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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價格限制制度

發布時間:2021-04-08 16:56:25

期貨交易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你好,金融期貨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規則,這些規則是期貨交易正常進行的制度保證,也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外在體現。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貨在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進行集中交易。
(2)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主管機構批准後向市場公布的標准化合約。
(3)保證金及其杠桿作用。為了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提高效率,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經紀公司必須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結算保證金,而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後都要通過經紀人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4)結算所和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所是期貨交易的專門清算機構,通常附屬於交易所,但又以獨立的公司形式組建。結算所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制度。
(5)限倉制度。限倉制度是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和防範操縱市場的行為,而對交易者持倉數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後,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數量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有關開戶、交易、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情況,以便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並判斷大戶交易風險狀況的風險控制制度。
(7)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及斷路器規則。為防止期貨價格出現過大的非理性變動,交易所通常對每個交易時段允許的最大波動范圍作出規定,一旦達到漲(跌)幅限制,則高於(低於)該價格的買入(賣出)委託無效。

② 國內的期貨市場有沒有漲跌幅限制

期貨有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回,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答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

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

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

但是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③ 期貨中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5-8%

不同公司在交易所手續費上面加的幅度不一樣,有的加幾毛,有的加幾塊

我們這所有的品種都是只加1分

④ 期貨有漲跌幅度限制嗎

期貨也是有漲跌幅的,根抄據品種不一樣幅度不一樣,而且在連續三天收盤是漲停或者連續三天收盤跌停時會調整幅度 。期貨的漲跌停限制一般是3%、4%、5%..
期貨的漲跌停製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以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為基準的某一漲跌幅度,超過該范圍的報價將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我國實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有「觸板不停」的特徵,即股票價格或期貨合約價格達到漲跌停板後,並沒有限制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是之內的價位交易依然是可以進行的,一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國內期貨市場各品種漲跌停規則大連商品交易所:豆一、豆二、豆粕、豆油、玉米,都為昨結算的±4%,沒有擴板規則。鄭州商品交易所:硬麥:±3%,強麥:±3%,棉花:±4%,糖:±4%擴板規則:T2=T1*150%,T3=T1*150%上海期貨交易所銅、鋁:±4%,T2:±5%,T3:±6%橡膠:±3%,T2:±6%,T3:±6%注:T2:第二個漲停日;T3:第三個漲停日

⑤ 期貨市場的交易制度有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2、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

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3、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4、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5、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6、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7、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8、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⑥ 國外期貨市場有漲跌幅限制嗎

期貨也是有漲跌幅的,根據品種不一樣幅度不一樣,而且在連續三天收盤是漲停或者連續三天收盤跌停時會調整幅度 。
期貨的漲跌停限制一般是3%、4%、5%.. 期貨的漲跌停製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以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為基準的某一漲跌幅度,超過該范圍的報價將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我國實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有「觸板不停」的特徵,即股票價格或期貨合約價格達到漲跌停板後,並沒有限制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是之內的價位交易依然是可以進行的,一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⑦ 期貨中的「交易頭寸限制制度」指是什麼意思

指的是為防止大戶操縱和個別會員超過自己的資金承受力超量交易,在價格大起大落時出現巨額虧損,交易所根據會員資金實力核定會員的最大持倉限額,也就是限倉制度。

限倉制度最原始的含義就是根據會員承擔風險的能力規定會員的交易規模。交易所通常會根據客戶和會員投入的保證金的數量,按照一定的比例給出一定的持倉限額,此限額即是該會員和客戶在交易中持倉的最高水平。如客戶進行期指交易時,必須到經紀商處開戶,同時存入一筆保證金。

(7)期貨市場價格限制制度擴展閱讀

為了防止大戶過量持倉,操縱市場,大部分交易所會員對會員所代理的客戶進行編碼管理,每個客戶只能使用一個交易編碼,交易所對每個客戶編碼下的持倉總量也有限制。

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會員,許多國家的交易所都規定,一個會員對期指合約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交易所期指合約持倉總量(單邊結算)的一定百分比,否則交易所將會對會員的超量持倉部分進行強制平倉。此外交易所還按照合約離交割月份的遠近,對會員規定了持倉限額,距離交割期越近的合約,會員的持倉量越小。

⑧ 期貨交易規則如何持倉有限制嗎漲跌停板制度如何定

(一)、持倉限制:
1、 大連商品交易所禁止自然人客戶的持倉保留至交割月,否則,交易所在進入交割月後,將對其持倉強行平倉。
2、 鄭州商品交易所規定,在進入交割月的第一個交易日後,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均可憑《標准倉單持有憑證》到交易所辦理提前交割;凡持有多頭合約的客戶在進入交割月後,將隨時面臨強迫交割的風險。所以,買方客戶,若不準備交割,在進入交割月前,應盡量平倉。
3、 上海期貨交易所對進入交割月前的交割品種逐日提高交易保證金,其他兩家期貨交易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對相關合約也將逐級提高交易保證金。
(二)、漲跌停板制度:
1、上海交易所

銅、鋁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後
漲跌幅 3% 4% 5% 強制減倉

天膠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後
漲跌幅 3% 6% 6% 強制減倉

2、 大連交易所

黃大豆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後
漲跌幅 5% 4% 4% 強制減倉

豆粕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後
漲跌幅 5% 4% 4% 強制減倉

3、 鄭州交易所

小麥(普通小麥 和強筋小麥)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後
漲跌幅 3% 4.5% 4.5% 強制減倉

註:其中D1、D2、D3分別指三個交易日連續停板。

⑨ 什麼是期貨交易的每日價格變動限制制度

第一條交易所實行價格限制制度。

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期貨合約的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

第二條 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最後交易日不設價格限制。

第三條 每日開盤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一分鍾,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

(一)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

成交。十分鍾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價格生效。

(二)熔斷機制啟動後不足十分鍾,市場暫停交易的,熔斷機制終止,重啟交易後,漲跌停板價格生效。

(三)收市前三十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四)每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

第四條 期貨合約以熔斷價格或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成交撮合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

第五條 單邊市是指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即收盤前五分鍾內出現只有停板價位

買入(賣出)申報、沒有停板價位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打開停板價位的情況。

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該交易日稱為D1交易日,以下幾個交易日分別稱為D2、D3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D1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交易保證金按下述方法調整:交易保證金為10%,收取標准已高於10%的按原標准收取。

第六條 該期貨合約D2交易日未出現同方向單邊市,D3交易日交易保證金標准恢復到正常水平。

D2交易日出現反方向單邊市,則視作新一輪單邊市開始,該日即視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證金標准參照前條規定執行。

D2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且D2交易日為最後交易日,則該合約直接進行交割結算。D2交易日不是最後交易日,則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採取以下風險控制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暫停開新倉,限制出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強制減倉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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