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有關公司印章的法律法規
關於公司印章管理和注銷後印章的保管處理的規定如下:
一、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草案)規定如下:
1、第七條
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團體的各級組織、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發機關的印章管理部門開具公函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即辦理並出具准刻證明。
2、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辦理准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准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准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准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3、第十一條
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後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後,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二、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規定如下:
第四條、印章的刻制、管理和繳銷
(一)制發印章的機關,對印章的刻制和發送必須加強管理,嚴格手續。刻制印章的工廠或刻字社,必須取得用章單位的上級委託書和公安部門的准許,才能刻制。對偽造印章和使用偽造印章者,應當依法懲處。
(二)各單位對印章要嚴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須經本單位領導人批准。對非法使用印章的,應當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懲處。
(三)各單位的印章,如因機構變動停止使用時,應當將原印章繳回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
(1)上市公司的公章擴展閱讀
經營本辦法所指的印章業務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 經營場所和設施符合國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規定;
(三) 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無詐騙、招搖撞騙、偽造印章等違法犯罪記錄;
(四) 符合公安機關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資質條件;
(五) 設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網路—《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
㈡ 公司的公章具體指的是哪種
公司的公章指只刻有公司名稱的圓形的章。財務出納方面的印章一般是財務專用章。
㈢ 為什麼上市公司公告裡面有沒有蓋章
交易所不要求公告蓋章,不過公告的內容需要蓋章報備交易所,普通投資者看不到而已。
㈣ 公司的章有哪些
公司的章主要包括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法人章。
1、公章用於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如工商、稅務、銀行等外部事務處理時加蓋。一般來說,公章的掌管者應該是公司創業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長或總經理。
2、財務專用章用於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要加蓋。一般由企業的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保管。
3、合同專用章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可以是公司法務人員、合作律師或行政部門等來保管。
4、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一般由財務部門的發票管理員保管。
5、法人章:用於公司出具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它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讓公司財務部門出納人員管理的情況。
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1、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2、 印章保管人員審閱、了解用印內容。
3、 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㈤ 董事會公章是個什麼
1、董事會公章是用於董事會決議公告上蓋章。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里對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責和許可權明確規定,應在其職責、許可權范圍內使用公章。
㈥ 公司公章是怎樣得來的
公司公章是公司委託具有刻制公章資格的印章單位,由公司出具營業執照正本和復印件(屬市、區(市)直屬企業的同時出具上級單位刻章證明)給印章單位,印章單位根據公司出具的資料進行印章刻制並到所在地市公安局備案。公司公章就是這么來的。
㈦ 公司的公章都是什麼樣子
不要妄圖私刻公章。
輕則違法,重則犯罪。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