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查閱公司賬簿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嗎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必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⑵ 股東怎樣向法院申請要求查閱公司銀行流水
在民事案件中,法院無權強制查帳。
股東原則上只能起訴要求查閱會計賬簿,你可以先向公司郵寄書面申請,如未獲批准,可再委託律師提起訴訟
⑶ 股東查閱賬務申請書如何寫
股東查閱賬務申請書如何寫
這樣寫可否?
總經理(董事長):
因為××(原因),需要查閱公司的××帳簿及有關憑證等資料。特此申請。
以上如無不當,請予批准並請通知財務部門予以協助。
申請人:×××
××年×月×日
⑷ 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為什麼要書面申請
律師專業解答:
是的,會計賬簿涉及公司的經營信息以及收入支出信息,所以很重要,所以公司法如此規定!
⑸ 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被拒,股東"查閱權"如何維
答:不能直接去公司財務部門查看賬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第三十四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同時第二十條規定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根據《公司法》,股東有權查看公司會計賬簿,但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目的,而不能直接去公司財務部門看公司的賬目
⑹ 公司股東如何查賬
-公司股東知情權之申請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案情簡介:甲是公司小股東,當初設立公司的時候和大股東乙的關系十分要好,甲占公司20%的股東,兩人設立了一家餐飲娛樂公司,公司經營期間甲並不怎麼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的一切事務基本都是由乙來負責。甲每年會按照出資取得一定的分紅。後來甲乙兩人產生矛盾。年底分紅時,乙稱公司虧損,不分紅。但甲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來判斷,認為公司肯定是有盈餘的。因此要求查賬,乙不同意。 律師點評:公司股東知情權的重要體現就是查賬權,即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但是根據公司性質不同,查賬權的具體規定略有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的性質決定了查賬權的范圍,有限責任公司一般規模較小,股東享有的查賬權更寬松,也更容易行使,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可:第一步:書面申請:股東向公司提交查帳的書面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查帳的目的、會計賬簿的起止日期等。如果股東當場提交的,公司應當自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如果股東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公司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答復。為了固定證據,建議將申請書先復印一份留底,然後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郵寄並保存好郵寄憑證。第二步:法院訴訟:除非公司證明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不得拒絕股東正當的查閱要求。如果公司拒絕查帳請求或上述十五日屆滿未明確答復,股東可以起訴公司,請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在起訴狀中,股東應明確查閱的會計帳簿的種類、年份等,並准備好如下證據:證明查帳目的正當的資料、查帳申請書、郵寄憑證、公司的簽收憑證、公司的書面拒絕通知。需要注意的是:先申請後訴訟。只有在書面的查賬申請遭拒或十五日屆滿公司未書面回復之後,股東才能起訴公司,否則法院將不會受理。即使受理也可能面臨敗訴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就查賬的意義來說,股份公司的股東更需要公司將財務狀況向股東公開和透明化,但是法律卻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規定或操作方法,僅規定股東可以查閱會計報告。當然立法者也有自己的考慮,就上市公司而言,一旦購買該公司的股票就是該公司的股東,如果對查賬權不加限制必然會引起混亂和糾紛。 因此,股東查賬權的限制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如果股東過於頻繁地行使查賬權,可能使公司經營管理者疲於應付,妨礙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轉。(2)股東如果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對公司會計賬簿的查閱並不能必然使其真正了解公司財務狀況,反而可能帶來不必要的誤解,並誤導股東正確行使權利,對公司正確決策產生不利影響,也可能給公司經營管理者帶來更繁重的解釋負擔。(3)股東通過查賬所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如果得不到有效保護,則可能損害公司正當的商業利益。當然,保守公司商業秘密是股東應負的法律義務(雖然公司法對此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而非股東行使查賬權時所負的特殊義務。 風險應對: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股東的查賬權僅限於:「查閱」。也就是說公司會計賬簿是不能復制。個人覺得,與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相比,公司法規定確實沒有規定「復制」,但在實踐操作中,既然是查賬,無論是從技術難度上講還是從核實賬簿的過程來說,最起碼在庭審中查閱是無法解決問題的。當然法院完全可以在指定地點和時間內,要求公司出具會計賬簿,股東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員進行查閱,但畢竟勞民傷財嘛。另外就查閱的范圍來看,會計賬簿主要包括:總賬、分類帳、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而不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憑證類會計資料。作為公司股東,即使不參與公司經營,也應當實時關注公司的相關情況。真的要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畢竟是耗費時間和金錢,也是相當麻煩的一件事。
⑺ 新股東可以查閱加入公司前的賬目嗎
1、出資人的身份是以工商登記為准,因此該股東的身份是在股權變更手續之後才確立的.
2、有權查閱6月份之前的賬目.一是因為他加入公司就要對公司月之前發生的帳務承擔同其他股東一樣的義務,二是他加入前公司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多少會對他入股的價格有重大影響,所以它有權利查閱6月份之前的賬目.
3、如果入股時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應該從加入之日起計算其應享有的利潤.當然法律允許出資人之間對利潤分配作出與出資比例不同的分配政策.
4、一但加入應無法退出(除非加入時有特別約定).要想退出有兩個途徑:一是有人接手轉讓股份的股份,轉讓價由雙方協商.二是與現有股東協商後進行減少資本的登記(退出價格可按凈資產價格計算).另外如果是加入前原股東對公司經營\財務情況有隱瞞,新股東為受騙上當的話,可要求全額退還,如有損失還可要求賠償.
⑻ 股東要求月報發送銀行流水和明細賬可以嗎,還是需要單獨寫申請查閱
股東有權利查閱公司賬目,但是應該提出申請,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