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哪些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4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此外,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Ⅱ 公司股東收購大股東收購公司的公司大股東國
....................................................................................................................................................................................................................................................................................................................................................
Ⅲ 我們公司三個股東,我想收購其他兩個股東的股份我不是法人協議該怎麼寫
股東收購公司其他的股權,本質上屬於股權轉讓,這和該股東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沒有關系。只需要該股東與其他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即可。股權轉讓協議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可以參照該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的股權轉讓協議的示範文本訂立。
Ⅳ 關於公司股權的問題,公司可以回收公司股東的股權嗎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法第75條)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Ⅳ 公司股東的股份是怎麼樣收購的
公司股東股份是經過協商,然後協議轉讓被收購了
Ⅵ 「公司收購股東股份」是什麼意思
公司收購股東股份一般是有目的的。比如可以擴大控股率,有更大的決策權,或者公司有較大的動作,或者股價很低,用較小的資金獲取較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