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東找不到了法人怎麼注銷公司
法律分析:注銷公司,並不一定需要法人代表,也可以委託他人進行。注銷公司的條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公司因合並、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注銷,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注銷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注銷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不過如此做法的後果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後才可恢復正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二款的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九十六條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七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不申請注銷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其公司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