄入全名。

6、境外個人購匯是否錄入個人結售匯系統?

答:境外個人購匯目前暫不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管理,銀行為其辦理業務不需將相關交易信息錄入系統。但外匯局今年將把境外個人購匯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屆時應通過系統辦理境外個人購匯。

7、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都有哪些憑證要求?

答: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下發〈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綜發[2006]32號辦理。

8、境外個人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指外幣現鈔、信用卡、旅行支票結匯後未用完的人民幣。

9、境內個人與境外個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如何理解?

答: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境內劃轉,僅限於本人賬戶之間、個人與直系親屬賬戶之間的劃轉;如劃轉賬戶屬於同一主體類別的,按《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一)、(二)款要求辦理;如劃轉賬戶分屬於境內個人、境外個人,還需符合《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賬戶內資金匯出規定。

10、個人辦理與其直系親屬外匯儲蓄賬戶間資金劃轉時,如兩人分別在不同城市,直系親屬的身份證件是否可以為復印件?

答:可以。

11、外匯賬戶間資金跨行劃轉,匯入行如何識別匯出行賬戶交易性質?

答:為確認賬戶交易性質,跨行賬戶資金劃轉,匯出行應標注賬戶交易性質(個人外匯儲蓄賬戶或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12、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有效期多長?

答: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廢。

13、個人所購外匯是否都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

答:境內個人年度總額內外所購外匯、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均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

14、境外個人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境內個人移居出境後離休金、離職金、退休金、退職金、撫恤金的購匯可在哪些銀行辦理?

答:具備個人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的銀行網點均可辦理。

15、境外個人旅遊購物項下外匯收支應通過哪種賬戶辦理?

答:旅遊購物貿易是海關監管下的一種貨物貿易方式。境外個人辦理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外匯收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儲蓄賬戶辦理。

16、個人在同一銀行櫃台提取A賬戶資金,並轉存到本人或直系親屬的B賬戶,賬戶資金沒有離開櫃台的,單次轉存資金超過等值1萬美元是否需到外匯局報備?

答:該種情況下,單次轉存資金超過等值1萬美元不需到外匯局事前報備。

17、個人委託外貿公司出口,是否必須通過個人外匯結算賬戶收匯及結匯?

答:個人委託外貿公司出口時,可以由外貿公司代為收匯,也可以本人收匯。本人收匯、結匯的,應通過其開立的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辦理。

18、《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個體工商戶的范圍是什麼?

答:《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個體工商戶的概念嚴格依據《民法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19、境外個人憑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兌換水單是否可以辦理人民幣兌回業務?

答:對於原兌換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兌換水單,在其辦理兌換時,距原兌換日在24個月內的,可以作為兌回的有效憑證。

20、個人旅遊購物出口收入是否可進本人的外匯儲蓄賬戶?

答:個人旅遊購物出口收入可進入本人的外匯儲蓄賬戶,並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21、待核查賬戶中的外匯能否用於質押人民幣貸款?

答:待核查賬戶中的外匯不能用於質押人民幣貸款。

22、邊境小額貿易以人民幣結算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進行聯網核查?

答:企業邊境小額貿易以人民幣結算的,在銀行為其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前進行聯網核查。

23、企業的現鈔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聯網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業的現鈔收入需要接受聯網核查,但不必進待核查賬戶。企業辦理出口對應的現鈔收入結匯或存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時應填寫《出口收匯說明》,銀行應登錄核查系統進行聯網核查後方可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24、企業進口付匯項下的退匯款應如何處理?

答:對於進口付匯項下的退匯款,企業應向銀行提供進口合同、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正本,經銀行審核無誤後,該筆外匯不必進入企業的待核查賬戶。

25、《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是否還繼續執行?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行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30號)正式實施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停止執行。

26、企業在2008年7月14日前的收匯是否需要接受核查?

答:企業已在2008年7月14日前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出口收匯不在聯網核查范圍。

27、軟體出口項下收匯是否需要核查?

答:採取海關通關方式的軟體出口,按貨物貿易申報,其收結匯納入聯網核查范圍;採取網上傳輸方式的軟體出口,按服務貿易申報,其收結匯不納入聯網核查范圍。

28、銀行如何為企業開立待核查賬戶?

答:企業的待核查賬戶可由銀行直接以企業名義開立,無須企業申請,也無須外匯局審核。

企業未在外匯局辦理過基本信息備案的,在開立待核查賬戶前,需首先到外匯局辦理基本信息備案;已在銀行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銀行可直接為其開立待核查賬戶。

29、待核查賬戶中的資金可否直接對外支付?

答:待核查賬戶支出要嚴格按照外匯局關於其支出范圍的規定辦理,不得用於對外支付或還貸。待核查賬戶中的資金必須先劃入該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後方可用於對外支付貨款、還貸等支出。

30、待核查賬戶余額如何計息?利息如何結匯或劃轉?

答:待核查賬戶余額按活期存款計息。利息結匯或劃轉按照現行相關管理規定辦理,不需核查。

31、銀行如何管理進入待核查賬戶的不同幣種的資金?

