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外匯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個 人 外 匯 政 策 有 關 規 定
一、基本概念
1、 境內居民個人(以下簡稱「居民個人」)系指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人、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居留滿一年(按申請人護照上登記的本次入境日期計算)以上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同胞。
2、 非居民個人系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
3、現匯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區或者境外(以下簡稱「境外」) 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匯票據轉存款帳戶;
4、現鈔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存款帳戶;
二、基本原則
1、居民個人不得以自身名義為機構辦理外匯收付。
2、禁止境內居民個人將其外幣現鈔存儲變為現匯存儲。
三、境內外匯劃轉
1、 境內居民個人本人境內同一性質外匯帳戶(含外幣現鈔帳戶)之間的資金可劃轉;
2、 境內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境內之間同一性質外匯帳戶資金可劃轉;
3、境內劃轉時所需證明文件:
(1)劃轉申請人與收款人同在一個戶口簿的,應當出示戶口簿;
(2) 劃轉申請人與收款人不在同一個戶口簿的,劃款申請人應當向銀行提交公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人與收款 人確為直系親屬的公證文書。
4、 除以上情況外,境內居民個人外匯帳戶不得用於辦理境內帳戶間的劃轉及結算。
附註:1、外匯管理政策中所稱直系親屬關系是指劃款申請人與收款人雙方為配偶、父(母)、子(女)關系;
3、 銀行辦理境內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外匯帳戶的資金劃轉,只能是在同一性質的賬戶之間進行,即居民和居民之間、鈔戶對鈔戶、匯戶對匯戶,不得辦理不同性質外匯帳戶之間的資金劃轉
四、外匯收入管理
(一)現匯賬戶管理
1、居民個人將外匯收入存入外匯帳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次性存入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1萬美元)以上的 提供真實身份證明;
2、居民個人外匯收入解付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按以下規定辦理:
(1)對於十一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一次性解付(匯入外匯且未入帳)外幣現鈔 辦理方法
兌換人民幣金額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十一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為:
⑴ 專利、版權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專利或版權證書、轉讓或者使用協議以及境外完稅證明;
⑵ 稿費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已發表作品、境外完稅證明;
⑶ 咨詢費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咨詢協議以及境外完稅證明;
⑷ 保險金收入: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報單、索賠書、理賠證明;
⑸ 利潤、紅利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投資協議或者股權證明、利潤分配決議或者紅利支付書、境外完稅證明;
⑹ 利息收入: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債券或者債券登記證或者存款利息清單、境外完稅證明;
⑺ 年金、退休金: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在境外工作證明、境外完稅證明;
⑻ 雇員報酬: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僱傭協議、境外完稅證明;
⑼ 遺產繼承外匯: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公證書、境外完稅證明;
⑽ 贍家款: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說明書;
⑾ 捐贈外匯: 證明材料為真實身份證明、捐贈協議; ]
(2)對於以上所列項目之外的經常項目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3、對於資本項目外匯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20萬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匯局審批後憑核准件辦理
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 國家外匯局審批後憑核准件辦理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申辦核准件須提供的相關證明:
對於境外直接投資調回的本金收入,須提供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境外直接投資回收的有關證明材料、境外完稅證明;
對於境外間接投資調回的本金收入,須提供國內境外投資有關主管部門境外間接投資批准文件、出售境外各種有價證券收據的有關證明材料、境外完稅證明;]
4、居民個人從現匯帳戶中提取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的規定參照居民個人外匯收入解付外幣現鈔或兌付人民幣規定辦理。
(二)現鈔賬戶
1、居民個人從現鈔帳戶提取外幣現鈔,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次性提鈔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 須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後辦理
4、 居民個人從現鈔帳戶兌付人民幣,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次性提鈔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5萬美元以下(含) 銀行審核有關證明材料、登記備案後辦理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上 由當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核准件辦理
五、外匯支出管理
(一)現匯賬戶
