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重組前大股東不能買自家股票

重組前大股東不能買自家股票

發布時間:2021-08-15 13:26:51

『壹』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自己炒自己公司股票

控股股東或者大股東可以炒自己公司的股票。

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

『貳』 大股東可以買賣自公司股票嗎

可以買賣,只要不是在重大消息出來之前進行大規模交易就行

『叄』 公司股東不能買賣自家股票,那為什麼他們還持有大多數的公司股份

股東是可以買賣自己的股票的

股東持有自己的股票有幾種情況:
1、原始股 公司創立時給股東發的,承諾24個月或者36個月不出售自己的股票的 之後解禁期過了 限售股就可以買賣了;
2、公司股東為了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控股度 會增加或者減少自己的股票的;
3、其他。

『肆』 上市公司的股東可以購買自家股票並拉升嗎

當股票市值超跌時人人都可以買股票,公司股東不但可以買,還可以發動員工買,還可以承諾保你價位低百分之幾時由公司補償損失。
大股東買自家股票要公告透明。

『伍』 證券的法律:大股東可以買賣自公司股票嗎

可以,但是有限制。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陸』 近期大股東回購自家的股票且是不能賣的是哪只股

整體上看,與現行回購實施細則相比,滬、深交易所23日晚發布的徵求意見稿,放寬了回購條件、拓展了回購用途、簡化了回購程序,同時,也針對股份回購中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構建了市場約束和監管介入相結合的雙重預防機制。

細化來看,在回購的資金來源方面,徵求意見稿提供了多樣化的資金來源選擇,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借款、發行優先股或可轉債募集的資金以及閑置的其他募集資金等,都可以根據需要用於回購股份。

在回購總量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因將員工持股計劃、股權激勵、轉換可轉債以及為維護公司價值和股東權益所必需而進行的回購,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10%,並應當在持有3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在回購實施期限方面,徵求意見稿將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的最長期限由半年延長至一年。

在每日回購數量要求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該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個交易日回購數量不超過100萬股的除外。

針對個別公司在股份回購中預期不明、隨意變更的情況,徵求意見稿要求上市公司在回購股份方案中,必須明確回購數量或資金總額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誤導投資者。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對董事長、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提議人提議回購的時間、數量、價格區間、投票承諾、董事會意見等從信息披露上作出了規范要求,防範出現「忽悠式」回購提議誤導投資者。

同時,徵求意見稿明確,回購方案披露後,非因充分正當事由不得隨意變更或者終止。因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等事由確需變更或終止的,應當嚴格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並及時披露

『柒』 什麼情況下大股東不能買股票

除了內幕交易,大股東沒有嚴格的增持股票的規定。但是,大股東要購買自己的股票,必須事先予以公告。

『捌』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8)重組前大股東不能買自家股票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閱讀全文

與重組前大股東不能買自家股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最近5年丁二烯價格走勢圖 瀏覽:440
東證期貨合肥營業部 瀏覽:436
萬鑫金融是詐騙公司嗎 瀏覽:37
華誼集團燃料電池 瀏覽:313
金融機構與稅務檢查 瀏覽:303
增強金融機構吸引力 瀏覽:466
外匯管理局屬於哪個單位管理 瀏覽:350
2014年5月美元對港幣匯率 瀏覽:233
銀行卡有風險買理財產品 瀏覽:960
銀行金融機構部是分管什麼的 瀏覽:350
深圳恆通金融貸款公司 瀏覽:745
潤靈環球上市公司 瀏覽:22
新黃埔期貨公司 瀏覽:243
杠桿的省力情況有幾種 瀏覽:334
四川美瑋邦金融有限公司 瀏覽:844
鶴崗蘿北融資 瀏覽:334
規定金融資產達300萬 瀏覽:281
慈善信託展望 瀏覽:204
債權融資計劃案例解析 瀏覽:905
金融企業服務農村 瀏覽: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