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公司貸款,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有限公司貸款,小股東不簽字:
① 和小股東進行協商;
② 告知其貸款對於公司發展的重要性;
③ 並對貸款的風險進行告知;
④ 如協商無果,可嘗試讓小股東出讓股權;
⑤ 可尋求其他借款渠道,如寫借條向其他公司或個人進行借款。
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規范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
借條
今A借給B人民幣XX元整,即¥XX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限X個月,利率為每月X%,利息共計人民幣XXXXX元整,即¥XXXX元,全部本息於XX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償還。
2. 公司貸款,某小股東(10%)拒不簽字怎麼辦
不簽字是辦不了貸款的。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3. 公司大股東要貸款干其他工程,我是小股東,不想參與其他工程,但是貸款要我簽字,我又不能不簽。
您好,大股東肆意侵佔,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是很普遍的事情,像您的情況,假如想鬧僵,那就執意不簽字,說自己不看好這個工程,也不想做這個工程,這樣做會在接下來被穿小鞋,你自己心裡也不會舒服;假如不想鬧僵,可以找大股東談談自己對這個項目並不看好,貸款做也可以,但是虧損的話你只負擔多少的虧損比例,而不是按照你們股份的比例來承擔虧損,當然相應的假如有盈利,你也可以少分點,並且有達成一致意見,這樣不至於鬧的太僵,一旦出現虧損,你也能少虧點;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也祝願您大吉大利,財源廣進,事業順心
4. 公司小股東不同意增資拒絕簽字怎麼辦
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即可。
(4)小股東拒絕續貸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增資
股市用語。 已成立的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稱為增資。 上市公司為業務需求經常會辦理增資(有償配股)或資本公積新增資(無償配股)。
增資的概念: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為。
流程
1、增資公司授權經辦人,攜帶其公司執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證,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領取相應表格。內資咨詢櫃台領取。當天完成
2、領取表格時,工商局中相關人員會告知辦理所需要准備的資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寫的內容。
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驗資報告。
(4)公司股東決議。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執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證。
3、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准備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檔。相關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此步驟順利可1個工作日完成)
如果對公司股東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過存在疑惑,可攜帶這個二份文件及執照,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詢。排內資的櫃台。
4、聯系會計事務所及銀行,將要增資的金額匯入公司驗資的臨時賬戶,賬戶所在銀行出具證明(收款憑證、對帳單及銀行詢證函回函)(3-4個工作日)。
將證明(銀行郵寄至事務所)、營業執照及之前的驗資報告交付會計事務所,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1-2個工作日)。(如果需要節省資金被凍結時間,可在第三步驟完成後,再開設零時驗資帳戶)。
費用:會計事務所按注冊資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費用。(進出口公司的增資報告)。
5、當所需准備資料裝備完成後,由代理人遞交到執照簽發的工商局分局,現場做審核。通過,出具《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
6、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可憑《企業登記申請收件憑據》上表示的日期,攜帶此單據,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7、費用:增加註冊資金(注冊資本)與原注冊資金(注冊資本)之和未超過1千萬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費。(詳細收費請查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
8、在領取新執照後,使用法人身份證為公司臨時驗資帳戶解凍,將資金轉入相應帳戶。
增資流程概括總結: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意義
1、籌集經營資。
2、保持現有運營資金,減少股東收益分配。
3、調整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
4、提高公司信用,獲得法定資質。
5、讓企業獲得更高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網路(增資)
5. 部分小股東不同意延長公司經營期限怎麼辦
首先,你們三位股東做出繼續經營的決議無效。
如果公司章程約定的經營期限到了,說明這個法人的壽命到此為止。但是如果全部股東統一繼續經營,那說明股東的合意賦予這個法人新的生命,可以在工商變更之後,繼續經營。但是必須是全體股東。
現在有其他的股東不同意,那麼作為公司法人就不能再繼續經營,如果那些股份不能轉讓,那麼這個法人就必須清算。
清算後,你們三個股東可以成立一個新的公司繼續經營你們的業務。
6. 要續貸,而小股東不願簽字可以嗎
1、續貸還是要以前那個產品嗎?如果小股東不願意簽字,你可以找給你做貸款的中介想辦法。
2、另外,可以走其他產品,不一樣要小股東簽字。
7. 公司大股東在小股東不知情情況下向銀行貸款,後來還不上貸款,請問小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小股東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不一定要通知所有股東,只要佔股份絕大多數的股東知道並且同意即可。如果貸款行為違法的話,小股東可以就其損失向大股東索賠。