1、居民個人現匯帳戶存款匯出境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經常項目支出:銀行審核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的相關證明材料後予以辦理
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為:
(1)自費出國留學或中小學生出國學習: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2)境外就醫: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5)居民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註:境內居民個人將源於境外匯入的外匯存款原路復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1、居民個人將由境外匯入的、未經劃轉或提取現鈔、結匯等支取的境內現匯存款,可以匯給原匯入人,但匯出金額不得超過原匯入金額及存款利息之和。
2、居民個人在辦理境內現匯帳戶匯出手續時,須提供外匯存款匯出申請、原外匯匯入證明、身份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銀行在審核材料無誤後,為其辦理匯出手續。〕
(2)資本項目支出:
一次性匯出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匯局審核後憑核准件辦理
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 國家外匯局審核後憑外匯局核准件辦理
[須提供的相關證明:
⑴對於境外直接投資: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居民個人真實身份證明、投資協議證明;
⑵對於境外間接投資:國內境外投資主管部門境外間接投資的批准文件、居民個人真實證明、投資協議證明;]
(二)現鈔賬戶
1、居民個人現鈔戶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經常項目支出:
一次性匯出金額 辦理方法
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含) 銀行審核相關證明材料辦理
等值1萬美元以上,20萬美元以下的 當地外匯局審核規定證明材料後,憑外匯局核准件,銀行辦理
等值20萬美元(含)以上的 當地外匯局報國家外匯局審核後,憑當地外匯局核准件,
銀行辦理
五種經常項目支出為:
(1)自費出國留學或中小學生出國學習: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境)外學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國(境)外學校出具的費用通知單
(2)境外就醫: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已辦妥前往國家和地區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或者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意見、境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及收費通知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國際學術組織證明文件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所在地的地區(市)級醫院證明附醫生處方
(5)居民個人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書面申請、本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境外公證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
(2)資本項目支出:
比照現匯帳戶規定辦理。
六、境內居民因私購匯業務
1、因私購匯主體范圍:
主體范圍為「境內居民個人」(即中國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持中國護照的中國自然人);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留的外國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
2、銀行為居民個人辦理售匯業務的程序
(1)審核居民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果超過限額,還需審查外匯局審批件;
② 外匯交易需要遵循的幾大准則
1、下任何一張單,都要有止損。
2、風險/獲利的比例至少應該是1:1。5。
3、不要讓賬戶負荷過重。
4、接受失敗,盡快轉移注意力到下一次交易。
5、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活力目標。
6、當的交易獲利時,保護贏得的利潤。
7、交易的規模控制在能承受的損失范圍之內。
③ 外匯投資的7條黃金准則
運用正確的資金管理手段才是成功交易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不論是股票,期貨,還是炒外匯,成功的交易員總是把正確的資金管理方法列為賺錢的頭條原則。
1、下任何一張單,都要有止損。
把損失降低到最低是長期獲利的根本保證。所以為了使你的損失最小化,下的任何一張單都要有止損。
2、風險/獲利的比例至少應該是1:1.5。
當你要下一張單時,一定要想清楚獲利和損失的可能性。假設獲利的空間是¥4000,而損失的空間只是¥2000,那麼風險/獲利比是1:2,則值得一試。
3、不要讓你的賬戶負荷過重。
因為外匯投資可以放大資金控制量,通常比例是100:1。意思是說1000美金就可以控制100,000美金。那麼這種資金放大的功能就像一把雙刃劍,高額的回報伴隨著巨大的風險。所以審慎的投資者通常會把每一次的最大損失控制在10%以內,則利潤就會是穩定而長期的。所以我們的目標應該是一個好的投資者,而不是一個投機商。
4、接受失敗,盡快轉移注意力到下一次交易。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保證他的每一筆交易都是賺錢的,所以當你的某次交易虧錢時,盡快忘掉它,並且把注意力轉移到下一次交易中。否則,你就會虧得越來越多而無法自拔。
5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活力目標。
不要把感情和金錢牽扯到一起。簡簡單單地把每一次做單看作是一次商業交易,不要牽扯感情。如果有損失,學會接受它,並且朝前看。學會如何接受失敗比成功更重要,它就類似於我們中國的一句古話,失敗是成功之母。無感情因素,遵照交易原則去交易一開始是很難適應和習慣的,但你不得不去適應它,因為它是賺錢的不二法則。
6、當你的交易獲利時,保護你贏得的利潤。
保護你的利潤是另一個是你獲得穩定,長期利潤的重要因素。當你處於一個獲利的位置時,很重要的一點是把你得止損點相應的提高。這樣盡管你希望持有這個倉為更長時間,獲得更多的利潤,至少你的最小盈利獲得了保證。
7、交易的規模控制在你能承受的損失范圍之內。
