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執行董事私自委託他人行使職權怎麼辦,其他股東應如何應對
可以提出召開股東大會,然後重新選舉執行董事。或者向法律部門提供證據,停業整頓。
⑵ 股東如何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代為行使表決權
需要書面的委託授權書。
⑶ 我是一企業股東,想委託給別人,他能替我行使那些權利
這要看你和他簽訂的合同了。如果不簽訂合同,行使的一些權利就很有限了,但由於我不是專業人士,所以具體我說不了太多。去律師事務所咨詢咨詢。開心快樂。
⑷ 股東權利可否委託他人代為行使
在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中無相反規定的情況下,股東權利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
⑸ 股東權利可否委託他人代為行使
股東權利具有人身權性質,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行使,但法律上允許由他人代持股。
⑹ 股東是否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股東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自然人股東的股權可由其本人親自行使,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行使時,可委託他人代理行使。
尤其在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加之股東地處分散、投資有限,實際上很少有股東有足夠的時間、金錢和興趣參加股東大會,委託代理人行使股權已經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程序的重要形式。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明確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6)委託他人行使股東權利流程擴展閱讀:
股東表決權可以授權其他股東行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⑺ 股東單方可以授權別人行使股東權力嗎
你好,若股東與其代理人簽訂了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並且該授權是出於股東真實意願的表示,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沖突,則表決權可以由代理人代為行使。當然,如果因此出現風險,公司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⑻ 我作為股東是否可以委託授權另外一個人全權行使股東權利,我是49股權,被控股方!
可以授權他人代為行使權利,但是一定要授權清楚,而不能只寫全權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