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契約型私募基金和有限合夥的區別
1.首先說一下他們的概念
⑴契約型基金是基於一定的信託契約而成立的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委託人)、基金保管機構(受託人,例如銀行)和投資者(受益人)三方通過信託投資契約而建立。
⑵公司型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依據公司法組成以盈利為目的、投資於特定對象(如有價證券,貨幣)的股份制投資公司。
2.其次是他們幾個主要的的不同點
⑴法律依據不同
契約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約組建的,信託法是契約型基金設立的依據;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組建的。
⑵法人資格不同
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資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⑶投資者的地位不同
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信託契約中規定的受益人,對基金如何運用所做的重要投資決策通常不具有發言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進行審批、發表自己的意見。
⑷融資渠道不同
公司型基金由於具有法人資格。在資金運用狀況良好、業務開展順利、又需要擴大公司規模、增加資產時,可以向銀行借款:契約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資格,一般不向銀行借款。
⑸經營財產的依據不同
契約型基金憑借基金契約經營基金財產;公司型基金則依據公司章程來經營。
⑹基金運營不同
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也就終止。
3.最後用幾張圖詳細的展示一下:
② 目前IPO路上的三類股東,到底什麼是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 fund),指專門的投資機構(銀行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委託人通過與受託人簽定"信託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
③ 如何成立契約型基金
首先得成立基金公司,條件去下
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次是設立基金產品,報證監會審批,經證監會核准後就可以找渠道發行,募集規模超過兩元且經過驗資後就可以宣告成立基金了
④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法律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據是公司法,而契約型基金的組建依照基金契約,信託法是其設立的法律依據。
2、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沒有法人資格。
3、發行的憑證不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票,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受益憑證(基金單位).
4、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即成為契約關系的當事人,即受益人,對資金的運用沒有發言權。
契約型基金是世界各國的共同基金形式繁多,但根據共同基金的法律地位進行分類,可分為契約型與公司型。契約型是基於一定的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它由委託者、受益者和受託者三方構成。委託者是基金投資的設定人,即設定、組織各種基金的類型、發行受益證券,把所籌資金交由受託者管理,同時對所籌資金進行具體的投資運用。
受益者即受益證券的持有人,是普通投資者,其購入受益證券,參加基金投資,成為契約的當事人之一,享有投資收益的分配權。受託人一般為信託公司或銀行,根據信託契約規定,具體辦理證券、現金管理及其他有關的代理業務和會計核算業務。
⑤ 私募契約型基金 可否作為ipo股東
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契約型基金在IPO前是需要清理的。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業內大都照此執行。
⑥ 契約型基金能否作為公司股東,如果能,怎麼行使表決權誰出席股東會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一級市場股東需要基金管理人持。
⑦ 若一個契約型基金成為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該基金可以控制該上市公司嗎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
(1)一隻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所以基金公司無法成為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無法從根本上控制上市公司。但其按其份額可以在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有相應的投票權和表決權,事實上已有多家基金可以聯合推舉董事和集體行使股東權利,例如在格力電器的董事會上由基金和QFII推舉的董事當選。股東結構是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礎,隨著大批上市公司的股權越來越分散,已形成了一批基金持股量超過第一大股東的上市公司,未來如能出現更多基金公司推舉的董事當選,將有助改善A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
⑧ ipo過程中股東可以為契約型基金嗎
1,可以,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不是基金。
2,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 fund),指專門的投資機構(銀行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委託人通過與受託人簽定"信託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
⑨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有何區別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法律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據是公司法,而契約型基金的組建依照基金契約,信託法是其設立的法律依據。
2、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沒有法人資格。
3、發行的憑證不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權份額,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受益憑證(基金單位).
4、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即成為契約關系的當事人,即受益人,對資金的運用不能直接干涉。
5、基金資產運用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據公司章程規定運用基金資產,而契約型基金依據契約來運用基金資產。
6、融資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向銀行借款。而契約型基金一般不能向銀行借款。
7、基金運營方式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的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規定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相應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