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是什麼
實際控制人,根據《公司法》第216條的定義,指雖然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而在證券、基金領域,對實際控制人的定義,可能包含了公司的股東。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關於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歸屬,《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投資者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1)大陸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並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
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通過單獨或者聯合控制的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判斷某一主體事實上能對公司的行為實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於改制過程中實際控制人的變更將導致業績連續計算的中斷,嚴重影響公開發行股票進程,因此,請公司在改制時及時徵求保薦機構意見後再採取相應舉動。
2. 國內有沒有上市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但不認定為實際控制人)的企業上市的案例
1999年,申達股份(600626)分拆出欣龍無紡(000955);2002年,同方股份(600100)分拆出泰豪科技(600590)等案例可算A股分拆的先例,近年來沒見過。
3. 一個人可不可以做兩家不同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在中國內地的上市公司不可以 根據 主板及創業板首次上市管理辦法 之 人員獨立性要求。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以前曾經有兩家上市公司的總經理是一人的情況,因為當時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現象非常普遍。但現在監管機構對「獨立性」有嚴格的要求,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如果一家公司在上市前任命另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擔任總經理,肯定會被發審委否決。但兼任董事是有可能的,因為董事不需要像總經理那樣全職工作。
在國外,兼任兩家上市公司董事長的事情不少見,兼任CEO的事則很少聽說,喬布斯算是個例外,曾兼任蘋果和Pixar的CEO。Carlos Ghosn的情況更為特殊,雷諾是法國上市公司,日產是日本上市公司。
4. 什麼是企業實際控制人
企業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並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
1、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
2、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
3、通過單獨或者聯合控制的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4、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
5、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判斷某一主體事實上能對公司的行為實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1-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5.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與最終實際控制人有什麼區別
實際控制人的控制者就是最終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一定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最終實際控制人,是指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控股股東。
兩者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實際控制人是受命於最終實際控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