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將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該如何做分錄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按同類貨物的成本價和銷項稅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按貨物的成本價,貸記「產成品」等科目;按同類貨物的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實行簡易征稅辦法,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因此其有視同銷售行為要負擔增值稅。除有特別規定外,貨物在每一個流通環節都涉及增值稅,因此單位或個體經營者需要負擔增值稅。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產成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1)貨物贈股東小規模擴展閱讀:
視同銷售的情形:
1、委託他人銷售;
2、代銷商品;
3、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應當將貨物從一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有關機構位於同一縣(市)的除外;
4、非應稅項目,使用自產、委託的貨物;
5、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投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貨物的;
6、將自行生產、加工、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投資者;
7、將自產或者委託生產的商品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8、將生產、委託加工或免費購買的商品交給他人。
② 小規模納稅人贈送商品也要視同銷售交銷項稅嗎
增值稅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相關規定一樣,贈送商品同樣視同銷售,按照規定的徵收率(6%或4%)計算繳納增值稅。
③ 小規模納稅人進貨時收到隨貨贈送的贈品怎麼做分錄賣出貨物時贈送給客戶的贈品又怎麼做呢
不入賬,最簡單了
④ 急~~~請教小規模納稅人進貨時收到隨貨贈送的贈品怎麼做分錄賣出貨物時贈送給客戶的贈品又怎麼做呢
比如貨物1000,贈品100
借:庫存商品 1100
貸:待轉資產價值 100
貸:應付賬款等 1000
銷售按正常做即可
⑤ 為什麼將自產的貨物給股東分紅不得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規定
第六條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二)銷售免稅項目;
(三)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四)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五)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六)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根據要求可以開具)
(七)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將資產貨物給股東分紅,屬於第四點,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所以不允許開具專用發票
實際上,不允許專用發票,其實就是為了這樣的行為產生的增值稅不允許抵扣。給股東分紅,不具有經營性質,其增值稅進項是不允許抵扣的
⑥ 小規模納稅人以貨物作分公司投資,請問稅法上是否屬於視同銷售的行為,要不要開發票,要不要納稅請指教
那個貨物肯定是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其中一種,屬於視同銷售的行為。不用開發票,但是必須要納稅!
雖然總公司與分公司是在同一個市內的,但是該貨物是用來投資的!
⑦ 小規模納稅人將外購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怎樣做賬務處理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按同類貨物的成本價和銷項稅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按貨物的成本價,貸記「產成品」等科目;按同類貨物的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實行簡易征稅辦法,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因此其有視同銷售行為要負擔增值稅。除有特別規定外,貨物在每一個流通環節都涉及增值稅,因此單位或個體經營者需要負擔增值稅。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產成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7)貨物贈股東小規模擴展閱讀
視同銷售的情形: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視同銷售
⑧ 小規模納稅人,贈送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行為是一種特殊的銷售行為,是在稅收的角度為了計稅的需要將其「視同銷售」。按《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八種行為,屬於視同銷售貨物。此外,新會計准則對銷售收入的確認也有明確的規定。對於稅法規定的視同銷售行為,需要按稅法要求及時確認銷售實現並計算繳納流轉稅和所得稅;會計方面是否需要確認收入,要看其是否滿足銷售收入的確認原則。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該種方式雖然沒有經濟利益,但發生了貨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贈送貨物所耗用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費的進項稅額,已經從購入時的銷項稅額中抵扣,若不將贈送的貨物視同銷售,就會導致納稅人多抵進項稅額,從而引起以贈送為名,逃避納稅義務現象。因而稅法規定:納稅人以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在貨物移送當天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但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並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中的第(3)項。沒有經濟利益流入企業,因此會計上不確認收入,按成本結轉。
⑨ 小規模納稅人將外購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怎樣做賬務處理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按同類貨物的成本價和銷項稅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按貨物的成本價,貸記「產成品」等科目;按同類貨物的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實行簡易征稅辦法,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因此其有視同銷售行為要負擔增值稅。除有特別規定外,貨物在每一個流通環節都涉及增值稅,因此單位或個體經營者需要負擔增值稅。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產成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9)貨物贈股東小規模擴展閱讀
視同銷售的情形: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