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被借殼以後,股票名稱什麼時候才會更名
由借殼方意願決定,也有不改的。更名公告由原上市公司刊登。
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透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借殼上市,是很多中小企業謀求發展,實現資本變現的一種重要手段。
㈡ 深交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名單
截至2019年10月11日深交所抄中小板上市襲公司共有940家,分別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偉星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具體的94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名單可通過如下方式進行查詢獲得:
1、網路搜索深交所,找到其官方網站以後點擊打開該網站。
㈢ 上市公司被集團公司私有化或者被賣殼了 意味著什麼
看具體公告
有的是被換成新公司股票,很快上市,有的會用現金按市價收購你的股票
㈣ 請問上市公司被借殼以後,股票名稱什麼時候更名更名公告由誰刊登
借殼了就停盤咯,復盤之日起公布更名。誰公布?當然是公司的股東大會開完了公告,並且提交交易所備案,復盤那天交易所直接對市場公告,同時公司自己也可以在復盤前一天開始在自己的網站公告。
㈤ 賣殼公司的股票怎麼處理
賣殼公司的股票的處理:
賣殼公司的股票就是大家所說的重組
對散戶一般專有好的影響
殼公司(Shell company)也稱殼資源,屬指那種具有上市公司資格,但經營狀況很差,准備成為其它公司收購對象,注入資產的公司,即成為非上市公司買殼收購目標的上市公司。
㈥ 上市公司賣殼的錢歸誰
賣殼出售的是上市公司的控股權,錢歸持股的股東所有就相當於你把你的50%股權賣給了別人一樣,然後收購方重組成新的公司或者主營業務徹底轉型。簡單說就好比你收購一個上市公司你會對公司的控股股東說你把股權轉讓給我然後你就是控股股東然後原先的公司是賣衛生紙的你本人是做買衣服的你就可以讓企業轉型了。那麼你收購的錢當然是歸出售給你股權的人了。
㈦ 上市公司的名稱是不是一定要有「股份有限公司」之類的字眼
是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上市。
上市公司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與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在於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
(7)賣殼後上市公司名稱擴展閱讀:
公司上市程序
根據《證券法》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准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8、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的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還規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應當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契約,確定具體的上市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交納有關費用。《證券法》對此未作規定。
四、證券交易所統一股票上市交易後的上市公告
《證券法》第47條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證券法》第48條規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有數額;
(三)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通過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進行交易。上市公司喪失《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其股票依法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監會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份結構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做虛偽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項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且後果嚴重的;或有前述第1、4項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證監會決定其股票上市。
㈧ 殼資源概念股有哪些
殼資源的六大特徵
如果成為一個好「殼」?第一要有成為殼的意願,第二要有成為殼的條件。較差的盈利性和成長性企業更容易產生賣殼意願,而收購成本低、股權集中度高、債務負擔小等條件決定了成為殼的可能性。
