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團的一個分公司倒閉卻不對外宣布
減少影響
2. 一個集團公司下設的投資公司倒閉會不會影響總公司
子公司不會影響到總公司。
分公司和總公司是共同承擔風險
3. 起訴對方後對方倒閉或破產怎麼搞集團公司的子公司
倒閉破產只能走破產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按照債權優先順序,對債務人進行清償,資不抵債的,按比例清償。
4. 公司突然倒閉該如何面對
上一家公司總是徘徊在倒閉與不倒閉之間,因為是集團的一個子公司,業務方向一直特別混亂,沒賺到什麼錢。集團一直有意無意地透露風聲說要解散我們那個小子公司,搞得我們天天過得都跟最後一天似的
5. 集團公司法人和集團子公司法人都是一個人,那麼集團破產了下屬子公司是否也破產
您的意思是集團母、子公司法人代表 是同一人,這與子公司是否破產無關。母、子公司是獨立的社會法人主體,母公司破產,其對子公司的投資將作為清算資產被處置,也就是說子公司的股東將發生變更,但子公司還存續。
有種情形,因子公司由母公司控制,母公司佔用子公司資金無法到期償還,子公司受拖累也無法償還到時債務,也可能會破產的。
6. 國企股份的公司在民事官司期間可以破產嗎
可以破產啊。
就算有國企股份,那也是一個法人企業,資不抵債當然可以破產清算的。
7. 集團倒閉重整是什麼意思
集團公司因為經營不善,不能解決到期債務,倒閉清算。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往往涉及公司集團,而我國《企業破產法》建立在單一企業模式的基礎上,沒有考慮到公司集團化經營的特殊情況。我國的上市公司重整實踐已涉及公司集團重整的特別問題。在公司集團破產程序的設計中,在程序上要考慮聯合申請問題、不同法院之間程序協調問題以及破產程序中止的效力范圍;在公司集團的資產處置上,會涉及實質合並、債權居次、攤付令、公司集團內部融資等問題。
在我國現有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中,已出現涉及公司集團內部成員的情況,而目前的《企業破產法》中並不存在處理這種公司集團破產的法律規則,因而,對於集團破產時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解決針對單一實體設計的破產法律規則與公司集團化經營的經濟現實之間的矛盾,許多國家的法院和破產管理人在處理涉及公司集團破產的問題時形成了很多具體的做法,這些做法可以為解決我國上市公司重整過程中所涉及的公司集團破產的問題提供參考借鑒。
8. 國資委控股的集團公司能倒閉嗎
這種情況很少,除非沒有投資意義和價值才會被倒閉。否則只能賠錢干或者吸收被吸收一些盈利項目進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