盡管每一個人都知道交易的金額超過你能承受的范圍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但這種蠢事在我們外匯買賣人當中還是非常普遍。我們做炒外匯的目的是讓我們的生活品質提高,所以我們不應該動用那些我們不該動用的錢,例如:每個月的生活費,養老儲蓄,以及不要借錢來進行炒外匯。因為如果你這樣做,你的心態就與一般賭徒無異,最終的結果通常是輸得傾家盪產。
④ 中國外匯管理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基本原則
1.實行以市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的人民幣匯率。
2.外商投資企業原則上要做到外匯自求平衡,並落實外匯平衡措施。
⑤ 中國對外政策的基本准則是什麼
中國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則具體有:
(1)、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是中國對外政策的宗旨
中國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中國的國際地位和切身利益都決定了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是中國對外政策的宗旨和首要目標。
(2)、獨立自主是中國對外政策的根本原則
新中國建立以來,無論是在與蘇聯結盟時期,還是聯美抗蘇時期,中國都沒有放棄獨立自主原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賦予獨立自主以新的內容,實行真正不結盟政策,不同任何大國結盟或建立戰略關系,不支持任何一方反對另一方,從而更好地維護了中國的獨立自主在冷戰後的新時期,中國與一些世界大國建立戰略夥伴關系,但這只是協作友好關系,不是結盟關系。
不對第三方不利, 也不對任何國家構成威脅。目的是加強與國家的合作與交流, 更好地促進自身發展, 維護中國獨立, 為兩國人民的長遠利益服務, 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事業。
(3)、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是中國處理同一切國家關系的基本准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領導人在新中國成立後不久,根據當時中國所處的國際國內環境,在列寧和平共處思想的基礎上首先提出來的。
1953年12月, 周恩來在接受印度政府代表團采訪時, 首次闡述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思想。1954年6月, 中國、印度和緬甸兩國總理在聯合聲明中正式倡導將五項原則作為國際關系的指導原則。今天, 和平共處已成為處理國際關系的公認普遍原則。
(4)、中國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主張
中國政府倡導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基本要素包括: 政治相互尊重、共同協商, 不應強加自己的意願: 經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不應造成貧富差距;文化相互借鑒,共同繁榮,不應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
應相互信任,團結一致,樹立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新安全觀,通過合作解決爭端,不應對其訴諸武力或武力威脅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
(5)中國外匯行業准則擴展閱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這五項內容是相互聯系的,其核心和主要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
和平共處是正確處理國家關系的國際關系最基本的規范, 反映了新型國際關系的本質特徵, 符合《國家關系》的宗旨和原則。《聯合國憲章》;和平共處是一套完整的行為准則,比其他國際和區域法律原則更全面、更合理。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有效原則。國際關系的歷史和現實證明,建立在和平共處基礎上的新的國際秩序是完全可行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外交原則
⑥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對外幣折算方法有哪些規定
外幣交易折算的會計處理主要涉及兩個環節,
一、在交易日對外幣交易進行初始確認,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1、企業發生外幣交易的,應當在初始確認時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2、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無論是否有合同約定匯率,均不得採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而是採用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這樣,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相等,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二、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分別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1、對於外幣貨幣性項目(貨幣性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資等;貨幣性負債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資產負債表日或結算日,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作為財務費用處理,同時調增或調減外幣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
2、非貨幣性項目是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如:存貨、長期股權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基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對於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表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位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2)由於存貨在資產負債表日採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因此,在以外幣購入存貨並且該存貨在資產負債表日的可變現凈值以外幣反映的情況下,在計提存貨跌價准備時應當考慮匯率變動的影響。
