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教關於涉外收入申報交易編碼
1、貨物出口後大概一個月左右收到你的退單,在電子口岸申領核銷單,做一下交單(出口收匯下的交單/批量交單)和出口退稅(數據報送),
2、真正收到外匯要在5個工作日內申報(填寫相關報關單號,核銷單號,出口日期,相關金額等),報關單、核銷單申領來了之後,在電子口岸對這批出口貨物進行備案;出貨前將報關單與核銷單寄出;等海關蓋章的報關單和核銷單返回之後,再在電子口岸交單。
3、一周左右會拿到銀行提供的<涉外收入申報單>、核銷單,報關單(收匯核銷聯)到外管局核銷。
4、單完畢後,連同銀行的結匯水單、自行填寫的收匯核銷登記表交於外管局蓋章,拿回交財務退稅。
❷ 外匯收入申報問題
匯管理局申報的時候不小心選了一般貿易,然後有幾百
❸ 外匯管理局涉外網上申報收入如何填寫
按照實際寫。第一次銀行會給你指導。也可以在銀行開通網上申報,不用跑來跑去的。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申報平台:是對企業預收款、預付款及延期收付匯等的管理系統。
❹ 境外直接匯入外幣賬戶匯款,如何進行收支申報,怎樣申報
境外直接匯入外幣賬戶匯款進行收支申報的方法如下:
1、預先在香港銀行開好同名個人銀行戶口。境外公司匯款至該賬戶,然後再轉匯到境內個人賬戶。這樣做優點是境內銀行結匯時不會有任何問題,在它看來匯款人和收款人是一個人;缺點是增加了匯款費用。具體可參考這篇文章:在中國大陸如何開香港銀行賬戶?
2、用他人境外個人賬戶轉匯款,但必須是有直系親屬關系,會被境內銀行要求提交證明文件。
3、向境外公司求助,讓其出具一份文件(比如短期勞務合同)給你用於結匯。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行得通,在監管比較嚴格的美國,公司是不會隨意給出類似文件的,筆者就與雪球上的F券商客服通過電話,客服完全不明白,也表示不會提供任何文件。
❺ 非貨物貿易外匯收入如何申報及相關操作
非貨物貿易外匯收入按收入類型申報並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❻ 境內公司向境外提供技術服務獲得的外幣收入如何申報
收款人須於收到涉外收入款項之日(以其解付銀行入帳通知書的日期戳記為准)起25個工作日內,按照《涉外收入申報單》(分對公、對私兩種)的格式和要求逐筆填報申報單一式三聯,申報其從境外獲得的收入情況,並將申報單交其解付銀行。解付銀行在收款人報送的《涉外收入申報單》加蓋營業員私章後,將其中第一聯交外匯管理局,第二聯妥善收存(銀行須保留原始申報單二十四個月),第三聯退申報人備查(申報人須保留原始申報單二十四個月)。
❼ 外幣戶進賬後要申報是什麼意思
外幣進賬後,需要憑銀行的入賬、到賬、匯款單、報文等相關憑證辦理結匯,才可以轉入銀行專的人民幣賬戶。屬
先結匯,按照銀行的實際的匯率結算,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按照收到的當天的匯率確認實收資本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多付的部分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規定:個人年度購匯額度限制為5萬美元,個人年度結匯總額限制為5萬美元;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需憑有關單據在銀行辦理;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超過等值1萬美元,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局事前報備;手持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當日累計超出1萬美元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有關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❽ 請銀行的朋友解答,外匯業務中,國際收支涉外收付憑證有幾種分別用於哪些結算方式
通知指出,境內銀行應按照涉外收付相關憑證調整內容及樣式做好新憑證啟用准備工作,並於2012年3月31日前依據有關涉外收付相關憑證管理規定的要求完成新憑證備案工作。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新憑證啟用時間將另文通知。
自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新憑證啟用之日起,調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要求和境內收付款憑證使用范圍。境內居民(包括機構和個人)之間通過境內銀行辦理的外匯收付款以及貨物貿易核查項下人民幣收付款應按要求填報境內收付款憑證。其中,貨物貿易核查項下外匯和人民幣收付款,收付款雙方均應填寫境內收付款憑證;非貨物貿易核查項下外匯收付款,由付款方填寫《境內匯款申請書》或《境內付款/承兌通知書》,收款方無需填寫《境內收入申報單》。境內銀行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境內居民填寫的上述境內收付款憑證涉及信息,以及無需填寫《境內收入申報單》的境內外匯收入基礎信息。
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A、信用證結算方式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 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於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 結算方式。
信用證是銀行作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具的有一定金額、並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 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或者是銀行在規定金額、日期和單據的條件下,願代開證申請人承購受益人匯票的保證書。屬於銀行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B、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貨款結算方式。
a、匯付匯付,又稱匯款,是付款人通過銀行,使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款匯交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順匯法。
