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貫徹落實銀行外匯業務展業原則和規范
一、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貫徹「展業三原則」的必要性
(一)「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是國際上銀行業已有的「規矩」,銀行經營外匯業務遵守展業原則是必然趨勢
「展業三原則」並非外匯局對銀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銀行業展業的基本要求,國際上對銀行展業有一套相對完整的法律規范體系,對銀行展業三原則的應用並沒有停留在原則表面,而是從相關定義、實施情形、審查措施、銀行內控、外部執法等多個角度賦予了銀行展業三原則許多具體內容和明確要求,越來越廣泛應用於審慎風險管理中。所以說,展業三原則是國際銀行業已有的國際慣例,外匯局只是將其引入對銀行外匯業務經營及管理中並進行強調。
(二)以往的行為監管已不能適應當前涉外經濟發展需要,實施展業原則是推進「五個轉變」和簡政放權的內在要求
隨著國際經濟金融形勢的不斷演變,銀行開展外匯業務的復雜度、自由度大幅提升,以往外匯局提出明確具體要求、銀行照章辦事的監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的要求。為此外匯局不斷簡政放權,加快推進「五個轉變」,其中展業三原則是原則性監管在外匯管理領域的有益嘗試,有利於銀行防範自身經營風險、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能夠盡快適應外匯局減少或取消外匯業務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新的管理要求,是推進外匯管理簡政放權和重點領域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銀行從表面形式審核向實質審核轉變,更有利於遏制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改革以前外匯局規定銀行審核具體單證,單證齊全就合規,單證不全就違規,實際上是形式性審核,實際審查效果不佳而可能導致的政策風險包攬在身。「展業三原則」的目的就是使得銀行的義務與權利一致,銀行辦理業務時,審什麼、怎麼審、何時審、誰來審,都應由銀行自主決定。同時,銀行在審核過程中覺得交易真實性不清楚、沒有把握的業務,可以向客戶追加材料進行審慎審查,而不拘泥於以往外匯局所規定的單證范圍,以確保進一步「了解客戶」。由此審對是應該的,而審錯或沒審則應承擔責任,保證了銀行權利義務的一致性,更有利於發現外匯違法違規行為。
(四)有利於銀行業務良性有序發展,避免惡性競爭
對於同一筆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結售匯業務,若按規則管理,責任心弱的銀行可能只從表面真實性審核單證業務,並受理業務獲得收益,而嚴格履職銀行由於拒絕客戶反吃虧,長此以往,所有銀行受利益驅動都不願意嚴格審核業務。而原則監管,就要求銀行根據「展業三原則」的要求盡職審查,若銀行僅是通過表面真實性辦理業務將承擔很大的風險,就促使各個銀行主動進行真實性審查,使得涉外主體在任何網點都辦不了異常結售匯業務,有利於外匯業務市場良性有序發展,避免惡性競爭。
二、目前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貫徹「展業原則」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展業三原則」落地緩慢漸進,落地程度不均衡
從轄區各家銀行執行展業三原則的情況來看,各銀行對展業三原則的重視程度逐步加深,銀行對展業三原則有了認識上的提高,實際行動上採取措施深入落實情況不一,實際辦理業務中完全遵循展業三原則不夠,不同銀行落實展業三原則的效果也不同,單設國際業務崗或部門的銀行對展業三原則的執行情況相對較好。不同外匯業務種類執行效果不同,如涉及到資本金、貿易融資、轉口貿易購匯及付匯業務較個人結售匯業務審核相對嚴格。
B. 請問外匯核銷具體是怎麼操作的需要什麼單證海關退核銷單需要一個月那麼長時間嗎
一、洽談交易,到了發貨前,我們要出具一份外銷合同,並填寫「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表,然後帶上工廠的出口專用章及有關印鑒去當地的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申領工作。
二、核銷單領回之後,我們要繕制售貨確認書、商業發票、裝箱單、出口貨物明細表、報關單、出口報關委託書和商檢委託書等有關資料,連同核銷單一並交給貨代公司辦理報關、商檢和訂艙等手續。
三、貨物出關後,我們就會從貨代那兒拿到貨代或船公司簽發的提單,然後通過L/C或T/T等方式向客戶收取貨款,貨款到帳後,銀行一般會出具兩份出口收匯通知書,一份用於單位的財務記賬,一份就用於出口核銷。一般在貨物出關四個星期後,海關會重新就該項貨物出具三份出口貨物報關單,白色的一份用於外匯核銷,黃色的一份用於辦理出口退稅,還有一份沒有加註的報關單一般用於企業備份。
四、貨代一般在四個星期後會去海關辦理退單手續,這時貨代會從海關那兒拿到上述三份報關單以及加有海關印鑒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在確定工廠與貨代沒有欠費後,貨代會主動將報關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單」一並送交工廠。
五、我們在收到貨代送來的單據後,應填寫出口收匯情況表,並繕制一份商業發票,連同用於核銷的報關單以及「出口收匯核銷單」一起去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外管局在確認各項單據無誤的情況下,會收下所有的單據,然後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第三聯加註用於辦理出口退稅的金額,並在其上蓋上用於出口退稅的專用章。
六、我們再繕制一份商業發票,連同「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退稅聯以及黃色的報關聯去稅務局涉外分局辦理出口退稅手續。至此,有關「出口收匯核銷單」就算結束了。
