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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分工問題

發布時間:2021-09-04 15:14:27

❶ 創業企業股東分工和責任

原則一:主動權要掌握
不管任何時候,在沒有完全看好這個合夥人的時候,一定要多觀察多考察,不能盲目的合作,更不能快速的將經營主動權交出去,這是十分危險的,不管是人事方面、還是財務或者是客戶資料上,或者是上游供應商等都是公司發展比較核心的資源,都不能輕易的去交付出去,這樣才能很好的處理,否則一旦出現扯皮現象,你就不佔優勢,所以保持時刻掌握主動權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能夠最大限度的將公司利益損失降到最低的傷害的一種方式。
原則二:謹慎挑選
四條選擇合夥人的標准「人品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小建議: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夥伴。其次四個擇人標準是需要時間的考驗,只有共事過才能看出來是否合適。
原則三:重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採納哦

❷ 關於股東分紅的問題糾紛

這個都是需要看實際入股的條款的,如果沒有正式的文本合同或股權證明,那你這個根本不能叫入股,感覺就是民間借貸。風險較高。經營的好,就是高收益,經營的不好,可能本金也拿不回。建議你確認下,如果確實是借貸(不是入股),那麼及早抽身,拿回本金,加上前面的收益,也算不錯了。同時,你也可以了解下那家大企業的經營狀況,如果是大企業,不通過你親戚應該也可以查得到。如果真的是入股,那麼每月2000元分紅是這家企業的經營利潤分配,這個也沒有長期的說法,只能說,有利潤就分紅,沒有就算了。至於入股的退出,沒這么簡單,除非有人願意接手你的股票,否則就只能長期持有這些股份。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❸ 民營企業三個股東怎麼分工

生產,行政,銷售

❹ 股東的分工從未分配利潤里出嗎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
哈哈,剛去翻得書,今年才考的,分還沒出來,估計不一定能過呢,翹課翹多了。。

❺ 股東分紅問題

可以,你的股東身份是法律賦予的,你是公司的主人,僕人沒有資格凍結主任的資產,其他股東也不可以。如果你是公司的員工,公司有權按照公司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要有制度依據),但是無權剝奪其股東身份。你從06年-09年擁有取得分紅的權利。

關於分紅:04-06年提出了分紅數據,你要看你公司其他股東是否的到了分紅。分紅是公司股東協商後,出具文件作出的決定。若其他股東有分紅,你也應該有的。
公司分紅的計算,是按照公司報表「未分配利潤」的數值乘以你的股權比例確定分紅。

07年至今的,如果公司有分紅的,沒有你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起訴。如果公司沒有分過紅,可以要求查閱公司財務報表,取得相關數據。然後再每年股東會的時候提出進行分紅。但是股東會是按股權比例分紅,小股東的權益,總是讓大股東侵佔一下的
在開股東會的時候,你要參加,因為股東會你是需要參加的。你沒參加過,一樣可以起訴公司,損害你的利益。

❻ 我公司有三個小股東構成,該怎麼分工呢

這么安排吧:
一個做執行董事(或者董事長),一個做總經理,一個做監事。
大家都滿意。

❼ 關於股東分紅的問題

建議按以下方式抄:
1、三方確定在襲A、B入股前公司的凈資產情況,也就是公司總的價值多少
2、按照三方確定的價值,按比例計算A、B投的錢實際占股的份額,這個建議以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基數計算比例
3、以後分紅,就按第二步約定的份額同比例分

❽ 股份有限公司兩個股東應該如何分工

  1. 股東分工是按照股東投入的股份來決定的,股份多的,擔任董事長(還有的兼任總經理),股份少的,擔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2. 由兩位股東協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分工。

  3.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❾ 公司兩個股東在職務上怎麼分工起到互相制衡

一個當執行董事兼經理,一個當公司監事。
《公司法》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五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❿ 股東分紅問題

一、首先你所稱呼的老總,應該被稱為公司股東,如果他占據公司的股份是所有股東中最多的,那麼他應被稱為控股股東。二、假設你稱的老總是控股股東,那麼他是通過不斷擴大股本的方法來稀釋你的股份。(這是他耍的小聰明)他的這種行為不合法。三、如你所說,他如果是私自擴大股本的話,他的行為是違法公司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因經營需要,而需增資擴股的,須通知公司的所有股東並獲得一半以上股東的表決同意,按照原各自所持股份的比例,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增資。公司財務須開具收款證明並交由銀行出具增/投資證明。公司必須對增資事宜進行書面報備。如在少數股東反對增資而多數股東同意的情況下:1、經協商,少數股東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不增資,其持股比例按增資擴股後所佔總股本的比例重新計算。2、提出撤資申請。3、因少數股東不願增資而剩餘的股份,可以由同意增資的股東們按所持股份比例進行購買。四、公司章程中有特殊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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