8. 我占公司80%股份,另一位佔20%的股份,公司很多重大事情包括貸款小股東不簽字這怎麼辦
首先,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關,公司日常經營的重大事項均由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的事項,公司可對外實施。
其次,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般事項,只需要公司股東二分之一表決權通過即可,特殊事項需要公司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所以,如果你們所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沒有對公司股東會決議相關事項的股東表決權比例做出和公司法不一致的特殊約定。那麼,由於你佔有公司80%的股份,超過公司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比例,所以,你可以正常召開公司股東會,並就相關事項作出公司股東會決議,然後再對外實施。
同時要注意,在召開股東會時,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完成提前通知等程序事項,保證股東會的召開及股東會決議的做出均不存在法律瑕疵。如此,就能有效防止持股20%的股東主張你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和小股東利益,並進而否定你以公司名義對外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效力。
再者,根據你的描述,一般來講你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對外實施簽訂貸款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時,只需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簽字即可,無需每個股東均簽字,故持股20%的小股東不簽字不影響公司對外簽訂貸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最後補充一點,考慮到你和持股20%的股東之間長期存在意見不合的情況,這種情況的長期存續不利於公司的正常發展。所以,另外一種方案也可以考慮,通過減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讓持股20%的股東退出公司,使現有公司轉變為你一人持股百分之百的一人公司,或者在其股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下,變更為你和第三人共同持股的新公司。這種解決方案能夠從根源上解決你現在所面臨的問題。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9. 大股東貸款擔保小股東能否反對
律師:我是一家公司的股東,佔30%股份,另一名股東張某佔70%的股份。前些日子,張某要求公司為其貸款提供擔保,考慮到公司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我不同意公司為其貸款提供擔保,但是張某卻堅持認為他是大股東,可以有權決定公司為其提供擔保。 請問:大股東能否有權決定公司為其本人提供擔保?我可不可以否決該項擔保決議?讀者:楊波楊波讀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6條的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由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由此可見,《公司法》對公司的擔保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即公司要為股東提供擔保,首先必須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並且該大股東不得參加該項決議的表決。因此,股東張某要求公司為其貸款提供擔保的行為,必須徵得你的同意。否則,這項擔保是無效的。上海市光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洪亮
10. 小股東有沒有對重大決定的否決權
看看這個,或許有用:
怎麼行使自己的權利呢?最好的辦法就是進董事會,參與到公司的管理中來。大家都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實中國的公司法上已經充分考慮了小股東的利益,為多個小股東的聯合提出董事人選提供了方便,而且也不需要太多的選票。這個制度就是累積投票制:《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在董事的選舉過程中,應充分反映中小股東的意見。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累積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里規定該制度的實施細則。對於大多數上市公司來說,控股股東持股比例都在30%以上,如果其不實行累積投票制就是違法的,那麼我們小股東怎麼行使自己的權利呢?舉個簡單的例子:國內某上市公司總股本47245.62萬股,第一大股東持有27027萬股,占總股本的57.21%;其他股東合計持有20218.62,占總股本的42.79%。公司董事會共11名董事。假設全體股東全部投票,控股股東提名11名候選人,小股東聯合提名一個候選人。如果所有董事同時表決的話,獲得一個董事席位所需持有的有選舉權的股份數為47245.62×1÷(11+1)=3937萬股。也就是說,小股東只要徵集到8%左右的股東,就可以把一個我們的自己人送進董事會。當然具體的情況可能還略微有些出入,但是只要我們事先做好充分准備,在同時提名多個候選人的情況下,10%左右的投票權,肯定是可以推舉一名自己人的。
網路的發展為我們提供了聯絡的方便,而一些股票論壇里天天看到一群人在罵街,為什麼大家就不能聯系一下進入董事會呢?這樣我們就可以及時獲得上市公司的消息,而且這個董事肯定會為我們服務的,否則下次我們可以把他換掉。有了自己人在董事會,你覺得自己的消息還會比主力慢嗎?你還會應該消息的不確定性而擔心,進而被主力清洗嗎?這名董事還可以及時了解公司內部的財務情況和管理能力,這樣對大家的操作都有好處。一旦有一兩家公司小股東造反成功,就會成為燎原之勢,那時市場是不是就會更透明一些呢?
最後說一點,巴菲特投資的很多股票都可以在董事會里佔一席之地的,早期其投資的公司,還曾經因為和其他董事會成員無法達成共識,迫使他們收購其股份的情況,其他董事會成員對這個不合作的年輕人感到非常憤怒,不得不收購其持有的股份,以避免他在董事會里打擾大股東的如意算盤。這就是為什麼他可以長期堅持價值投資而不敗,我們卻不能堅持價值投資,因為我們不知道公司的實際情況,沒有接觸到管理層。經典價值投資著作涉及的一個很重要的准則就是對管理層的評價,而我們小股東如果沒有進入董事會又怎麼能對管理層進行恰當的評價,沒有這些評價我們又憑什麼堅持價值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