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或有事項 常見的或有事項的例子有哪些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不完全由企業控制的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常見的或有事項的例子有: 1)未決訴訟; 2)未決仲裁; 3)企業對售後商品提供擔保; 4)附追索權的票據貼現; 5)企業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 6)污染環境而可能發生治污費用或可能支付罰金;
❷ 我准備寫一篇關於上市公司或有事項確認與披露的論文,關於具體某一個公司的或有事項近幾年披露的信息,有
上市公司或有事項確認與披露的論文什麼時候要呢?
❸ 或有事項案例
解析:該公司的施會計對上述業務的處理錯誤,錯就錯在對或有負債的理解不正確。 根據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或有負債必須同時滿足如下三個條件: ①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②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發生的可能性大於50%但小於或等於95%)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③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從上述四項業務來看: 第(1)項業務雖然具有或有事項的一般特徵,但其發生的可能性極小,因此,不能作為或有負債。 第(2)項業務,從表面上看,是典型的或有事項(債務擔保),但被擔保公司有一批商品存放於擔保企業用於反擔保,而且商品的價值超過所擔保的債務,即使被擔保公司償還不了債務,擔保企業仍然可以銷售其反擔保的商品用於償還擔保債務,不會導致擔保企業的經濟利益流出。因此,該項業務也不能作為或有事項。 第(3)項業務雖然也具有或有事項的一般特徵,但其金額不能可靠計量,不滿足或有事項確認的條件。 第(4)項業務與或有負債毫無關聯。也就是說,即使所得稅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與應交所得稅之間的差額是通過「遞延稅款」科目核算,與或有負債無直接關系。 簡而言之,或有事項是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有跡象表明發生,在財務報告編報期還需要進一步證實是否發生的事項。如果或有事項不滿足或有負債的確認條件,則只需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如果滿足或有負債的確認條件,則既需要在編制會計報表前進行賬務處理,同時也需要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至於具體應披露什麼內容,可參閱《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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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10、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項往往對股價有重要影響,重大事項有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 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 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 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 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 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 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 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 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 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 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十五) 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 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 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 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 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❺ 企業的或有事項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有沒有典型的企業案例急急急急~~~~~
[例1]2006年12月25日甲公司因侵犯B企業的專利權被B企業起訴,要求賠償100萬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經研究認為,侵權事實成立,本訴訟敗訴的可能性為80%,最大可能賠償金額為60萬元。則甲公司在年末會計處理如下:?借:營業外支出 60?貸:預計負債60?
例2]甲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導致有毒氣體外泄,對臨近乙企業造成嚴重污染,並發生職工中毒。為此,2006年10月12日,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2000萬元,直到2006年12月31日,該訴訟尚未判決。甲公司因案情復雜(涉及人員中毒),無法估計賠償金額,未確認預計負債。對此,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應披露如下:或有事項:該公司因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乙企業環境污染並發生人員中毒,乙企業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賠償2000萬元。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在首次執行日,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將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重組義務,確認為負債,並調整留存收益。
❻ 怎麼查看上市公司或有事項的披露情況,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或有事項或者有沒有披露
主要看資產負債表這種不是很明顯的科目,比如其他應收款、應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欄目的金額和上月比較,如有巨大差額,且公司大事里沒說明的,就肯定有未披露情況
❼ 有沒有上市公司近幾年因或有事項披露而經營管理不善的,寫論文用,要典型的,急
上市公司近幾年因或有事項披露而經營管理不善論文原創一份 什麼時候交呢。
❽ 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答案: (1)A企業擬定的改制及股票發行上市方*案存在以下法*律*障礙:
①A企業擬定由4家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在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以募集方式設立,而不能以發起方式設立。
②B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發行前一年末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30%,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僅達26.06%。
③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凈資產的折股比率不符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該折股比率不得低於65%,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折成2750萬股,該折股比率僅為63.95%。
④各發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數額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額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而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僅為2750萬股。
⑤按B公司申請發行社會公眾*股的額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發起人認購擬上*市公司的股份數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如果B公司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那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則僅達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1.43%。
(2)A企業收購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C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C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C公司是受讓C公司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②由D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後,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D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准,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後,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轉讓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