答:待核查賬戶應分幣種設置子賬戶管理。銀行可否應企業要求將收到的外匯統一兌換成某一外匯幣種(非人民幣)存放在賬戶中,根據現行規定辦理,《辦法》對此沒有特殊規定或限制。

32、用於進口付匯聯網核查的企業操作員IC卡和讀卡器是否同樣適用於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

答:用於進口付匯聯網核查的企業操作員IC卡和讀卡器同樣適用於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使用前應先經企業法人IC卡在中國電子口岸進行授權。企業的操作員IC卡已經有出口收匯許可權的不需重新授權。

33、銀行向企業提供貿易融資服務,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業出口貨款在7月14日之後從境外收回的,這部分款項是否需要核查?

答:銀行向企業提供打包放款形式貿易融資的,企業出口貨款從境外收回時需要接受核查;銀行向企業提供出口押匯、福費廷、保理等形式貿易融資,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業出口貨款在7月14日之後從境外收回的,這部分出口收匯(包括餘款)不必進入待核查賬戶,不需接受核查。

34、銀行進行聯網核查時,誤操作多核注的出口可收匯額如何處理?

答:銀行可用負值沖減誤操作多核注的數據,具體操作參見《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操作手冊(銀行版)》。

35、《出口收匯說明》上的企業公章可否用企業預留銀行的印鑒代替?

答:可以。

36、待核查賬戶資金可否用於理財業務?

答:不可以。

37、一筆貿易收匯中的銀行扣費部分是否納入聯網核查范圍?

答:一筆貿易收匯中的小額銀行費用,在進入待核查賬戶前已被銀行扣除的,該部分銀行費用不納入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范圍。

38、什麼是貨物貿易項下外債?

答:貨物貿易項下外債包括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出口預收貨款指出口貨物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早於合同約定出口日期或實際收匯日期早於實際出口報關日期的收匯;進口延期付款指進口貨物貨到付款項下合同約定付匯日期晚於合同約定進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實際付匯日期晚於實際進口報關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匯。

39、企業是否應該到所在地外匯局逐筆辦理預收貨款登記手續?需要提交哪些書面資料?

答:企業辦理預收貨款登記可以不到外匯局,而直接通過互聯網辦理。登記環節無需向外匯局提供書面資料。

40、企業非貿易項下預收款是否需要辦理預收貨款登記手續?

答:本次要求登記的預收貨款僅指貨物貿易項下,不包括非貿易項下的預收貨款。

41、7月14日之前簽約的預收貨款合同,在7月14日後收到預收貨款,是否需要辦理預收貨款登記?其中,登記日期該寫什麼時間?

答:應該辦理預收貨款登記。登記日期為企業實際登記的日期。

42、企業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預收貨款是否需要進行登記?

答:不需要。

43、預收貨款合同計劃收回的預收貨款金額與實際收回的預收貨款金額不一致,在提款登記時,應登記合同預定的預收貨款金額還是實際收到的預收貨款金額?

答:應登記實際收到的預收貨款金額。

44、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的登記是否影響外商投資企業「投注差」外債的登記?

答: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的登記是單獨的外債管理、統計,與外商投資企業其他類型的外債之間不存在互相影響的問題。

45、由於企業收到出口報關單的日期較晚,一般要超過30天,因此要求15個工作日內就注銷登記的預收貨款,難度較大,該怎麼辦?

答:用於辦理預收貨款注銷的報關單指電子關單。電子關單由海關在結關後第二個工作日傳送給電子口岸,即可用於辦理預收貨款注銷手續。

46、貿易外債登記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答:在境內注冊的企業,其從事一般貿易、加工貿易,或轉口貿易、保稅貨物貿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貿易時發生的預收貨款或延期付款,無論企業注冊地是否在特殊經濟區域,無論貨物是否進出關,無論出口收入是否納入聯網核查,均要辦理貿易項下外債登記。

47、從網上服務平台進行預收貨款合同登記時,實際簽訂的出口合同編號多於系統要求輸入的14位編號,該怎麼辦?

答:企業可以摘取出口合同編號中的一部分輸入,摘取輸入的合同編號易於企業識別即可。

48、企業收到的預收貨款被銀行扣除了手續費,則提款登記時是以未扣除手續費的預收貨款,還是以扣除手續費後的預收貨款作為提款登記金額?

答:以未扣除手續費的預收貨款金額作為提款登記金額。

49、出口合同約定以人民幣計價,而實際結算貨幣為美元,企業進行預收貨款合同登記時,該選擇哪種貨幣?

答:選擇美元。

50、保稅監管區域內企業是否需要辦理預收貨款登記?

答:保稅監管區域內企業保稅或非保稅貨物出口項下預收貨款,應辦理預收貨款登記。

以上是筆者總結的外匯管理知識,希望您全部弄懂,這會對您的炒外匯有非常大的幫助。從現在起,努力學習外匯知識吧,您一定會炒匯成功的。

10. 國際金融外匯管理師的國際金融外匯管理師考試

學員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考試採用閉卷筆試的形式。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鍾,專業能力考核時間為120分鍾。理論知識考試、專業能力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
學員參加完培訓課程後,將頒發畢業證書。憑此證書,統一組織參加「國際金融外匯管理師」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國際金融外匯管理師」各級證書。
證書實行實名制全國聯網,可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網進行查詢。
以上考試,由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具體考試時間和內容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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