匯付業務涉及的當事人有四個:付款人(匯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匯出行 (remittingbank)和匯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與匯出行(委託匯出匯款的銀行)之間訂有合約關系,匯出行 與匯入行(匯出行的代理行)之間訂有代理合約關系。
在辦理匯付業務時,需要由匯款人向匯出行填交匯款申請書,匯出行有義務根據匯款申請書的指 示向匯入行發出付款書;匯入行收到會計示委託書後,有義務向收款人(通常為出口人)解付貨款。但匯出行和匯行對不屬於自身過失而造成的損失(如付款委託書 在郵遞途中遺失或延誤等致使收款人無法或遲期收到貨款)不承擔責任,而且匯出對匯入行工作上的過失也不承擔責任。
b、托收(collection)
托收 是出口人在貨物裝運後,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款人的匯票(隨附或不隨付貨運單據),委託出口地銀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進口人收取貨款一種結算方式。屬於商業信用,採用的是逆匯法。
托收方式的當事人有委託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託人(principal),即開出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付款人代收貨款的人,也稱為出票人 (drawer),通常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託代為收款的出口地銀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託收行的委託代付款人收取貨款的進口地銀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匯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
上述當事人中,委託人與托收行之間、托收行與代收行之間都是委託代理關系,付款人與代收行之間則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付款人是根據買賣合同付款的。所以,委託人能否收到貨款,完全視進口人的信譽好壞,代收行與托收行均不承擔責任。
在辦理托收業務時,委託人要向托收行遞交一份托收委託書,在該委託書中人出各種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託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貨款。
C、銀行保證函銀行保證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簡寫為L/G),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保函、或簡稱保函,它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憑證,保證申請人按規定履行合同,否則由銀行負責償付債款。
D、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 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於促成交易,或有利於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於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證與匯付結合、信用證與 托收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a、信用證與匯付結合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 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於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對此,經雙方同意,信用證規定憑裝運單據先付發票金額或在貨物發 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待貨到目的地(港)後或經再檢驗的實際數量用匯付方式支付。使用這種結合形式,必須首先訂明採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 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b、信用證與托收結合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 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於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餘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 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 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後方可交單」的條款。
c、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於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餘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托收與備用信用證或銀行保函結和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那一種結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❾ 昨天收到一個美元匯入款要我去自助申報,我就在工行因私涉外收入申報,為何現在顯示自助申報截止什麼意思
根據外管政策,接收境外匯入的外幣匯款,由於資金來源性質不同需要進行申報:
1.境內個人:在解付銀行解付日或結匯中轉行結匯日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款項申報,並填寫《涉外收入申報單》,工行將有關申報信息反送外管局。對等值金額在5000美元以下(含)的對私涉外收入款項實行限額申報,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報單》;
2.境外個人:無論金額大小,均需要填寫《涉外收入申報單》(沒有免申報的情況)。
溫馨提示:由於具體入賬規定受當地外管政策控制,根據實際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請您在款項匯出前聯系開戶行咨詢。
(作答時間:2020年7月16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