殼資源主要有以下六大特徵:
具體而言,民生證券梳理了2009年以來的成功賣殼案例,發現
1、殼資源市值越小,收購成本越低
在殼資源中72.6%的公司市值主要分布於10-40億元區間,而當前A股中市值位於該區間的比例僅為17.1%,殼資源市值整體偏小巧。一般而言,殼資源公司市值越小,欲借殼公司付出的成本相對更低,股票發行核准制下借殼上市的公司更多是看中殼資源的上市資質,而非殼資源的資產質量,在條件允許時借殼公司更願以低成本換取上市公司資質。
2、運營能力弱的公司賣殼意願更強
對比殼資源和全A的基本EPS、每股營業收入、每股經營凈現金流和ROE,發現殼資源的四項指標均明顯弱於全A平均水平。殼資源的平均ROE為-13.3%,遠低於全A平均值7.4%,48.6%的殼資源ROE為負,遠高於全A的18.9%,整體上殼資源的運營能力更弱。總之,經營良好的上市公司賣殼意願並不強烈,在監管層將注冊制提上日程後,運營能力弱的上市公司更欲加緊在「有市有價」時出手殼。
3、對公司控制力不強的股東更願意賣殼
殼資源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整體低於全A,其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在50%以下達81.5%,遠高於當前全A的31.9%,殼資源公司股權結構更加分散。殼資源公司股權較分散時,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低,股東對公司的控制能力變弱,上市公司賣殼意願就更強。
4、殼資源多分布在傳統產能過剩行業
從殼資源與A股行業屬性分布看,分布更多殼資源的行業包括基礎化工、醫葯、紡織服裝、通信、綜合、建材、交通運輸、輕工製造、商貿零售、食品飲料、鋼鐵和家電行業。傳統產能過剩行業發展前景黯淡,特別是在近年傳統行業虧損更嚴重,而扭虧遙遙無期,故傳統行業企業賣殼意願更高,成為殼資源概率更大。
5、殼資源公司凈利增速更呈現兩級分化
全A有47%的公司凈利潤增速分布於0%至100%之間,而在殼資源中該比例卻僅為18%,殼資源的凈利潤增速更呈現兩級分化。這源於一方面凈利潤增速較差的公司持續虧損有戴帽加星,甚至退市的風險,權衡之下將公司作為殼資源出售也算有利可圖;另一方面,凈利潤增速較好的上市公司雖然主動作為殼資源的意願降低,但這類公司一旦因為其他原因決定出售公司,其優質的成長能力將吸引更多買家,這將增大借殼上市的成交概率。
6、盡管買家偏好更干凈的殼,但實際上負債率高的殼更易獲得
從買方來說,買方借殼上市時均會打包處理殼資源公司原先的債務,故在准備借殼時買家更青睞資產負債結構簡單的殼資源。但買家的意願往往難實現,實際上負債更多的殼資源頻現於借殼並購交易中,過去7年中43.0%的殼資源資產負債率超60%,而全A中該比例僅為26.5%,殼資源公司母公司所有者權益/負債也趨於更低。
根據六大特徵篩選的潛在殼資源標的
確立篩選潛在殼資源的六大標准:
民生證券的研究報告指出,根據上市公司以上六大特徵,
1、篩選全A中市值最小的前300名;
2、剔除基本EPS、每股營業收入、每股經營凈現金流和ROE四項指標均超過殼資源樣本平均值的上市公司;
3、剔除ROE大於10的上市公司;
4、剔除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0%和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70%的上市公司;
5、剔除所屬行業殼資源公司佔比較少的公司和所屬行業殼資源佔比相對全A佔比較少的公司;
6、剔除凈利潤增速位於0%至100%之間的上市公司。
鑒於2015年上市公司的年報還未完全公布,每股基本EPS、每股營業收入、每股經營凈現金流、ROE和凈利潤同比增速採用2014年年報數據,前十大股東採用2015年半年報數據,第一大股東、總市值、行業屬性採用2016年2月15日當日數據。由此得出2016年最具殼資源潛力的52家上市公司列表如下:
㈨ 被賣殼是什麼意思
被賣殼是一個股市術語,意思是上市公司的名稱被別的公司買殼上市。
賣殼指一些沒有自己上市公司的企業,借別家的上市來籌措資金。賣殼是一個主要應用於股市中的名詞,就是將上市公司的名稱賣掉。
而殼資源則是指股份制公司股票具有在二級市場流通的資格,該公司也同時享有上市公司的相應權利和義務。
但通常經營較好的公司是不會隨意放棄這一資格的,只有經營虧損,面臨退市風險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場。其他想上市而無法獲批的公司,此時可通過股權收購等手段成為已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這就是所謂的「借殼上市」。
(9)賣殼後上市公司名稱擴展閱讀
被賣殼的相關詞語—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購買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後注入自己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
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一種對上市公司"殼"資源進行重新配置的活動,都是為了實現間接上市。
買殼上市是民營企業在直接上市無望下的無奈選擇。與直接上市相比,在融資規模和上市成本上,買殼上市都有明顯的差距。所以,買殼上市為企業帶來的利益和直接上市其實是相同的,只是由於成本較高、收益又較低,打了一個折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