C. 請問銀行國際業務部的外匯業務崗和國際結算崗有什麼不同做的工作等有什麼區別謝謝!
不同銀行有所差異。主要為:
國際結算崗:主要從事信用證、跟單托收等單證業務,也有的銀行把對外保函和備用信用證業務也放到國際結算崗處理。工作上主要是按照國際慣例開立、通知信用證和保函,處理單據。
外匯會計崗:主要是處理外匯匯款、外匯存款、結售匯和外匯買賣業務,工作上主要是根據外匯政策(主要是外管局政策)處理這些業務。
供參考。
D. 中國銀行國際結算單證業務主要關於什麼
中國銀行國際結算單證業務主要:
1、單證中心主要是審核進出口單據以及匯入和匯出的。
2、進口審核開證,承兌,付款,拒付等的單據。
3、出口審核議付,出口押匯,福費廷等業務的單據。
4、不知道中行匯入匯出是不是也是單證中心審核,我們行是的。
(4)外匯業務單證質量獎擴展閱讀:
由於國際貿易上的貨物單據化,所以作為國際結算信用中介的外匯銀行及其他有關各方均以符合要求的貨運單據作為資金結算的依據,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只認單據、不問貨物」的國際結算準則,由此可見,國際結算單據在國際資金結算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國際結算的單據種類繁多,但按其作用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基本單據 (Basic Douments) 。即在國際貿易中出口方必須提供的常規單據,例如,商業發票、提單、保險憑證等。第二類是附屬單據 (Additional Documents)。
是進口方根據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的規定、進口貨物的性質或其它需要,而要求出口方特別提交的單證,例如,海關發票、領事發票、產地證明書,以及附屬於商業發票的有關單證,如檢驗證明書、衛生證明書、包裝單、尺碼單、重量單等。
E. 銀行為企業辦理貨物貿易項下外匯收支審核原則
銀行為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向外匯收支審核原則通過,是要證明才可以審核的
F. 作單證的還有前途嗎
樓主客氣了, 單證雖然看著枯燥,技術含量不高, 但經驗很重要,很多東西是新單證沒法解決的, 所以樓主不要放棄,要堅持.我現在也算是半個小單證, 今後有不懂的地方還要多向樓主請教
G. 深圳人行給的《貨物貿易外匯業務辦理須知》A,B,C類企業是什麼意思
外匯局根據現場或非現場核查結果將外貿企業分為ABC三級。核查情況正常列為A類企業。核查期內出現總量核查指標超標,或預收貨款、預付貨款、延期收款各項貿易信貸余額比率大於25%等異常情況的,列為B類。嚴重違反外匯局規定或有其它違規行為的被列為C類。
一旦被列為B或C類企業,在單證審核、業務處理或外匯結算等方面都要受到諸多限制。所以一定要配合外匯局核查,保持各項指標處在正常范圍內。一定不要被降級哦!
更具體的信息可以向當地外匯局咨詢。
H. 什麼是外貿企業外管局輔導期
外貿企業外管局輔導期指的是外管局輔導企業做好相關申報備案工作的期限,其期限規定是根據發生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起90天是,開始時間是按照實際付匯或實際收匯開始計算的。
根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第八條 外匯局對於本細則實施後新列入名錄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在其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90天內,外匯局進行政策法規、系統操作等輔導。
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持書面材料到外匯局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
(8)外匯業務單證質量獎擴展閱讀: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 外匯局對企業的貿易信貸、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來料加工、轉口貿易、境外承包工程、進出口退匯等業務,以及區內企業、輔導期企業等主體實施專項監測,將資金流與貨物流的規模與結構等存在異常或可疑情況的企業列入重點監測范圍。
第三十條 外匯局對B、C類企業以及經總量核查與專項監測後納入重點監測范圍的企業進行持續、動態監測。對於指標出現較大偏離、連續偏離或相關指標反映情況相互背離的企業,可實施現場核查;對於指標恢復正常的企業,解除重點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