(3)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股票、基金等非貨幣性項目,如果期末的公允價值以外幣反映,則應當先將該外幣按照公允價值確定當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再與原記賬本位幣金額進行比較,其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如屬於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形成的匯兌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3、貨幣兌換的折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兌換業務或涉及外幣兌換的交易事項,應當以交易實際採用的匯率,即銀行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由於匯率變動產生的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⑦ 國家對個人持有外匯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個人換匯每年限額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業務指定由中國銀行統一辦理。居民在以下情況,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機構購匯:出境旅遊、探親、會親兌換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含台灣)可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
自費留學以及自費出國就醫人員出境時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居民個人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則按照出境探親標准兌換外匯。

(7)中國外匯行業准則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⑧ 中國的外匯管理原則有哪些
我國外匯管理法的基本原則
(一)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區別管理
1.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是指取消對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的所有匯兌限制,即只要是確屬經常項目下的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而不是用於資本轉移目的,就可以對外支付,不得有數量限制。
2.在經常項目外匯活動中,銀行仍需根據外匯管理制度的要求,通過核對交易單證進行真實性審核。
(二)對外匯資金流出、流進實施均衡監管
原則上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定。
(三)加強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建立國際收支應急保障制度
1.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要求有外匯經營活動的境內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2.凡是中國居民與非中國居民之間發生的一切經濟交易,都應當向國家外匯管理機關進行申報。
3.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客戶的外匯收支及賬戶變動情況。
(四)維護人民幣主權貨幣地位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保稅監管區內與境內保稅監管區域外之間貨物貿易項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
2.區內機構之間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
3.為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的合理需求,國家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保險合同以外幣進行計價結算。
⑨ 中國整體外匯儲備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模型不清楚,不過想了一想,基本的原則應該包括:
一、安全原則:中國的外匯儲備是中國犧牲資源、能源、環境和幾代人的辛勞換來的,安全性是外匯第一原則。
二、保值增值原則:辛辛苦苦積累的資產,要保值要增值,莫讓別人變相把財富捲走了。
三、多樣化原則:莫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尤其是有大漏洞、不安全的籃子。
四、適量原則:外匯儲備少當然不好,但也不是越多越好。保持適量的外儲,莫讓人家看了眼紅,動邪念,天天惦記。
五、服務於國民及經濟原則:外匯儲備,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及時合理的使用,用來發展國民經濟,提高國民待遇,提高國家綜合競爭力。
六、專項管理原則:龐大的外儲事關國家的長遠安危,應該由一批有能力的專業人才專門管理,每月編制分析報告和後期調整策略。
七、周期調整原則:按照全球經濟發展形勢,及時的預見性的調整外匯儲備的總量和結構。
這是我自己想出來的,書上不一定看的到。
⑩ 在目前情況下,中國會計准則(PRCGAAP)與美國會計准則(USGAAP)的區別
1、會計模式
美國會計准則的模式為規則導向,更容易導致機會主義和盈餘管理。
中國會計准則的模式為原則導向,強調實質重於形式,采購謹慎性原則、減少方法的選擇、充分披露,以此來克服機會主義的盈餘管理。
2、信息披露時間
PRC: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半年報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第一季度的季度報告披露事件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US:10-k 90天內(比中國時間短);10-Q 45天內(比中國短);8-K 重大問題公告 15天。
3、計量屬性
PRC GAAP: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
US GAAP:為在概念框架中明確,但又專門的公允價值准則。
4、財務報告體系
PRC:01表、02表、03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報表附註;
US: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綜合收益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註。
5、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調整方法
國際:追溯調整法未來適用法;追溯重述法取消了政策變更和差錯調整的備選方法,不允許將前期的非重大會計差多仍然採用將累計影響數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