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向股東借款流程怎麼走
公司向股東借款,與向其他企業或個人借款是一樣的程序。
只要有借款合同就可以了。
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股東
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
還款
借:其他應付款----xx股東
貸:銀行存款
注意:在支付借款利息時,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率20%;借款利息在沒取得正式發票的情況下,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如有不明白,或想避稅,歡迎追問
⑵ 股東借款給公司有無涉稅風險
如果是真實的借款則沒有問題。
很多公司將帳外收入通過股東借款的方式回到公司,所以大額應付股東款也是稅務局重點查證的對象,就看你是不是經得起檢查了。
⑶ 股東借款給公司有無涉稅風險,特別是三年以上了
不會確認捐款收入,也不涉及稅金問題,因為是無償的借款,不涉及利息。
⑷ 股東借款未還有何稅務風險
企業法人股東向公司借款有稅務風險 企業稅務風險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
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
⑸ 公司向股東借款,當初沒有寫借款收據,日後該怎麼沖掉這筆借款
1、單位向股東借款,應該給股東開借款收據,根據收據補作借款分錄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600萬 貸:其他應付款--XX股東 600萬 2、分期還款時,單位要填寫還款支出單入賬
⑹ 股東借款有哪些稅務法律風險
從法理上分析,公司和股東均為相對獨立的法律主體,二者在人員、資產、責任等方面相互對立,不得混同,股東不得以其股東身份隨意侵佔公司資產,損害公司、國家、債權人、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以各種方式從公司抽取資金的行為。雖然法定注冊資本制改認繳注冊資本制以後抽逃出資將不再承擔刑事責任,但國家的稅收利益不得因股東的不當行為受損害,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公司在支付股息、紅利後,股東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部分投資者為了規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就希望通過借款的方式變相發放股息、紅利。但是稅務機關不會認可這種操作方式的,因為稅法上有個實質課稅原則。
因此,為防止個人投資者以借款之名掩蓋分配利潤之實,財稅〔2003〕158號規定股東在一個納稅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向所投資的公司借款,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也不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計征20%的個人所得稅。
⑺ 企業股東借款年末不歸還,會有什麼風險問題
企業股東借款年末不歸還,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股東分紅 ,而按20%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⑻ 企業虧損較大,如用個人股東借款沖銷未分配利潤,存在哪些稅收風險
企業虧損較大,實際無利潤可分,個人股東借款沖銷未分配利潤,漏交了20%的個人所得稅,查到要補稅加滯納金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