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貨倉單交易和期貨的區別
你買賣倉單就是買賣現貨啊,和你上街買袋大米的差別不是很大。
期貨交易是買賣未來的合約。
② 介紹一種期貨理財產品 要具體點 包括合約的到期時間 收益率 還有結構等
你的目的是什麼?想買具體的產品還是僅僅了解期貨資管產品的詳細設計框架?
如果單單講期貨理財產品,肯定有很多很多類型。一般不外乎3種:
管理型基金產品。收益率完全根據管理方實力而言。由買方投資者自負盈虧。風險就很大了。
安全墊設計的理財產品。一般都保本不保收益。安全墊一般由列後承擔一定損失。
結構化的理財產品。即一部分投資固定收益類,風險小的。一部分投資期貨。
3種類型可以交叉,看產品怎麼設計了。
③ 為什麼很多客戶喜歡期貨交易所標准倉單辦理標准倉單有什麼好處
你好,標准倉單具有統一標准,貨的質量穩定、流動性高,許多銀行等金融機構還可辦理倉單質押等業務。
④ 免收期貨交割費是利好嗎
大連商品交易所經研究決定免收在我所全部期貨品種交割手續費,其中還包含標准倉單期貨轉現手續費。很多人看到這個消息都很驚訝,畢竟以前期貨交易都是需要收交割手續費的,那麼這次免收期貨交割手續費是利好嗎?
三、總結
所以小編感覺免收期貨交割費算不上利好,也不是一種壞事,對於普通人來說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因為普通人根本買不起期貨,這都是投資大腦才能夠觸碰的行業。所以普通人也不會關注期貨交易,更不會知道期貨交易還要繳納交割費,這些事情距離普通人的生活是比較遠的。
⑤ 現貨倉單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相信你對期貨有一定的了解,倉單可能了解不多,區別呢,樓上給位都介紹了一下,那麼你看一下這個資料吧,相信對你有幫助
所謂倉單是保管人應存貨人的請求而簽發的一種有價證券。它表示一定數量的貨物已由存貨人交付保管人,是倉單持有人依倉單享有對有關倉儲物品的所有權的法律憑證。倉單是倉儲合同存在的證明,也是倉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價證券是表示或證明一定財產權利的證書,有兩個重要特徵:一是券面須載明財產的內容和數量,用一定金額表示,以證明其有一定價值;二是證券所表示的財產與證券自身不可分離,權利的享有或轉移,以出示或交付證券為依據。
倉單是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同時也是保管人,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驗收儲存貨物,確定貨物是否依合同約定的條款得以合理保管的依據。倉儲物品的所有權隨倉單的轉讓而轉移。倉單是有價證券,它不但可以經背書轉讓,而且根據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倉單還可以作為權利質押。
倉單的法律性質
(1) 倉單是要式證券
倉單上必須記載保管人的簽字以及必要條款,以此來確定保管人和存貨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2) 倉單是物權證券
倉單持有人依倉單享有對有關倉儲物品的所有權,行使倉單上載明的權利或對權利進行處分。實際佔有倉單者可依倉單所有權請求保管人交付倉單上所載的儲存物品。
(3) 倉單是文義證券
倉單上的權利義務的范圍,以倉單的文字記載為准,即使倉單上記載的內容與實際不符,保管人仍應按倉單上所載文義履行責任。
倉單的內容
倉單依《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應載明以下內容:
(1) 存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 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
(3) 倉儲物的損耗標准;
(4) 儲存場所;
(5) 儲存期間;
(6) 倉儲費;
(7) 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
(8) 填發人、填發日期和填發地。
(9) 存貨人在倉單上背書並經保管人簽字或者蓋章。
倉單的效力
(1) 存貨人憑倉單領取倉儲物的效力;
(2) 移轉保管物的效力。
說到現貨倉單的名聲啊,確實不太好,華夏就是一個很好的反面教材。這與國家相關監管不是很得力,加上行業發展尚不是很完善所致,但是國家對現貨倉單這一塊還是很支持的,比較正規一點的有天津稀有金屬交易市場www.crme.com.cn、大連稻米交易市場www.dlbot.com
樓主可以到相關網站具體了解下:)
⑥ 求期貨標准倉單質押業務的案例。
您主要咨詢期貨業務上倉單開具還是銀行業務的質押辦理 ?
⑦ 期貨倉單的質押置換以及融資業務屬於投資咨詢的范疇嗎
屬於融資范疇。
不需要期貨投資咨詢資格。
期貨公司現在也沒這個業務。
⑧ 什麼是現貨倉單。與期貨倉單的區別
所謂現貨倉單就是有統一單位規定的倉庫(交易所自己的倉庫)單。而期貨交易是指合同的買賣。區別是現貨倉單是現貨交易(實物交易),而期貨交易是目前沒有實物只是合同,而到規定日期後才能轉換成現貨倉單。16438/15816不懂可以問
⑨ 倉單到底是什麼啊對期貨價格有什麼影響
期貨中的倉單是只對商品期貨而言的,下面把以前的帖子再發一遍:
http://..com/question/49238812.html?si=2
當現貨商把符合交割標準的貨物交到交易所的交割倉庫,交割庫檢驗合格後,給貨物持有人開具標准倉單,貨物持有人可以拿著標准倉單到交易所的交割部辦理注冊手續。經過注冊的倉單才可以進行交割,其總數也就是交易所公布的庫存數量。
已經注冊的倉單同樣可以辦理注銷手續,但此時倉單所標示的貨物未必就已經被出庫了,可能還在交割庫存放著。
當某個月份的合約履行交割手續後,會有部分倉單辦理注銷和出庫手續,因為每次交割都會有部分倉單進入現貨市場流通的。
但有時候參與期貨交易的莊家(或持有倉單的主力)為了影響價格,會通過注冊、注銷倉單來改變交易所公布的庫存數量。
比如當主力希望價格上漲時,就把持有的注冊倉單大量地注銷,造成可交割貨物不足的表象,從而引發交易者對未來價格的預期,而實際上可交割的貨物並沒有減少,還在倉庫裡面存放著。
當主力希望價格下跌時,他們又會把倉單再次注冊,造成貨物增多的現象,使得期貨價格受此影響而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