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參加的股東人數有規定嗎
召開股東會的時候要提前15天通知全體股東。
對於股東會的召開沒有人數規定。
通知後,就應該來。
但是,對於股東會做出的一些決議,需要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能成立。也就是說,人來的少,那麼有表決權的人就少,股東會的決議就有可能通不過。
其中,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貳』 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是數人頭計算么
不是,是根據他們所代表的股權數量
『叄』 股東大會有效召開所必須的出席人數有規定嗎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因此,《公司法》沒有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參加人數做規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議會只規定了會議前通知股東的時間和會議表決權等。可見,《公司法》也沒有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參加人數做規定,同樣也可以由章程里規定。
『肆』 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有人數或股權數限制嗎怎樣決議才能有效
第一個,無,第二個,除需特別表權的以外,出席股東會半數以上。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伍』 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達到什麼程度才可表決
有限責任公司中,出席會議的股東人
數應當超過全體股東數的半數;設有董事會的公司中,出席董事會的董事要
超過全體董事的半數,方可進行表決。例如共有9位股東或者董事,應當在5
位及5值以上出席的情況下才能形成合法表決,或者有的股東、董事不能出
席,提供書面表決意見也視為參加了表決,視為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並無人數規定,應當按照達到持有公司股份50%
以上的要求辦理。根據《公司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股東大會
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法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公司合並、分立、
解散、修改章程等則需經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
為有效。
『陸』 開股東大會的人數一般是多少佔到股票總數的多大比例才可以參加
這要看你買股票的公司的章程具體是怎樣規定的,按公司法規定,只要是投資人或持有股票都是股東,都有權參加股東會,但是根據多數公司章程規定,只有大股東才有權召開臨時股東會,持有一定程度股份額度的股東才有發言權。
『柒』 你好,會議的人數有規定么還有股東和董事的會議紀要打在一張紙上可以么
是股東代表會,還是董事會,還是其他普通會議?如是前兩個,要按規定單獨做紀要。普通會議無要求。
『捌』 這些會議的法定出席人數有明確規定嗎
根據公司的章程確定,但公司法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請結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去確定。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有的有限公司沒有董事會只有執行董事,有的有限公司沒有監事會只有一名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